公安局交警支队2012年科技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支队2012年科技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采购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2年科技设施维护项目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2012-1251/CG********

2.招标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01、02、03、04、05、06、015品目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资质(含三级)以上。

4.01、02、03、04、05、015品目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07、08品目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6.09品目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7. 010品目企业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8.010品目注册资金不低于90万人民币。

9.010品目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10.010品目具有同类行业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

11.011品目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12.012品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13.013品目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14.014品目国家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8月1日时14:30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

内容: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简介,并就投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内容予以澄清。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做出记录,并要求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未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或者参加标前答疑会1个工作日内再无异议的投标人,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六、踏勘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

时间:2012年7月31日9:00——16: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滨 138*****981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8月16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的2012年8月16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递交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文件咨询:袁华 ***-********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财务缴退咨询:***-********

中标书领取咨询:***-********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招标文件下载点击下载

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须知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招标公告受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采购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2年科技设施维护项目”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招标项目编号:2012-1251/CG********2. 招标采购内容: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三、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8月16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2012年8月16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递交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 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五、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邮政编码:110016招标文件咨询:袁华***-********入库登记咨询:024-********合同领取咨询:024-********财务缴退咨询:***-******** 中标书领取咨询:***-********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的规定。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胡滨联系电话:138*****981时间:2012年7月31日9:00——16:00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12年8月1日14:30时整,在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准时召开。内容: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简介,并就投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内容予以澄清。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做出记录,并要求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签字确认。特别说明:未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或者参加标前答疑会1个工作日内再无异议的投标人,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九十天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不分品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交纳。A. 采用电汇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主动自行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且以汇款到账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收款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天合支行银行账号:****************808注明字样:“2012-1251项目投标保证金”B. 采用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中心财务部门。C. 采用现金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盛京银行沈阳市文艺路支行(地址: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窗口)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文艺路支行银行账号:****************089注明字样:“2012-1251项目投标保证金”D. 已取得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书”的可免交。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至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按要求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供应商使用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这会使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缴十分便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取整至佰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入履约保证金,差额另补。交纳银行及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特别说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项目内容投标文件封面符合性审查材料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货物价格明细表(016至017品目)4. 技术指标响应表(016至017品目)5. 售后服务承诺书(016至017品目)6. 服务价格明细表(01至015品目)7. 服务指标响应表(01至015品目)8.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01至015品目)资格性审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映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2. 自开标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5.01、02、03、04、05、015品目: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资质(含三级)以上6.01、02、03、04、05、015品目: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7.07、08品目: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8.09品目: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9.010品目: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10.010品目:注册资金不低于90万人民币11.010品目: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12. 010品目:具有同类行业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13.011品目: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14.012品目: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15. 013品目: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16.014品目: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17.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投标文件正本须为原件)1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须为原件,该证明之起始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必须满五年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注:1. “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 “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3. 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4. 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表格投标文件内容的顺序进行装订。5. 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招标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共分为17个品目,01至04品目允许兼投不兼中,05至017品目允许兼投兼中,但是必须以整品目的形式进行投标,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除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中明确标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之外,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投标产品必须为本国产品。01品目:其他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东部信号灯岗日常维护维护内容:1、区域内信号灯岗设施维护,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2、根据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悬臂信号灯杆迁移工作预计工程量:东部信号灯岗维护:青年大街以东;市府大路、北顺城路、德增街大北关街、东北大马路以南范围内全部信号灯岗(预计信号灯岗219处);迁移悬臂信号灯杆10处(含基础的重新灌注、基础沟挖掘、灯杆、灯具拆除、安装)。维护工期: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交警支队将按《交通信号维护工作管理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管理。中标人应承诺无条件服从该规定的要求。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维护要求一、交通信号设施包括:机动车信号灯具、非机动车信号灯具、行人步道灯具、信号灯杆及基础、信号线缆、信号控制器、传感线圈、信号线缆地下管道、通讯井、调头灯、倒计时显示屏等。二、 执行标准 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改造和维护符合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4》的要求,有新国标则按新的国标执行。对国标中没有的规定按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提供的技术规范执行。三、 维护材料的提供支队负责提供:维护所需要的信号灯杆、线缆、信号灯具及卡具、穿线井具、信号机、信号机箱及机箱基础、信号机箱锁、灯杆基础、隔离变压器等。维护单位负责提供:维护所需的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以及维护中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线缆塑封材料、水泥砂石、机箱密封胶条、灭鼠药。四、维护单位职责: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信号灯岗故障的日常维护;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交通组织需要的信号调整以及支队所交办的临时工作。五、 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1、维护中标单位在签订维护合同后10天内,熟悉掌握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点位并登记上报。在签订维护合同后30天内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进行完善。具体档案标准见《沈阳市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标准》2、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要随时进行更新。在维护期间内路口信号灯岗上设备如有改变或迁移,维护单位要在15天内将路口档案变更资料提供给支队使用和存档。3、配合支队对新建的或重新改造信号灯岗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验收。并参与竣工档案的查验。如果施工单位所做的设施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支队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原施工单位重新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在后期的维护中,由维护单位承担责任使之达到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六 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1、出现场。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在维护工作中发现事故损坏或接到事故处理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并主动了解事故经过。 2、取证。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2.1照相:相片应清晰的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特征、交通信号设施外在损失情况、出现场时间;2.2收集并负责暂时管理事故中损坏的交通信号设施。3、修复。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赶到事故现场并经过取证后,应及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尽快恢复路口交通。4、鉴定:维护单位对在事故现场不能确定损坏程度的设备,回本单位后应立即通过有效的方法和设备进行测试,做出准确的损坏报告。5、具体执行参照《沈阳市交通事故损坏信号设施赔偿管理规定》七 对信号灯岗上设备的维护巡查和监护维护单位必须对岗上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巡查和监护。1、维护单位定期完成对维护范围内信号灯岗的巡查检修。一环内5天;一环至二环10天;二环外15天。2、维护单位人员要在信号机机箱内存有一份维修记录单,例行检查及维护的时间和处理结果必须如实填写在维修记录上,以备查验。具体格式见《沈阳市信号灯岗巡查记录单》3、道路养护维修以及其它单位施工等原因影响到路口信号设备正常使用时,维护单位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情况,并及时向支队汇报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需要采取的措施,配合支队与施工单位交涉,追讨交通信号设备迁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并对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迁移、修复。如果维护单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对信号设备造成的破坏并且没有与施工单位交涉修复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修复责任。4、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配合支队报案和向当事人追讨赔偿和修复的费用。八 信号灯岗的日常维护1、安全隐患排查1.1信号灯杆、信号机箱外壳接地阻抗在10欧姆以下,原有的设施地线阻抗不符合要求的,中标维护单位负责重新制作地线系统使之满足要求。1.2、保证信号灯岗上的隔离变压器正常工作。维护单位负责检查后统计上报支队,并及时更换损坏、补齐缺失的隔离变压器。1、3 定期对负责的信号灯岗上的灯具、灯杆、线缆、基础、穿线井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2、信号灯灯具维护信号灯故障的确认:LED灯具发光单元损坏3%以上视为故障。2.1 LED灯具的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发现信号灯故障,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在3小时内排除;二环路以外在5小时内排除;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外在8小时内排除; 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2、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发现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等附属器材缺损、松动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3、灯具。保持信号灯具表面清洁,具有良好的对应性。发现信号灯具缺损问题,在一周内予以更新。发现灯具角度明显偏移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4、路口信号灯具有被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5、定期(每季度)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3、固定杆维护3.1、保持立式固定杆与地面垂直线之间角度:≤3度;横支臂与主杆之间角度:≥90度。3.2、对固定杆上的小招贴,小广告要及时进行清理。3.3、保持固定杆上的防水帽等配套设施完整有效。3.4、发现固定杆存在上述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3.5、直立信号灯杆基础与地面不能有间隙,维护调整时必须用水泥浇筑缝隙。信号杆倾斜,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4、线缆维护4.1、架空敷设的信号灯线、电源线、通讯线、钢绞线距地面高度:>5米;用于固定线缆的挂勾间距:≤0.8米。严禁与电信通讯线混用同一条钢绞线。4. 2、所有信号线缆的接头要采用塑封防水处理;与市电供电线路的接续要按照电气规范进行作业,保证接触良好可靠;通讯线与信号机的接头要采用焊接方式。4.3、禁止在穿线管内、信号灯固定杆内留有接头;因特殊情况必须留有接头的,除作好塑封防水处理外,还要作好高压绝缘处理。4.4 维护单位根据线缆老化情况,提出更换计划,报支队批准后立即更换。5、 信号机维护5.1负责对信号机机箱内所有机械和电器配件、电路板进行维修或更换。对一些电器配件和电路板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向支队申领备件来更换。5.2对机箱外壳变形,密封胶条老化,负责进行维修。机箱、门锁损坏不能修复的,在一周内要进行更换。信号机在每次维护完成后要锁紧机箱门,如果由于信号机箱门未关好,造成机内配件淋雨损坏的,由维护方负责进行赔偿。5.3机箱与基础之间没有密封的,要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避免潮气进入机箱,基础离地面高度不够的要对基础进行加高或更换预制基础。机箱内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5.4维护过程发现故障是由外线引起的,如电源、通信等,应马上通知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5单点信号的时段、周期、绿信比要按照支队提供的方案进行设置。更换信号机时,要恢复原有控制方案。5.6保证信号机运行良好。发现信号机故障,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特殊情况要立即予以解决。5.7 对传感线圈进行调试,保证正常工作。6、穿线井、管道的维护6.1保持穿线井盖完好有效,井盖距地面高度:≤±0.05米。发生丢失损坏问题,一环路以内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外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接到故障通知的要在6小时内予以解决。6.2 保持穿线井内清洁。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穿线井无淤泥、垃圾、杂物、废旧电缆、积水;井内四周的水泥壁完整;井里电缆无盘绕、打结现象,井内电缆长度在两米以内;没有电缆的管道管口用专用的管套密封良好。6.3参照路口信号档案定期核对确认穿线井的数量、位置。由于巡查不到位,导致穿线井被覆盖或填埋,由维护单位负责恢复原状。6.4 在维护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管道堵塞的,由中标维护单位承担责任对管道进行疏通以保持穿线井之间管道畅通。暂时不用的管道要加专用的管套并进行密封,避免污水及淤泥流入管道内堵塞管道。九、清洗保养1 路口信号灯有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定期(半年一次)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十、 值班1、维护工作实行昼夜专人值班制度。昼夜24小时值守交警电台13频道;值守电台时,要在三次呼叫内及时应答;接听电台通知时,要语言文明简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每日6:40时前到达指定地点备勤。遇有交通事故或其它外界因素损坏交通信号设施的情况,应在得到通知后要在30分钟内(一环路以内)到达现场,并对现场交通设施损坏器材进行拍照,拍照后及时进行恢复,同时做出恢复交通设施的工程量单,把相关材料报送支队。2、每天白班工作期间(6:40时—18:30时)要求至少三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天夜班工作期间(18:30时—次日早6:40时)要求至少一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个维护组至少配备一台车辆和2名技术员,并配备连接交警无线系统的电台。十一 考核讲评1、每季度对维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讲评,科研处成立维护工作讲评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处长、科长、区域管理民警组成。考核讲评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抽查提出考核意见,第一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警告批评;第二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要求维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科研处将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维护合同的建议。2、由于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终止维护工作协议。3、如遇特殊天气、勤务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以上规定可以适当放宽。项102品目:其他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 南部信号灯岗日常维护维护内容:1、区域内信号灯岗设施维护,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2、根据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悬臂信号灯杆迁移工作预计工程量:南部信号灯岗维护:哈大铁路以东;北京街(不含)、青年大街(不含)以西范围内全部信号灯岗(预计信号灯岗213处);迁移悬臂信号灯杆10处(含基础的重新灌注、基础沟挖掘、灯杆、灯具拆除、安装)。维护工期: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交警支队将按《交通信号维护工作管理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管理。中标人应承诺无条件服从该规定的要求。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维护要求一、交通信号设施包括:机动车信号灯具、非机动车信号灯具、行人步道灯具、信号灯杆及基础、信号线缆、信号控制器、传感线圈、信号线缆地下管道、通讯井、调头灯、倒计时显示屏等。二、 执行标准 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改造和维护符合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4》的要求,有新国标则按新的国标执行。对国标中没有的规定按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提供的技术规范执行。三、 维护材料的提供支队负责提供:维护所需要的信号灯杆、线缆、信号灯具及卡具、穿线井具、信号机、信号机箱及机箱基础、信号机箱锁、灯杆基础、隔离变压器等。维护单位负责提供:维护所需的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以及维护中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线缆塑封材料、水泥砂石、机箱密封胶条、灭鼠药。四、维护单位职责: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信号灯岗故障的日常维护;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交通组织需要的信号调整以及支队所交办的临时工作。五、 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1、维护中标单位在签订维护合同后10天内,熟悉掌握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点位并登记上报。在签订维护合同后30天内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进行完善。具体档案标准见《沈阳市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标准》2、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要随时进行更新。在维护期间内路口信号灯岗上设备如有改变或迁移,维护单位要在15天内将路口档案变更资料提供给支队使用和存档。3、配合支队对新建的或重新改造信号灯岗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验收。并参与竣工档案的查验。如果施工单位所做的设施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支队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原施工单位重新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在后期的维护中,由维护单位承担责任使之达到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六 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1、出现场。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在维护工作中发现事故损坏或接到事故处理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并主动了解事故经过。 2、取证。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2.1照相:相片应清晰的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特征、交通信号设施外在损失情况、出现场时间;2.2收集并负责暂时管理事故中损坏的交通信号设施。3、修复。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赶到事故现场并经过取证后,应及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尽快恢复路口交通。4、鉴定:维护单位对在事故现场不能确定损坏程度的设备,回本单位后应立即通过有效的方法和设备进行测试,做出准确的损坏报告。5、具体执行参照《沈阳市交通事故损坏信号设施赔偿管理规定》七 对信号灯岗上设备的维护巡查和监护维护单位必须对岗上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巡查和监护。1、维护单位定期完成对维护范围内信号灯岗的巡查检修。一环内5天;一环至二环10天;二环外15天。2、维护单位人员要在信号机机箱内存有一份维修记录单,例行检查及维护的时间和处理结果必须如实填写在维修记录上,以备查验。具体格式见《沈阳市信号灯岗巡查记录单》3、道路养护维修以及其它单位施工等原因影响到路口信号设备正常使用时,维护单位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情况,并及时向支队汇报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需要采取的措施,配合支队与施工单位交涉,追讨交通信号设备迁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并对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迁移、修复。如果维护单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对信号设备造成的破坏并且没有与施工单位交涉修复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修复责任。4、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配合支队报案和向当事人追讨赔偿和修复的费用。八 信号灯岗的日常维护1、安全隐患排查1.1信号灯杆、信号机箱外壳接地阻抗在10欧姆以下,原有的设施地线阻抗不符合要求的,中标维护单位负责重新制作地线系统使之满足要求。1.2、保证信号灯岗上的隔离变压器正常工作。维护单位负责检查后统计上报支队,并及时更换损坏、补齐缺失的隔离变压器。1、3 定期对负责的信号灯岗上的灯具、灯杆、线缆、基础、穿线井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2、信号灯灯具维护信号灯故障的确认:LED灯具发光单元损坏3%以上视为故障。2.1 LED灯具的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发现信号灯故障,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在3小时内排除;二环路以外在5小时内排除;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外在8小时内排除; 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2、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发现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等附属器材缺损、松动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3、灯具。保持信号灯具表面清洁,具有良好的对应性。发现信号灯具缺损问题,在一周内予以更新。发现灯具角度明显偏移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4、路口信号灯具有被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5、定期(每季度)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3、固定杆维护3.1、保持立式固定杆与地面垂直线之间角度:≤3度;横支臂与主杆之间角度:≥90度。3.2、对固定杆上的小招贴,小广告要及时进行清理。3.3、保持固定杆上的防水帽等配套设施完整有效。3.4、发现固定杆存在上述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3.5、直立信号灯杆基础与地面不能有间隙,维护调整时必须用水泥浇筑缝隙。信号杆倾斜,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4、线缆维护4.1、架空敷设的信号灯线、电源线、通讯线、钢绞线距地面高度:>5米;用于固定线缆的挂勾间距:≤0.8米。严禁与电信通讯线混用同一条钢绞线。4. 2、所有信号线缆的接头要采用塑封防水处理;与市电供电线路的接续要按照电气规范进行作业,保证接触良好可靠;通讯线与信号机的接头要采用焊接方式。4.3、禁止在穿线管内、信号灯固定杆内留有接头;因特殊情况必须留有接头的,除作好塑封防水处理外,还要作好高压绝缘处理。4.4 维护单位根据线缆老化情况,提出更换计划,报支队批准后立即更换。5、 信号机维护5.1负责对信号机机箱内所有机械和电器配件、电路板进行维修或更换。对一些电器配件和电路板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向支队申领备件来更换。5.2对机箱外壳变形,密封胶条老化,负责进行维修。机箱、门锁损坏不能修复的,在一周内要进行更换。信号机在每次维护完成后要锁紧机箱门,如果由于信号机箱门未关好,造成机内配件淋雨损坏的,由维护方负责进行赔偿。5.3机箱与基础之间没有密封的,要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避免潮气进入机箱,基础离地面高度不够的要对基础进行加高或更换预制基础。机箱内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5.4维护过程发现故障是由外线引起的,如电源、通信等,应马上通知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5单点信号的时段、周期、绿信比要按照支队提供的方案进行设置。更换信号机时,要恢复原有控制方案。5.6保证信号机运行良好。发现信号机故障,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特殊情况要立即予以解决。5.7 对传感线圈进行调试,保证正常工作。6、穿线井、管道的维护6.1保持穿线井盖完好有效,井盖距地面高度:≤±0.05米。发生丢失损坏问题,一环路以内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外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接到故障通知的要在6小时内予以解决。6.2 保持穿线井内清洁。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穿线井无淤泥、垃圾、杂物、废旧电缆、积水;井内四周的水泥壁完整;井里电缆无盘绕、打结现象,井内电缆长度在两米以内;没有电缆的管道管口用专用的管套密封良好。6.3参照路口信号档案定期核对确认穿线井的数量、位置。由于巡查不到位,导致穿线井被覆盖或填埋,由维护单位负责恢复原状。6.4 在维护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管道堵塞的,由中标维护单位承担责任对管道进行疏通以保持穿线井之间管道畅通。暂时不用的管道要加专用的管套并进行密封,避免污水及淤泥流入管道内堵塞管道。九、清洗保养1 路口信号灯有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定期(半年一次)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十、 值班1、维护工作实行昼夜专人值班制度。昼夜24小时值守交警电台13频道;值守电台时,要在三次呼叫内及时应答;接听电台通知时,要语言文明简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每日6:40时前到达指定地点备勤。遇有交通事故或其它外界因素损坏交通信号设施的情况,应在得到通知后要在30分钟内(一环路以内)到达现场,并对现场交通设施损坏器材进行拍照,拍照后及时进行恢复,同时做出恢复交通设施的工程量单,把相关材料报送支队。2、每天白班工作期间(6:40时—18:30时)要求至少三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天夜班工作期间(18:30时—次日早6:40时)要求至少一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个维护组至少配备一台车辆和2名技术员,并配备连接交警无线系统的电台。十一 考核讲评1、每季度对维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讲评,科研处成立维护工作讲评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处长、科长、区域管理民警组成。考核讲评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抽查提出考核意见,第一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警告批评;第二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要求维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科研处将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维护合同的建议。2、由于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终止维护工作协议。3、如遇特殊天气、勤务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以上规定可以适当放宽。项103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西部信号灯岗日常维护维护内容:1、区域内信号灯岗设施维护,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2、根据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悬臂信号灯杆迁移工作预计工程量:西部信号灯岗维护:崇山西路(不含)以南;黄河南大街(不含)以西;哈大铁路以西范围内全部信号灯岗。(预计信号灯岗211处);迁移悬臂信号灯杆10处(含基础的重新灌注、基础沟挖掘、灯杆、灯具拆除、安装)。维护工期: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交警支队将按《交通信号维护工作管理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管理。中标人应承诺无条件服从该规定的要求。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维护要求一、交通信号设施包括:机动车信号灯具、非机动车信号灯具、行人步道灯具、信号灯杆及基础、信号线缆、信号控制器、传感线圈、信号线缆地下管道、通讯井、调头灯、倒计时显示屏等。二、 执行标准 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改造和维护符合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4》的要求,有新国标则按新的国标执行。对国标中没有的规定按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提供的技术规范执行。三、 维护材料的提供支队负责提供:维护所需要的信号灯杆、线缆、信号灯具及卡具、穿线井具、信号机、信号机箱及机箱基础、信号机箱锁、灯杆基础、隔离变压器等。维护单位负责提供:维护所需的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以及维护中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线缆塑封材料、水泥砂石、机箱密封胶条、灭鼠药。四、维护单位职责: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信号灯岗故障的日常维护;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交通组织需要的信号调整以及支队所交办的临时工作。五、 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1、维护中标单位在签订维护合同后10天内,熟悉掌握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点位并登记上报。在签订维护合同后30天内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进行完善。具体档案标准见《沈阳市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标准》2、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要随时进行更新。在维护期间内路口信号灯岗上设备如有改变或迁移,维护单位要在15天内将路口档案变更资料提供给支队使用和存档。3、配合支队对新建的或重新改造信号灯岗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验收。并参与竣工档案的查验。如果施工单位所做的设施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支队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原施工单位重新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在后期的维护中,由维护单位承担责任使之达到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六 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1、出现场。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在维护工作中发现事故损坏或接到事故处理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并主动了解事故经过。 2、取证。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2.1照相:相片应清晰的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特征、交通信号设施外在损失情况、出现场时间;2.2收集并负责暂时管理事故中损坏的交通信号设施。3、修复。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赶到事故现场并经过取证后,应及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尽快恢复路口交通。4、鉴定:维护单位对在事故现场不能确定损坏程度的设备,回本单位后应立即通过有效的方法和设备进行测试,做出准确的损坏报告。5、具体执行参照《沈阳市交通事故损坏信号设施赔偿管理规定》七 对信号灯岗上设备的维护巡查和监护维护单位必须对岗上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巡查和监护。1、维护单位定期完成对维护范围内信号灯岗的巡查检修。一环内5天;一环至二环10天;二环外15天。2、维护单位人员要在信号机机箱内存有一份维修记录单,例行检查及维护的时间和处理结果必须如实填写在维修记录上,以备查验。具体格式见《沈阳市信号灯岗巡查记录单》3、道路养护维修以及其它单位施工等原因影响到路口信号设备正常使用时,维护单位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情况,并及时向支队汇报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需要采取的措施,配合支队与施工单位交涉,追讨交通信号设备迁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并对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迁移、修复。如果维护单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对信号设备造成的破坏并且没有与施工单位交涉修复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修复责任。4、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配合支队报案和向当事人追讨赔偿和修复的费用。八 信号灯岗的日常维护1、安全隐患排查1.1信号灯杆、信号机箱外壳接地阻抗在10欧姆以下,原有的设施地线阻抗不符合要求的,中标维护单位负责重新制作地线系统使之满足要求。1.2、保证信号灯岗上的隔离变压器正常工作。维护单位负责检查后统计上报支队,并及时更换损坏、补齐缺失的隔离变压器。1、3 定期对负责的信号灯岗上的灯具、灯杆、线缆、基础、穿线井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2、信号灯灯具维护信号灯故障的确认:LED灯具发光单元损坏3%以上视为故障。2.1 LED灯具的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发现信号灯故障,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在3小时内排除;二环路以外在5小时内排除;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外在8小时内排除; 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2、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发现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等附属器材缺损、松动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3、灯具。保持信号灯具表面清洁,具有良好的对应性。发现信号灯具缺损问题,在一周内予以更新。发现灯具角度明显偏移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4、路口信号灯具有被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5、定期(每季度)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3、固定杆维护3.1、保持立式固定杆与地面垂直线之间角度:≤3度;横支臂与主杆之间角度:≥90度。3.2、对固定杆上的小招贴,小广告要及时进行清理。3.3、保持固定杆上的防水帽等配套设施完整有效。3.4、发现固定杆存在上述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3.5、直立信号灯杆基础与地面不能有间隙,维护调整时必须用水泥浇筑缝隙。信号杆倾斜,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4、线缆维护4.1、架空敷设的信号灯线、电源线、通讯线、钢绞线距地面高度:>5米;用于固定线缆的挂勾间距:≤0.8米。严禁与电信通讯线混用同一条钢绞线。4. 2、所有信号线缆的接头要采用塑封防水处理;与市电供电线路的接续要按照电气规范进行作业,保证接触良好可靠;通讯线与信号机的接头要采用焊接方式。4.3、禁止在穿线管内、信号灯固定杆内留有接头;因特殊情况必须留有接头的,除作好塑封防水处理外,还要作好高压绝缘处理。4.4 维护单位根据线缆老化情况,提出更换计划,报支队批准后立即更换。5、 信号机维护5.1负责对信号机机箱内所有机械和电器配件、电路板进行维修或更换。对一些电器配件和电路板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向支队申领备件来更换。5.2对机箱外壳变形,密封胶条老化,负责进行维修。机箱、门锁损坏不能修复的,在一周内要进行更换。信号机在每次维护完成后要锁紧机箱门,如果由于信号机箱门未关好,造成机内配件淋雨损坏的,由维护方负责进行赔偿。5.3机箱与基础之间没有密封的,要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避免潮气进入机箱,基础离地面高度不够的要对基础进行加高或更换预制基础。机箱内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5.4维护过程发现故障是由外线引起的,如电源、通信等,应马上通知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5单点信号的时段、周期、绿信比要按照支队提供的方案进行设置。更换信号机时,要恢复原有控制方案。5.6保证信号机运行良好。发现信号机故障,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特殊情况要立即予以解决。5.7 对传感线圈进行调试,保证正常工作。6、穿线井、管道的维护6.1保持穿线井盖完好有效,井盖距地面高度:≤±0.05米。发生丢失损坏问题,一环路以内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外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接到故障通知的要在6小时内予以解决。6.2 保持穿线井内清洁。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穿线井无淤泥、垃圾、杂物、废旧电缆、积水;井内四周的水泥壁完整;井里电缆无盘绕、打结现象,井内电缆长度在两米以内;没有电缆的管道管口用专用的管套密封良好。6.3参照路口信号档案定期核对确认穿线井的数量、位置。由于巡查不到位,导致穿线井被覆盖或填埋,由维护单位负责恢复原状。6.4 在维护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管道堵塞的,由中标维护单位承担责任对管道进行疏通以保持穿线井之间管道畅通。暂时不用的管道要加专用的管套并进行密封,避免污水及淤泥流入管道内堵塞管道。九、清洗保养1 路口信号灯有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定期(半年一次)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十、 值班1、维护工作实行昼夜专人值班制度。昼夜24小时值守交警电台13频道;值守电台时,要在三次呼叫内及时应答;接听电台通知时,要语言文明简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每日6:40时前到达指定地点备勤。遇有交通事故或其它外界因素损坏交通信号设施的情况,应在得到通知后要在30分钟内(一环路以内)到达现场,并对现场交通设施损坏器材进行拍照,拍照后及时进行恢复,同时做出恢复交通设施的工程量单,把相关材料报送支队。2、每天白班工作期间(6:40时—18:30时)要求至少三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天夜班工作期间(18:30时—次日早6:40时)要求至少一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个维护组至少配备一台车辆和2名技术员,并配备连接交警无线系统的电台。十一 考核讲评1、每季度对维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讲评,科研处成立维护工作讲评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处长、科长、区域管理民警组成。考核讲评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抽查提出考核意见,第一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警告批评;第二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要求维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科研处将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维护合同的建议。2、由于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终止维护工作协议。3、如遇特殊天气、勤务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以上规定可以适当放宽。项104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北部信号灯岗日常维护维护内容:1、区域内信号灯岗设施维护,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2、根据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悬臂信号灯杆迁移工作预计工程量:北部信号灯岗维护:市府大路(不含)、北顺城路(不含)、德增街大北关街(不含)、东北大马路(不含)以北;北京街、哈大铁路、黄河南大街以东,崇山路以北范围内全部信号灯岗(预计信号灯岗180处);迁移悬臂信号灯杆10处(含基础的重新灌注、基础沟挖掘、灯杆、灯具拆除、安装)。维护工期: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交警支队将按《交通信号维护工作管理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管理。中标人应承诺无条件服从该规定的要求。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维护要求一、交通信号设施包括:机动车信号灯具、非机动车信号灯具、行人步道灯具、信号灯杆及基础、信号线缆、信号控制器、传感线圈、信号线缆地下管道、通讯井、调头灯、倒计时显示屏等。二、 执行标准 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改造和维护符合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4》的要求,有新国标则按新的国标执行。对国标中没有的规定按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提供的技术规范执行。三、 维护材料的提供支队负责提供:维护所需要的信号灯杆、线缆、信号灯具及卡具、穿线井具、信号机、信号机箱及机箱基础、信号机箱锁、灯杆基础、隔离变压器等。维护单位负责提供:维护所需的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以及维护中各种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线缆塑封材料、水泥砂石、机箱密封胶条、灭鼠药。四、维护单位职责: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信号灯岗故障的日常维护;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交通组织需要的信号调整以及支队所交办的临时工作。五、 信号灯岗路口档案的完善1、维护中标单位在签订维护合同后10天内,熟悉掌握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点位并登记上报。在签订维护合同后30天内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进行完善。具体档案标准见《沈阳市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标准》2、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档案要随时进行更新。在维护期间内路口信号灯岗上设备如有改变或迁移,维护单位要在15天内将路口档案变更资料提供给支队使用和存档。3、配合支队对新建的或重新改造信号灯岗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验收。并参与竣工档案的查验。如果施工单位所做的设施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支队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原施工单位重新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在后期的维护中,由维护单位承担责任使之达到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六 交通事故中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1、出现场。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在维护工作中发现事故损坏或接到事故处理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并主动了解事故经过。 2、取证。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2.1照相:相片应清晰的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特征、交通信号设施外在损失情况、出现场时间;2.2收集并负责暂时管理事故中损坏的交通信号设施。3、修复。相关交通信号设施维护单位赶到事故现场并经过取证后,应及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尽快恢复路口交通。4、鉴定:维护单位对在事故现场不能确定损坏程度的设备,回本单位后应立即通过有效的方法和设备进行测试,做出准确的损坏报告。5、具体执行参照《沈阳市交通事故损坏信号设施赔偿管理规定》七 对信号灯岗上设备的维护巡查和监护维护单位必须对岗上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巡查和监护。1、维护单位定期完成对维护范围内信号灯岗的巡查检修。一环内5天;一环至二环10天;二环外15天。2、维护单位人员要在信号机机箱内存有一份维修记录单,例行检查及维护的时间和处理结果必须如实填写在维修记录上,以备查验。具体格式见《沈阳市信号灯岗巡查记录单》3、道路养护维修以及其它单位施工等原因影响到路口信号设备正常使用时,维护单位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情况,并及时向支队汇报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需要采取的措施,配合支队与施工单位交涉,追讨交通信号设备迁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并对路口交通信号设备进行迁移、修复。如果维护单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对信号设备造成的破坏并且没有与施工单位交涉修复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修复责任。4、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配合支队报案和向当事人追讨赔偿和修复的费用。八 信号灯岗的日常维护1、安全隐患排查1.1信号灯杆、信号机箱外壳接地阻抗在10欧姆以下,原有的设施地线阻抗不符合要求的,中标维护单位负责重新制作地线系统使之满足要求。1.2、保证信号灯岗上的隔离变压器正常工作。维护单位负责检查后统计上报支队,并及时更换损坏、补齐缺失的隔离变压器。1、3 定期对负责的信号灯岗上的灯具、灯杆、线缆、基础、穿线井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2、信号灯灯具维护信号灯故障的确认:LED灯具发光单元损坏3%以上视为故障。2.1 LED灯具的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发现信号灯故障,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在3小时内排除;二环路以外在5小时内排除;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外在8小时内排除; 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2、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发现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等附属器材缺损、松动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3、灯具。保持信号灯具表面清洁,具有良好的对应性。发现信号灯具缺损问题,在一周内予以更新。发现灯具角度明显偏移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2.4、路口信号灯具有被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5、定期(每季度)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3、固定杆维护3.1、保持立式固定杆与地面垂直线之间角度:≤3度;横支臂与主杆之间角度:≥90度。3.2、对固定杆上的小招贴,小广告要及时进行清理。3.3、保持固定杆上的防水帽等配套设施完整有效。3.4、发现固定杆存在上述问题,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3.5、直立信号灯杆基础与地面不能有间隙,维护调整时必须用水泥浇筑缝隙。信号杆倾斜,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4、线缆维护4.1、架空敷设的信号灯线、电源线、通讯线、钢绞线距地面高度:>5米;用于固定线缆的挂勾间距:≤0.8米。严禁与电信通讯线混用同一条钢绞线。4. 2、所有信号线缆的接头要采用塑封防水处理;与市电供电线路的接续要按照电气规范进行作业,保证接触良好可靠;通讯线与信号机的接头要采用焊接方式。4.3、禁止在穿线管内、信号灯固定杆内留有接头;因特殊情况必须留有接头的,除作好塑封防水处理外,还要作好高压绝缘处理。4.4 维护单位根据线缆老化情况,提出更换计划,报支队批准后立即更换。5、 信号机维护5.1负责对信号机机箱内所有机械和电器配件、电路板进行维修或更换。对一些电器配件和电路板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向支队申领备件来更换。5.2对机箱外壳变形,密封胶条老化,负责进行维修。机箱、门锁损坏不能修复的,在一周内要进行更换。信号机在每次维护完成后要锁紧机箱门,如果由于信号机箱门未关好,造成机内配件淋雨损坏的,由维护方负责进行赔偿。5.3机箱与基础之间没有密封的,要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避免潮气进入机箱,基础离地面高度不够的要对基础进行加高或更换预制基础。机箱内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5.4维护过程发现故障是由外线引起的,如电源、通信等,应马上通知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5单点信号的时段、周期、绿信比要按照支队提供的方案进行设置。更换信号机时,要恢复原有控制方案。5.6保证信号机运行良好。发现信号机故障,二环路以内在5小时内予以解决;二环路以外在12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内,接到支队有关部门报修通知,维护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排除。特殊情况要立即予以解决。5.7 对传感线圈进行调试,保证正常工作。6、穿线井、管道的维护6.1保持穿线井盖完好有效,井盖距地面高度:≤±0.05米。发生丢失损坏问题,一环路以内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一环路以外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接到故障通知的要在6小时内予以解决。6.2 保持穿线井内清洁。每季度投放灭鼠药一次;穿线井无淤泥、垃圾、杂物、废旧电缆、积水;井内四周的水泥壁完整;井里电缆无盘绕、打结现象,井内电缆长度在两米以内;没有电缆的管道管口用专用的管套密封良好。6.3参照路口信号档案定期核对确认穿线井的数量、位置。由于巡查不到位,导致穿线井被覆盖或填埋,由维护单位负责恢复原状。6.4 在维护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管道堵塞的,由中标维护单位承担责任对管道进行疏通以保持穿线井之间管道畅通。暂时不用的管道要加专用的管套并进行密封,避免污水及淤泥流入管道内堵塞管道。九、清洗保养1 路口信号灯有树木或其它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上报支队。2定期(半年一次)对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灯具外壳、透光玻璃、背板、遮阳罩、内部反光杯干净无尘,无破损,无老化变形,灯壳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亮度符合要求。信号灯具在杆上安装牢固,竖式安装时应垂直,横向安装时应平行,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十、 值班1、维护工作实行昼夜专人值班制度。昼夜24小时值守交警电台13频道;值守电台时,要在三次呼叫内及时应答;接听电台通知时,要语言文明简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每日6:40时前到达指定地点备勤。遇有交通事故或其它外界因素损坏交通信号设施的情况,应在得到通知后要在30分钟内(一环路以内)到达现场,并对现场交通设施损坏器材进行拍照,拍照后及时进行恢复,同时做出恢复交通设施的工程量单,把相关材料报送支队。2、每天白班工作期间(6:40时—18:30时)要求至少三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天夜班工作期间(18:30时—次日早6:40时)要求至少一个维护组在维护范围内维修和检查;每个维护组至少配备一台车辆和2名技术员,并配备连接交警无线系统的电台。十一 考核讲评1、每季度对维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讲评,科研处成立维护工作讲评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处长、科长、区域管理民警组成。考核讲评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抽查提出考核意见,第一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警告批评;第二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讲评小组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要求维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讲评不满意的维护单位,科研处将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维护合同的建议。2、由于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终止维护工作协议。3、如遇特殊天气、勤务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以上规定可以适当放宽。项105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道路传感器维护无线地磁检测器的制作工程内容及基本要求一、工程工期计划在2012年1 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二、工程数量以及技术要求本工程由施工方包工包料,根据交警支队的要求在一年内完成100个无线地磁检测器、200个地埋线圈的制作、调试。1、无线地磁检测器无线地磁检测器采用打孔方式进行安装:在指定位置用打孔机打深度不小于125mm,直径为108mm(打孔机标准孔径)的孔洞,清理干净孔内的渣土及水,再用适量细砂平铺孔底,保证地磁在放入后能与路面保持水平。无线地磁检测器安装的位置、大小,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安装在车道中央,距离停车线2.5 米处。检测器宽棱方向与行车方向一致,在空隙处需用细砂填实,保证在车辆碾压时检测器不发生倾斜和下沉等情况,表面用附带的塑料盖进行封堵,并用快干水泥将缝隙封堵,使路面保持平整。2、地埋线圈采用“口”字形状,尺寸规格2米×4米。地埋线圈安装的位置、大小,如果没有特殊要求,线圈距离停车线路1.5米,车道方向线圈的长度不小于4米,与车道分隔线的距离是0.7米。每个线槽的宽度是5毫米,线槽的深度要使线圈距离路面最少20毫米,线圈安装时一个压一个,线槽中加入密封剂,线槽密封必须采用感性沥青材料,接入穿线井时至少要低于路面100毫米。回路检测线圈和馈线的接头必须焊接在接线井里,每处焊接点用6毫米热缩管独立绝缘。馈线通过现有穿线管有效正确接入信号机输入端子。回路线圈的线槽弯角必须倒成圆滑,不允许直角,3、材料要求1.1 无线地磁检测器(质保期:三年)1.1.1 检测参数:交通流量、占有率。1.1.2 检测精度:≥ 95%;1.1.3 感器数据传输距离:不小于100米。1.1.4 工作环境:-45℃—+80℃。1.1.5 测器外形:直径98mm,高90mm的圆柱体。1.1.6 命达到3年以上(按日均车辆10000辆计算)。1.2 附带塑料盖1.2.1 形状: 圆柱体,上表面平整,底面带缓冲槽1.2.2 规格:直径115mm,高15mm 2。1.2.3 材料:聚氯乙稀(PVC)。1.3 填充材料1.3.1 细沙:细度模数Mf定:细沙Mf=2.2-1.6.1.3.2 快干水泥:三天强度达到 50-80 mpa1.4 地埋线圈(质保期:一年 )1.4.1 RVVP-2×1.5馈线1.4.1.1 导线规格:1.50MM2。1.4.1.2 绞合外径: 1.56MM2。 1.4.1.3 绝缘材料:聚氯乙稀(PVC)。1.4.1.4 绝缘厚度: 0.40MM1.4.1.5 铝箔绕包重叠率: ≤25%。1.4.1.6 编织结构密度:16/5/0.15MM≥60%。1.4.1.7 外护层材料: 聚氯乙稀(PVC)。1.4.1.8 外护层厚度: 0.60MM。 1.4.1.9 导体电阻:≤14Ω/KM(20℃)。1.4.1.10 绝缘电阻:≥0.009MΩ×KM(70℃)。1.4.1.11 老化条件:≥80℃ X168HRS。1.4.1.12 导体材料:使用30/0.25MM裸绞软铜线。1.4.1.13 编织材料:镀锡铜线编织。1.4.1.14 耐AC电压:1500V/5MIN 1.4.1.15 温度等级:70℃。1.4.2 FVN-1×1.5腊克线1.4.2.1 导线规格:2.5MM2。1.4.2.2 导体规格: 49/0.26MM。 1.4.2.3 绝缘材料:聚氯乙稀(PVC)。1.4.2.4 绝缘外径: 3.14—3.18MM1.4.2.5 护层材料: 尼龙。1.4.2.6 护层厚度: 0.07—0.12MM。三、组织与管理1、熟悉市内交叉路口的环境具有交通信号维护业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施工规范,具备独立施工能力,设置专职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根据交警支队的要求,分期分批完成无线地磁检测器的安装、调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每次完成施工任务后提交竣工报告,把相关材料报送甲方。以确保在支队系统终端能够通过线圈正确收取路口流量为验收原则。2、施工方负责施工安全和交通信号设施安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和甲方提出的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搞好安全施工。施工时不得防碍路口信号的正常运行,不得破坏交通信号安全防护设施。如果在施工中产生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项106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SCATS系统信号配时维护SCATS系统信号配时及设备维护招标要求一、合同任务范围及要求:1、参加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的SCATS系统信号调配时,使路口配时合理、减少拥堵;提高路口通行能力;1.1时间、人员、地点24小时、365天不间断值班; 40名工作人员;调配时人员必须经交警支队科研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离岗时必须由中标单位事先通知业主单位,做好交接。操作员在交警支队四楼信号配时室值班;按甲方要求编制出合理人员的值班表。1.2 培训乙方负责对未取得《SCATS系统培训证明》的调配时人员进行SCATS系统业务培训,使其达到甲方要求的上岗标准。1.3职责1.3.1通过监控系统察看道路通行状况,负责每日7时开始进行全面检查、观测道路拥堵状况和对路面维护人员点名、检查到岗情况,发现故障通知维护单位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当日岗勤民警报修信号和信号调时工作,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当班民警报告。1.3.2 每日通过闭路电视监控、支队无线通讯设备和各种媒体主动进行交通流的观察,及时调整信号配时方案,同时进行记录。 1.3.3值班人员要不间断的查看路口信号的通讯完好、控制器故障、系统数据的完好、路口检测线圈的完好等,遇有故障及时与维护人员和值班民警进行沟通,及时修复,同时做好值班报修记录。1.3.4在日常的信号调整和管理工作中要密切与指挥中心调度长保持联系,听从指挥和调度,互相配合,在遇有勤务时统一听从调度长和值班民警的指挥,共同完成交通指挥控制任务。1.3.5 SCATS系统信号机(含未连入系统单点运行的)特征软件的编写和模拟运行调试。1.3.6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视频监控检查处理情况、报修记录和被动调整信号记录,并及时上报科研处、信号科相关领导。1.3.7信号控制室要加强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故障,快速通知维修人员,做好维护调度详细记录,记录要包含故障通报时间、通报与被通报人员姓名、维护单位、来往信息与转报情况、处置结果等。如发生路口信号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现象,要立即报支队调度室,并做好报送记录。2、甲方安排的在沈阳市相关街路的浮动车测速、路口交通调查;2.1每天保证1名司机和4名操作员完成浮动车测速任务和路口交通调查。2.2制定浮动车测速计划。2.3 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浮动车测速任务。2.4 制作浮动车测速报告。按规定制作装订浮动车测速报告(纸档和电子文档);按时上报存档。2.5甲方安排的在沈阳市相关路口的交通调查。2.5.1 路口的交通调查包括路口的车辆流向、流量的时间特征调查;2.5.2并根据路口的交通调查数据制作系统信号的无电缆状态运行方案、雨雪天运行方案和节假日运行方案。3、甲方安排的沈阳市信号控制路口档案制做;3.1 按甲方要求制作、整理灯控路口的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3.2 灯控路口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路口信号及其他控制设施安装位置平面图。2) 地下管道和地上架线走向图纸。3) 各种线缆的敷设图纸。4) 各种基础的结构图纸。5) 信号灯杆、信号灯具、安全设备、线缆、管材、井具等产品合格证书。6) 信号机内部的配置图纸和表格。7) 信号设置相位图和信号配时表。8) 信号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移交手续。9) 路口信号设施因事故或交通需求改变后的图纸和文件。3、3 完成甲方安排的灯控路口档案管理工作。4、中标方负责甲方SCATS主机房及各分控室与之有关的设备维护管理;4、1每日对SCATS主机房设备和各个分控室与之有关的设备设施进行监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SCATS系统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厂家进行必要的故障排除。4、2按甲方要求制作SCATS主机房设备和各个分控室与之有关的设备设施的拓扑结构图。4、3制作连入SCATS系统的路口饱和流量状态显示图。5、按甲方的要求对SCATS系统的主机数据进行操作;6、按甲方的要求对SCATS系统的有关室内设备进行临时迁移等任务。二、维护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三、双方责任1、 甲方1.1、负责提供维护施工技术规范。1.2、负责制定维护规划及标准。1.3、负责提供基本维护器材。2、 乙方2.1负责维护工作的安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维护工作。2.2 负责做好维修记录和系统档案。2.3负责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工具和器材,保持测速车辆、电脑等整洁好用。如发生人为丢失,则按实际价值赔付甲方。2.4中标单位必须确保调时员储备充足,如有人员空缺,需立即补充,即时上岗,配备人员期间不能超过15天。2.5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调时员午餐和便于夜间值班人员就餐、休息的各种设备。2.6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交通流理论、交通工程、交通调查、交通信号控制等学习资料,按时培训学习,并开展scats系统的中文翻译、深度开发等工作。2.7中标单位调时员需按业主要求,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上岗。投标单位应出具如下证件的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1)企业员工的《SCATS系统培训证明》2人以上(2)企业员工的《计算机专业毕业》(中专以上)10人以上项107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诱导屏日常维护一、维护范围:1、沈阳市区内七块交通诱导LED显示屏,维护单位负责显示屏的室内外控制系统、传输通讯、屏体电源及防雷、屏体显示及和内容的维修、维护,定期保养。2、维护工期计划在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二、维修要求:1、保证设备全天候24小时正常工作,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维修公司的维修人员要有专业维修经验,配有专业维修工具和维修升降车辆。2、定期检查,保障电力、通讯等各种相关缆线、管道的完好,及时发现和排除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3、按照业主的要求,建立建全交通诱导系统设备档案,对主机设备和各种室外设备做好文本登记,并随着设备的变更随时更新档案记录,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4、维护人员对于所需要的维护器材,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对更换下来的设备应先做登记,然后进行修复,如果无修复价值则送交甲方仓库做报废处理。5、维护单位在维护期间应按甲方要求配合业主参加各种勤务工作,在设备的使用上配合业主的工作。6、维护单位应配合业主制定和审核与系统有关的工作,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技术支持。三、业主与维护单位职责1、 业主1.1、负责提供维护施工技术规范。1.2、负责制定维护规划及标准。1.3、负责提供基本维修备件。2、 维护单位2.1、负责施工安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和制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维护工作。2.2、负责确保设施及施工安全,在维护期间内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由维护单位负完全责任(不论当初是谁施工的)。2.3、负责做好维修记录和系统档案。2.4、负责保管好业主的工具和器材,如发生人为丢失,则按实际价值赔付给业主。2.5、对于在维修维护中的附属器材由维护单位自行解决。四、项目明细表序号 内 容 数量 单位 1 LED显示屏维护7块 2 终端主机维护管理 1 处 3 通讯传输维护 7 套 4 软件维护更新 1 套项108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交通监控系统日常维护一、维护范围:1、归属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业主)的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及与其相关的各种附属设备。2、交警支队三楼、四楼、五楼门禁系统维护。3、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控制主机、主机机房设备、各分控室设备、与主机相联接的各分控设备、属于系统控制的所有室外摄像机及其附属设施。4、计划在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二、现有状况:业主现有中心控制室1个,分控室11个,分控键盘45个,并与市公安局的矩阵主机相互连机。主机为维康公司V1500系列,中心机房矩阵为768×64,市局控制室的矩阵为128×16。现在安装的室外摄像机大部分为维康公司的S2000系列压力球型摄像机,另外还有部分菲利普公司、明景公司的球型和枪式摄像机,这些摄像机大多数是安装在较为重要的路口路段,摄像机采用立杆架设,固定杆高度有10米、16米和20米,总计有203套。整个系统采用光缆通讯传输方式,光缆敷设分地下管道和空中架设两种铺设方式,分别与路口摄像机相连接。三、监控系统维护要求:投标单位至少有一名具有VICON公司技术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1、维护单位的维护人员每周向业主提供本周维护人员值班表及相关责任人联系方式,维护人员应时刻利用操作键盘对摄像机运行情况巡检,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报修,并将维修情况写到报修记录中,每日出一份维护报告送交业主。2、对于一些主要的前端设备如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器、光端机、控制箱、摄像机固定杆等等,要求功能完善,运行良好,安全可靠,平均完好率达到95%以上。3、定期对摄像机除尘,擦拭镜头,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面的除尘擦拭。如遇有特殊情况(如特勤保卫、天气原因等)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擦拭,以保证业主的有效使用。4、定期检查各种相关的缆线,及时发现和排除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5、按照业主的要求,建立建全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档案,对主机设备和各种室内外设备做好文本登记,并随着设备的变更随时更新档案记录,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6、维护人员对于所需要的维护器材,应按业主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对更换下来的设备应先做登记,然后进行修复,如果无修复价值则送交甲方仓库做报废处理。7、维护单位应配有专人负责业主的中心机房管理工作,每天有固定的人员在主机房值班,并负责对主机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单位工作人员还要做好星期天和节假日的值班轮休,保证业主的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始终处于有人管理和维护状态。8、维护单位负责对系统的各个分控、各区大队分控室内与监控系统有关的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解决出现的各种故障和问题。9、维护单位在维护期间应按甲方要求配合业主参加各种勤务工作,在设备的使用上配合业主的工作。10、维护单位应配合业主制定和审核与系统有关的工作,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技术支持。11、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应在车辆、电台、电话等交通和通讯工具方面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接到业主的指令后能够快速到达指定现场并处理问题。二环路以内应在接到业主通知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星期假日和休息时间,维护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业主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12、如机房内需对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或施工,维护单位应派遣除当日值班人员外至少2名以上专业维护人员在机房进行维修或施工操作。四、门禁系统维护要求:交警支队门禁系统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支队三楼、四楼、五楼门禁系统及自动门控制系统的维修检查,保证门禁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设备巡检:每个月对门禁系统中的主要设备进行巡检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门禁控制主机、门禁控制器、读卡器、电磁锁的工作状态,以及每个设备的工作电压是否正常,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线路巡检:每个季度对门禁系统中的通讯线路进行巡检工作,主要是门禁控制器接线部分、门禁控制主机接线部分、读卡器和电磁锁的接线部分检查,排查系统安全隐患;数据维护:协助主管民警完成门禁系统出入人员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卡片的制作,数据库的安全备份工作,要求当系统信息改变后必须立即进行备份,协助调取出入记录等有关系统数据的查询工作;故障维修:门禁系统出现故障时,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的排查工作,对于非硬件设备损坏的故障,应在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对于硬件设备出现的故障,在硬件设备修复后,2小时之内恢复门禁系统正常运行;五、业主与维护单位职责1、 业主1.1、负责提供维护施工技术规范。1.2、负责制定维护规划及标准。1.3、负责提供基本维护器材。2、 维护单位2.1、负责施工安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和制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维护工作。2.2、负责确保设施及施工安全,在维护期间内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由维护单位负完全责任(不论当初是谁施工的)。2.3、负责做好维修记录和系统档案。2.4、负责保管好业主的工具和器材,如发生人为丢失,则按实际价值赔付业主。2.5、对于在维修维护中的附属器材由维护单位自行解决。五、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1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六、维护内容: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1 摄像机维护 283 套 2 主机维护4 套 3 分控室维护 11 个 4 光端机维护 566 个 5 分控设备维护 45 套 6 移动指挥车通讯系统连接维护 随指挥车出勤务 6 处 7 中心机房管理 24小时有人值守 365 天 8、支队三、四、五楼闭禁系统项109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通讯管线日常维护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2年通讯维护一、维护范围:1、归属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业主)的光缆网络系统、通讯电缆网络系统、地下通讯主管道、通讯架空钢绞线等设施。2、光缆网络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计算机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号系统及与光缆通讯有关的所有室内外通讯光缆、光端机等通讯设施。3、信号通信电缆及干线井维护范围包括:干线及路口内架空和地下敷设的信号通信电缆、交接箱、干线井(不包括路口内的穿线井)等。4、维护期: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中标单位负责支付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二、维护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两名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光缆维修技术的专业人员,并备有光缆检测仪器和光缆熔接设备。人员和设备的详尽情况附于投标文件中。1、对光缆通讯线路进行维护和管理,及时排除和抢修光缆故障,并定期对光缆线路进行巡查。2、对支队中心机房的光缆和通信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光缆和通信电缆配备桥架沿机柜上部布线,并配备跳线架,电缆配备槽架沿机柜下部布线。各种缆线按顺序依次编号。3、依据现有的光缆资料,更新和绘制新的光缆线路图和接续图,线路图要标清光缆的编号、距离、芯数、护套接点位置和分配方式,接续图要标清光缆的编号、接续点的位置、接点的线序分配、光纤的色标分配等详细施工记录,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报送业主。4、保证架空敷设的通信线、钢绞线距地面高度:>6米;用于固定线揽的挂勾间距:≤0.8米。5、地下敷设的通信线接头要采用防水性能好的热塑管塑封,防止进水影响正常的通信。6、所有线揽的敷设要按照电信规范进行作业,线缆接头保证接触良好可靠,外层采用热塑管塑封。7、保持干线井盖、井壁完好有效,如发生丢失的及时补齐,经常检查排除干线井内的积水,杂物。井盖距地面高度在±0.01米范围内。8、对于控制室内的交接箱和防雷通讯装置要定期进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检查。9、通信线缆、交接箱、干线井盖、井壁发生丢失损坏问题,发现并登记巡查检修记录后,一环路以内的在1小时到现场维修;一环路以外的在3小时内到现场维修。10、依据现有的通讯电缆和地下管道资料,更新和绘制新的通讯电缆线路图和管道图,线路图要标清通讯电缆的编号、距离、对数、接点位置、交接箱位置和分配方式,接续图要标清通讯缆的编号、接续点的位置、接点的线序分配等详细施工记录。该资料应盖有技术人员印单和公司印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报送业主。11、在遇警卫活动时,维护单位应提前对警卫沿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并派出维护人员在支队机房及勤务路线上备勤,统一听从支队调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12、负责根据支队要求实施开通新增交通设施的通讯线路。13、维护单位负责业主外部设备的统计与管理,并提供详尽的档案资料。14、维护单位应配合业主制定和审核与管辖范围内有关的工作,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技术支持。15、维护单位应保持通讯畅通,守候指定的支队电台频道,保证随叫随到,在接到业主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星期假日和休息时间,维护单位必须有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业主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三、组织与管理参加维护工作的单位必须听从业主的指挥,自觉维护业主的利益,熟悉市内交通环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施工规范,具备独立施工能力。四、业主与维护单位的职责(1)、业主1.1负责提供维护施工技术规范。1.2负责制定维护规划及标准。1.3负责提供基本维护器材(主要包括:通信线缆、交接箱、各种型号的井盖)。1.4依据招标文件,参照维护记录,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按程序支付乙方维护费。(2)、维护单位2.1负责施工安全、通讯光缆、通讯电缆及干线井安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搞好安全施工。2.2负责光缆、信号通信线缆及干线井设施(包括地上和地下通信线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因对通讯设施检查和维护不到位,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维护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3按照业主要求及时检查、调整、修理通信线缆及干线井设施,保证通信线缆设施正常运行及干线井安全可靠。2.4在保证干线井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定期巡视干线井设施,并做出相应记录,以备考核之用。2.5负责自备专业车辆和维护工具,主要有维护工作车、室外工作发电机、照明设备、光缆熔接设备、光缆测试设备、通讯电缆接线子、对号器、维护穿线井的抽水机等。四、主要维护内容: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1 通信电缆维护 291 公里 2 通讯光缆维护 386 公里 3 干线井维护 759 座 4 自建管道维护 53 公里 5 架空钢绞线路维护 31 公里 6 交接箱维护 16 座项1010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综合信息平台维护支队2012年度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维护要求及内容维护项目:1、 综合信息平台维护范围:硬件系统维护、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 对支队综合信息平台系统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通讯交换机、磁带备份机等硬件设备巡检、抢修、维护;(2)遇系统通讯链路故障、软件故障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做抢修过程及抢修结果记录;(3)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4)系统界面修改;(5)模块链接调整;(6)系统应用软件非框架性调整、优化;(7)系统底层软件优化,提高系统响应速度和负载能力;(8)系统后台管理程序优化、维护;(9)信息发布类栏目增加、修改;(10)信息查询类栏目增加、修改;(11)公文传递子系统调整、优化;(12)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源程序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链接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13)对使用人员及相关负责部门安排相应的应用与管理培训;(14)通讯文档收发管理及日常维护;(15)数据库故障排除;(16)增强信息搜索功能,在原有全站搜索的基础上新增公安内网“一搜”和公安网搜索功能,增强搜索功能的实用性。对原有归档的信息也提供分年度的搜索;(17)信息资源保护功能,信息资源保护是对支队重要公文、文件、数据等知识资产的管理。系统提供栏目浏览权限控制(开放栏目、半开放栏目、认证栏目),可以根据支队知识资源的保密需求,设定栏目是否开放,或者可开放给哪些用户浏览;(18)用户权限管理功能,综合信息平台用户管理功能提供强大用户权限管理功能,主要包括有:自定义用户/用户组级别权限设定功能、用户锁定功能等。让支队信息发布内容可以根据自身的人员组织架构进行完全用户权限设定,打造完善的用户分级制度。通过用户权限管理,您可以还可以进行新增用户/用户组,进行用户组管理、设置用户/组访问权限,查询用户/组信息等操作;(19)信息管理及发布功能,信息是整个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布各类信息,是对外信息发布的平台。新功能可以通过查询和发布等多种方式处理各项信息,有助于操作员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得各种共享信息,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系统将公共信息分为:办公流程、部门简介、领导信箱、规章制度、信息查询、车辆管理、驾驶员机动车管理、全国在逃人员查询。在编辑方面,系统提供的所有数据格式进行转换,负责将输入数据根据数据库结构解析并存储到各自表中。数据录入可以实现从word等文件格式直接转换并保留原有格式内容;(20) 信息汇总与统计功能,其来源由各处室大队上的人员录入,主要就是信息发布的工作信息及业务统计数据由领导进行查看。对各队各部门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排名,对以过期的数据按时间按部门进行分类归档;(21)本系统与交通管理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外挂接口的维护。含二台本系统专用服务器:IBM X3850 X5 E7-4807(1.6 6C 18M)、8G DDR3 内存、3*300G SAS 硬盘、集成双千兆以太网、RAID5、2*1975 W电源、3 年客户更换元件和现场有限保修要求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警务E通系统维护范围:硬件系统维护、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 对支队“警务E通”系统查询服务器、代理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语音工控机、防火墙、网闸、网络交换机等硬件设备做每日早晚两次巡检,对系统运行状态每小时进行一次测试,做巡检、测试记录;(2)遇系统通讯链路故障、软件故障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做抢修过程及抢修结果记录;(3)语音通知、文字短消息功能的测试、后台维护及日常操作;(4)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5)系统底层软件优化,提高系统响应速度和负载能力;(6)系统应用软件非框架性调整、优化;(7)系统模块调整,功能完善,查询字段调整;(8)操作界面修改,子模块链接调整;(9)系统后台管理程序优化、维护;(10)对“警务E通”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操作培训;(11)对“警务E通”手机查询软件维护、重新罐装及版本升级;(12)对“警务E通”用户在线数量和使用状态进行监控、统计,对警务信息查询量做统计,并生成日报表;(13)对“警务E通”用户注册信息进行维护;(14)对“警务E通”用户登陆口令和查询权限进行调整、维护;(15)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源程序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硬件设备配置信息文档、硬件设备物理连接和网络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3、交警队信息平台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对交警队信息平台系统二个系统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定期对其进行系统优化,保障系统处于最优状态下安全、高效、稳定运行;(2)在不影响系统日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数据库及应用程序的日常升级工作,并保障系统升级完成后的稳定运行。同时要保障二个系统与支队其它各个应用系统的数据接口正常运行,协助其他系统维护人员分析、解决由于数据接口问题引起的种类故障。(3)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4)遇系统通讯链路故障、软件故障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做抢修过程及抢修结果记录。4、行政审批平台维护范围:硬件系统维护、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对支队行政审批平台系统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巡检、抢修、维护;(2)遇系统通讯链路故障、软件故障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做抢修过程及抢修结果记录;(3)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4)系统界面修改;(5)模块链接调整;(6)系统后台管理程序优化、维护;(7)审批信息录入模块维护、修改;(8)数据交换模块维护、修改;(9)行政审核模块调整、优化;(10)查询统计模块维护、优化;(11)打印模块维护、调整;(12)权限管理模块维护、优化;(13)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源程序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链接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14)对使用人员及相关负责部门安排相应的应用与管理培训;(15)数据库故障排除。5、道路违法数据管理系统维护范围: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 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2) 系统基础模块调整、维护;(3) 图片导入模块调整、维护;(4) 信息录入模块调整、维护;(5) 图片处理模块调整、维护;(6) 转换存储模块调整、维护;(7) 综合查询模块调整、维护;(8) 导出数据模块调整、维护;(9) 形成并打印报表模块调整、维护;(10) 系统设置模块调整、维护;(11) 触摸屏查询模块调整、维护;(12) 优化整合数据查询与统计;(13) 增加支队及各大队统一录入上传功能;(14) 增加后台自动导入功能;(15) 登报通知、邮寄处罚单、导出违法信息功能调整维护;(16) 违法系统到交通管理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外挂接口维护;(17) 定制数据库维护策略,定期检查数据库运行状态做好备案和记录;(18) 遇系统通讯链路故障、软件故障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做抢修过程及抢修结果记录;(19) 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源程序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硬件设备配置信息文档、硬件设备物理连接和网络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20) 对硬件设备做每日早晚两次巡检,对系统运行状态每小时进行一次测试,做巡检、测试记录。6、公安交通管理勤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维护范围:硬件系统维护、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对支队勤务实名制系统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巡检、抢修、维护;(2)遇系统通讯链路故障、软件故障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抢修,做抢修过程及抢修结果记录;(3)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4)系统界面修改;(5)模块链接调整;(6)系统后台管理程序优化、维护;(7)审批信息录入模块维护、修改;(8)数据交换模块维护、修改;(9) 编制内外勤民警基础数据管理调整、优化;(11)执法装备管理调整、优化;(12)勤务管理调整、优化;(13)勤务变动备案调整、优化;(14)查询统计模块维护、优化;(15)打印模块维护、调整;(16)权限管理模块维护、优化;(17)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源程序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链接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18)对使用人员及相关负责部门安排相应的应用与管理培训;(19)数据库故障排除。7、警务车辆违法处罚管理系统维护范围:硬件系统维护、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工作时间与支队时间一致:(1)系统数据库维护,系统数据资料存储备份、安全恢复;(2)系统界面修改;(3)模块链接调整;(4)系统后台管理程序优化、维护;(5)审批信息录入模块维护、修改;(6)数据交换模块维护、修改;(7) 编制内外勤民警基础数据管理调整、优化;(8)违法车辆认定上报调整、优化;(9)违法信息分类导出通报调整、优化;(10)违法信息处罚交款调整、优化;(11)查询统计模块维护、优化;(12)打印模块维护、调整;(13)权限管理模块维护、优化;(14)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源程序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链接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15)对使用人员及相关负责部门安排相应的应用与管理培训;(16)数据库故障排除。含一台本系统专用服务器:IBM X3850 X5 E7-4807(1.6 6C 18M)、8G DDR3 内存、3*300G SAS 硬盘、集成双千兆以太网、RAID5、2*1975 W电源、3 年客户更换元件和现场有限保修.维护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项1011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交警支队网络系统维护支队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维护内容:由公司派驻7人,在支队值守,7*24小时解决突发事件,完成各项维护任务1、 交警支队计算机网络维护(1)对交警支队机关、12个业务处(室)、27个下属大队、45处驻外机构的公安网络、业务网络、办公网络、宽带互联网络进行维护,保障网络环境稳定、通讯畅通、设备运转良好。(2)制作并随时更新各大队计算机网络连接拓扑结构图。(3)制作并随时更新各大队公安业务用计算机管理资料,包括分组编码、安放位置、业务种类、IP地址,机器软硬件配置、责任人等信息。(4)支队各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点的增加、拆除、调整。(5)支队各单位公安信息网络设备出入公安网的注册、注销的调试。(6)支队各单位公安网及互联网的网络线缆、电话线缆、电源线缆规范化整理。2、交警支队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维护(1)负责机房安全管理,进出人员登记,机房内部实时监控。(2)对机房小型机、服务器、中心交换机、主干交换机、光纤收发器、防火墙、路由器、基带调制解调器等硬件设备做每日早、午、晚三次巡检,做巡检记录。如发现运行异常,立即现场抢修。(3)机房各业务系统服务器、网络通讯及网管设备BIOS升级、系统补丁升级、配置更改、位置和连接方式调整。    (4)制作并随时更新机房硬件设备资料,包括设备编码、物理位置及拓扑结构连接图,设备配置信息。3、交警支队计算机终端设备维修、维护对交警支队各单位的公安网、互联网的3000余台计算机、400余台打印机、100余台扫描仪、30余台触摸屏查询机等硬件进行维修、维护。维护内容包括硬件设备抢修、维修,调试安装,网络连接,软件修复,计算机杀毒,数据资料恢复等。4、计算机网络系统备件(1)49箱 D-LINK 超5类 网线(2)51盒 D-LINK RJ45 水晶头(3)24台D-LINK DES-1008D 8口交换机(4) 2台 SUN 60公里、双芯、SC 单模光纤收发器(5) 2台 D-LINK DEF855 多模光纤收发器(6)4台 D-LINK USB 2口电脑切换器(7)1个 防火墙 Neusoft FW4120维护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项1012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支队小型机维护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2年小机系统维护内容维护范围:三台HP RP---3440系列小型机(含VA7110存储和光纤交换机)三台IBM P550小型机(含两台DS4700存储)小机上的ORACLE数据库维护要求:至少提供5名专职员工包括IBM、HP、ORACLE,厂商服务人员认证证书;能够提供同档次备用小机针对支队的设备专门指定负责工程师和服务经理,以全面负责相关的硬件维护服务计划和实施质量,保证硬件和软件维护服务的全面性和连续性。负责工程师每周至少一次及重大节日前(如五一、十一、春节等)到现场对设备做硬件和系统软件的预防性维护工作,对设备的运行状随时进行监护,尽可能将潜在的故障通过预防性维护的方式解决。7*24响应,在沈阳放置备机备件。接到报告后,对于需现场维修的问题,在电话响应后1小时到达现场。硬件:对硬件设备进行预防行维护服务(巡检)。检测设备状态灯、板卡灯、电源灯、阵列灯、硬盘灯等告警信息,检查系统日志信息,维护机器设备各组件的可用性,如背板、CPU、I/O板、内存板、内存、硬盘等,发挥其各组件自身作用;对设备配置进行调整,优化设备配置,提高设备运行性能;通过自身操作系统或相应诊断软件进行系统健康检查测试;设备出故障时,积极查找设备故障原因,对故障硬件进行隔离;对设备固件进行固件系统的升级(系统Firmare、I/O板Firmare、CPU板Firmare、DiskFirmare等)和驱动升级,保证各硬件的正常稳定运行,各组件的可用性是维护的起码标准。各种配件更换服务:对故障机器的坏件进行更换维修服务,不另收取费用;备件支持、快速更换。系统软件一、维护系统启动必要的系统进程及为了保证应用进程的启动的系统进程,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系统进程,及用户数(非同名),保证应用进程正常在线,满足应用进程的开销。对于应用进程,若是商业版(如ORACLE,SYBASE等)软件,按照其软件对系统的要求进行优化配置,满足应用的要求。若是非商业软件,与软件开发商商讨满足应用进程的要求。二、主机性能监控检查是否存在CPU、内存、磁盘(I/O)、网络等性能瓶颈,观察分页空间利用情况,确认主机是否存在性能问题。在主机存在性能问题时,通过编写监控脚本,定时监控业务各个峰值期性能状况,并加以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加以解决。三、文件系统大小的调整及属性的转换随着运行时间增长,文件系统的使用空间减少,当文件系统占用率达到90%后将影响系统性能和稳定,特别是根文件系统,当达到100%后,系统运转将出现问题,要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定期清理文件系统,必要时调整文件系统空间大小,同时根据需要转换文件系统的属性。四、文件系统的Fragment整理五、物理卷、逻辑卷和卷组(磁盘组)的调整、管理、优化配置、信息备份最终是为了稳定和达到性能要求。六、系统用户管理和安全一要管理密码,特别是ROOT用户密码,不要泄露,要及时更新;二要管理其所使用的资源和运行的进程;资源的权限和ACCESS_LIST非常重要,定期检查主机登陆情况,看是否有非法IP登陆主机。七、每季度对系统进行备份与恢复试验,根据需求对操作系统安装、升级。八、系统的排错当系统出现不明故障(不稳定)时,需要进行系统的全面分析,解决问题。九、日志文件的监控和清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系统运行日志。通过对日志的监控可以了解系统运行情况、系统的健康状况等信息。随着系统的运行,系统日志文件会变得越来越大,这时需要对日志进行清理。十、系统软件支持和维护对于用户可能安装的其他系统软件(如:HACMP双机备份软件、磁盘阵列管理软件等)进行安装、日常维护。十一、系统软件补丁对于客户的系统(操作系统以及系统软件)提供系统补丁更新、维护,以解决此版本软件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消除运行中潜在的隐患的作用。系统更新软件补丁包可分为两类:修复性和预防性。Oracle:每月至少两次例行检查维护,每次均产生书面报告,并在每季末送交用户季度维护总结书面报告。A、 系统和数据库的可用性。B、 系统和数据库的完整性。C、 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的性能。通过对系统结构及运作架构进行高层面的评测,得出用户数据库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指出系统运作流程中的潜在风险区域,并在检查完后的10天内产生基于最佳应用准则的全面建议报告。数据库性能评估。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资深数据库工程师,采用适当的步骤完成内容丰富的信息采集,收集前必须提供数据的收集方案,经确认后方可实施,通过评估,要求得到:A、 对数据库文件分布的变化提出建议,以更好的使用现有资源。B、 使用经过检验的工具、脚本等以得到更好的效果。C、 简单评测相应的软件功能。D、 确认系统中已存在或潜在的问题。E、 在系统瓶颈出现前预见并告知它们对性能的影响。F、 在评估检查10天内产生基于数据库最佳应用准则的性能调整建议报告。紧急救援服务。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热线,对数据库出现重大故障时及时响应,接到抱修电话30分钟内响应,每次故障处理完毕后3天内必须提供详细的故障处理报告。重大故障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故障,导致数据库不能正常启动或运行。硬件故障(包括CPU、硬盘等),导致数据库崩溃。人为故障,包括维护人员不小心删除数据库文件,或人为将TABLE中的数据删除等等。导致数据库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如控制文件遭破坏,事务日志文件遭破坏,数据文件遭破坏等等。其他故障,包括影响数据库正常运行的各类紧急故障。配合应用系统维护人员提供数据库问题解决方案并协助实施。其它:免费培训、咨询,包括支队小机(HP、IBM)的使用,ORACLE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培训时间不小于50小;维护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项1013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交警支队大屏幕、视频存储系统维护支队大屏幕、视频存储系统维护维护内容:(一)支队指挥中心维护工程内容1更换支队指挥大厅大屏幕显示系统投影单元(32台)(1)投影技术: DLP显示技术(2)亮度: 3000流明(依据ISO21118国际标准测定方法)(3)对比度:10000:1(4)分辨率:1024*768(5)自动梯形校正:垂直±40°(6)短焦投影镜头(7)镜头:F=2.6,f=6.9mm(8)投射比:0.61(78″@0.96m)(9)灯泡瓦数:230W(10)灯泡使用时间正常状态下3500小时,智能状态下6500小时(11)水平频率:31K-102KHz(12)垂直频率:23-120Hz(13)具有USB接口,支持下载与翻页功能(14)具有1个RJ45网络端口,支持网络远程控制及网络传输图像(15)具有HDMI高清接口(16)支持3D立体显示(17)专业防尘设计,具有色轮风路防尘技术、电路板三防胶保护及封闭式光机,使机器灰尘耐受性大幅提升(18)具有断电保护功能,内建金电容蓄电模块,意外断电风扇将续传20-30秒,保证投影机灯泡充分散热,把灯泡因客户直接断电的损耗及故障降低(20)具有兼容隐匿式字幕技术(21)具有10W扬声器(22)具有教学模板功能(23)具有直接开机、快速关机功能(24)可调节音量输出(25)具有数码变焦功能(26)具有28种语言模式选择(27)具有防盗安全杆设计(28)重量:2.85kg2、支队大屏幕显示单元控制系统IPSC:CPU ARM32位8M内存32M闪存 一路网络接口、一路总线接口32路工业控制,实现32路设备开关、切换、传输。32路工业控制,实现32路设备开关、切换、传输。3、控制软件定制,控制32套投影机组的开关,32路视屏信号的切换4、拆装调试系统集成拆装以上设备所需线材、线槽、吊架、零件。(二)、视频存储系统维护工程内容1、交警支队视频存储系统维护项目(1)对支队视频存储系统3台中心视频服务器、25台网络视频服务器、2台网络交换机、3套磁盘阵列柜等硬件设备做每日早晚两次巡检,对系统运行状态每小时进行一次测试,做巡检、测试记录。(2)优化系统数据库,提高系统响应速度和负载能力。(3)系统设置、配置数据的存储备份、安全恢复。(4)AV INFO系列软件的优化及升级。(5)系统后台管理程序优化、维护。(6)系统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维护及用户权限分配。(7)系统存储的视频源调整。、(8)系统存储周期、文件格式、分辨率调整。(9)视频记录的日常查询、统计、调用、编辑、存档。(10)系统技术文档维护,包括系统软件文档、系统操作文档、系统硬件设备配置信息文档、硬件设备物理连接和网络拓扑结构文档、系统维护说明等文档更新。2、系统配件(1)2台 网络视频服务器海康 DS-6516HF(2)10块 SATA硬盘西部数据500GB 8M缓存 7200转(3)10套12V4A 网络视频服务器开关电源(4)1个 adappec 39160 SISC 卡 160M传输速度(5)2块 1T备份硬盘 16M缓存 3.5寸7200转(6)1块 Dell SAS硬盘 E2×146 SAS硬盘Raid1维护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项1014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支队业务软件维护2012年业务软件系统维护内容一、 数据库系统维护工作:(1)驾驶人违法系统数据库,保障驾驶人违法系统数据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系统优化。对于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灾难毁坏和系统文件丢失例外),及时响应,即保证数据库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2)原驾驶人违法系统数据库,2009年后,新违法系统数据库进入使用,但原有的违章数据库仍然在继续使用中,相当于同时维护2套数据库系统以及其中的数据信息。保障原驾驶人违法系统数据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证原数据库数据可被及时有效的进行调取和使用。(3)驾驶人登记系统数据库,保障驾驶人登记系统数据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系统优化。对于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灾难毁坏和系统文件丢失例外),及时响应,即保证数据库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4)驾驶人科目一考试数据库,保障驾驶人科目一考试数据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系统优化,调整服务器运行状态达到系统要求。(5)驾驶人考试报考数据库,保障驾驶人考试报考数据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系统优化,调整服务器运行状态达到系统要求。维护要求:由专职维护人员在交警支队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系统维护工作:(1)保障数据库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系统优化。(2)对于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灾难毁坏和系统文件丢失例外),及时响应,即保证数据库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系统维护时间24小时*7天*365日。对于数据库一般故障,1小时内加以解决,对于严重的系统故障,应在24小时内加以解决。二、 业务应用系统维护:1.驾驶人违法管理系统:(1)保障各个系统的应用服务器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以上可维护系统的应用服务器要求基本实现全年不间断运行。定期对各应用服务器进行安全备份,保障各应用程序安全,并可在24小时内实现备份恢复功能,保证各类系统应用。(2)熟练管理道路交通违法业务系统,保障支队及大队各部门正常熟练的开展违法处罚业务。保障违法业务系统的信息录入、业务处理、业务变更、审批审核、文书管理、查询监管、信息统计、系统管理八个功能正常稳定运行,能够正常开展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文书管理、文书打印、罚款对账、统计分析以及综合查询等业务,保障违法系统实现与“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统一版软件的无缝衔接。2.驾驶人违法银行收费系统:保障《银行收缴违章罚款信息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保障驾驶人及时交纳罚款,保障银行收缴系统的申请缴费、对总帐、对明细帐三个功能模块有效运行,保障交通支队与盛京银行之间的socket通讯正常,保障盛京银行与交警支队每天的ftp对明细帐文件正常发送接收,方便及时核查缴款异常数据。保障每笔银行发送的收款数据都能正常存入到日志表,方便日后核查。对支队开错单子或者银行错误收款数据进行手动调帐,保障收款数据正常核对, 保障对驾驶人或者车辆档案解除违法未处理的锁定,支队财会不定期要求出具银行收款的明细帐, 需用与银行沟通,取得最新帐目数据,按大队类别进行统计收款情况。3.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报考系统(扩充版):保证报考系统的程序稳定运行,并对相关系统的数据问题进行分析,对客户进行技术指导,并修正存在的软件问题。4.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系统:2009年的科目一全国统一版考试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和中间件服务器维护(包含官方考场和七家社会化考场的科目一考试系统数据维护和疑难问题维护)此系统为公安部系统,维护内容为保证该系统稳定运行,为科目一考试提供良好的环境。5.驾驶人自助批量排考系统:驾驶人系统增加了自助排考系统的采集、排队、审批等步骤,增加了WEB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维护任务(包含官方采集点,7家社会化考场采集点软件系统维护)。新增的批量报考程序,维护内容为保证该系统整体运转畅通,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修正,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新增了应用系统WEB服务器维护。对该服务器进行管理,使批量采集,排考系统能正常运转6.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数据传送系统:科目一系统成绩传送为公安部系统提供,维护内容为保证数据传送线路畅通。科目二、三系统的成绩上传为自主开发程序,维护内容为保证服务器稳定,保证成绩传送的及时有效。7.新民市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新民市2009年增加小型汽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办理业务,原摩托车系统升级后成为2套系统,即摩托车农用车系统和收费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报考系统和收费系统。维护内容为报考系统及收费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8.法库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继新民之后陆续开通的办理农用车驾驶证系统。其中使用的报考系统扩充版和收费系统是根据公安部111号令新修正内容。维护内容为报考系统及收费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9.法库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继新民之后陆续开通的办理农用车驾驶证系统。其中使用的报考系统扩充版和收费系统是根据公安部111号令新修正内容。维护内容为报考系统及收费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10.辽中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继新民之后陆续开通的办理农用车驾驶证系统。其中使用的报考系统扩充版和收费系统是根据公安部111号令新修正内容。维护内容为报考系统及收费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11.康平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继新民之后陆续开通的办理农用车驾驶证系统。其中使用的报考系统扩充版和收费系统是根据公安部111号令新修正内容。维护内容为报考系统及收费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12.市区大队及各服务站换证收费系统:2009年的沈阳市交警社区服务站,和各郊县大队,市区大队,同时新增了驾驶证到期换证业务,需要维护新增加的换证收费系统,费用审批系统。维护内容为收费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13.银行调帐功能:保障银行对帐功能模块正常运行,使支队清晰的了解支队和银行每天的收款帐目是否匹配,发现不平的帐能够及时通知银行或者对支队收款数据做出调整。及时提供各大队及浑南及康平、新民、法库、辽中在特定时间段内的银行收缴数据。方便财务对帐。14.数据大集中项目:驾驶人违法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驾驶人管理系统合并到一起。保障按支队要求完成整合计划。15.查询统计系统建设:依据甲方需求建设交通管理查询统计系统以上维护内容共需四名专职技术人员分为两组,在交警支队要求的指定地点完成。各组分工如下:一组:维护系统包括:驾驶人违法系统数据库、原驾驶人违法系统数据库、驾驶人违法管理系统、驾驶人违法银行收费系统、银行调帐功能、系统整合计划;二组:维护系统包括:驾驶人登记系统数据库、驾驶人科目一考试数据库、驾驶人考试报考数据库、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报考系统(扩充版)、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系统、驾驶人自助批量排考系统、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数据传送系统、新民市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法库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辽中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康平县大队小型汽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农用车办证系统、市区大队及各服务站换证收费系统、驾驶人考试收费系统(车管所)。维护工期:计划在2012 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本次招标一次定价,在维护时间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的单价。项1015品目:其它服务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电警数据处理与电警下载、维护2012年电警数据处理与数码电警下载、维护一、“电子警察”数据处理与数码“电子警察”维护维修及数据下载标段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数码“电子警察” 维护维修、数据下载与数据处理主要项目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数据库维护人员 人 1 2 数据认定人员 人 27 3 数据下载 处 24 4 设备除尘 处 24 5 传感线圈、馈线维护 处 24 6 主机检修维护 处 24 7 整体电警迁移 处 5 这一标段的工作内容分两部分1、数码“电子警察”维护维修及数据下载1.1对数码“电子警察”数据的下载读取工作。这部分内容必须做到及时、准确。24处数码“电子警察”路口的数据每周下载不少于三次,并将下载的数据及时送到交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数据处理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统计报表。1.2对数码“电子警察”路口档案的建立及更新。当 数码“电子警察”路口交通信号等状况发生变化时,要在二日内要完成对数码“电子警察”路口档案的更新。1.3对“电子警察”系统拍照效果的要求每个路口数码“电子警察”拍照的有效率要达到90%以上,保证的措施除了加强日常维护外,设备维护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和数据录入人员沟通了解每个“电子警察”的工作状况、图片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1.4根据工作需要按甲方的要求对数码“电子警察”系统路口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位置、迁移和调整以及对拍照路面标线的补划。整体的数码电子警察迁移今年计划安排5处。1.5对数码“电子警察”的机箱、、防护罩等的保养要求。对上述设备中的油漆部件,每年必须除锈喷漆一次。每半月必须对镜头罩、闪光灯罩等进行一次除尘擦拭。对支撑杆等部件上的小招贴要及时清除。数码“电子警察”维修人员,在下载取盘的工作中必须对每处“电子警察”所包含的全部设备巡查一次(包括杆、基础、管线机箱、窨井等附属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在维护日志中。对数码“电子警察”出现的一般故障,要在不超过半个工作日内排除(撞坏机箱、杆等大施工量的故障除外),整个数码“电子警察”室外设备的动态完好率要保持在95%以上。2、整个支队管理的“电子警察”后台数据处理工作2.1电子警察系统数据库的维护管理、数据的备份、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等室内与“电子警察” 数据处理有关的全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每个工作日必须有一名数据库维护人员对系统进行值守,每天要做好工作日志。2.2每个工作日要按时完成整个支队管理的“电子警察”下载的原始数据的处理,违法车辆图片数据的读取、违法车辆图片数据的录入认定、复核、问题反馈、数据的统计报表等工作。对“电子警察”图片数据录入、筛选、查档案、复核等工作的要求是,在时间上必须做到当日送到的“电子警察”图片数据当日处理完。对“电子警察”图片数据的录入、筛选、复核、查档案、复核等环节,总的差错率不能超过整个有效图片数据的1/2000。数据录入人员测算需求为27人。二、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的“电子警察”数据处理与数码“电子警察”维护维修、数据下载标段,包含的技术专业范围有计算机技术、摄像技术、电工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维护等技术专业。所以投标这一标段的单位必须要有相应的技术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工程的资质证书。并且必须有做过“电子警察”工程方面的设计生产、维护维修的业绩。投标单位必须是工程的实施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联合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维护设备(包括仪器仪表、车辆、通讯设备等),有能坚持24小时值班的队伍,能做到随叫随到。并且能及时处理好数码“电子警察”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电子警察” 数据处理与维护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支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双方责任1、交警支队1.1负责提供“电子警察”数据处理与数码“电子警察”维护工作的内容及技术要求。1.2在财政资金保证的前提下,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考核任务完成的达标情况,分季度支付维护费用。1.3负责提供“电子警察”室内数据处理设备维护的备件(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等的配件)。2.中标方2.1“电子警察”维护中的交通工具、仪器设备及维护中需要的辅助器材均由中标方负责。2.2在“电子警察”数据处理与数码“电子警察”维护周期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电子警察”维护及数据处理中发生的危及第三方及中标方自己的安全及财产方面的损失问题,责任则均由中标方负责(不论当初是谁承建的均要负责)。2.3负责做好“电子警察” 数据处理、维护记录和系统档案。每月向交警支队送一次数据处理、维护记录汇总表。维护期内每季度向交警支队汇报一次工作,并且有系统的书面材料,以备考核。维护期结束的前一周,将完整的系统档案资料交到交警支队。2.4负责管好交警支队的工具和设备,如发生人为丢失,则按实际价值赔付交警支队。四、维护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负责支付给2012年1月1日至签订维护合同期间原维护单位的维护费用。项1016品目:其它货物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交通信号维护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信号设备应与沈阳市现用设施在外观、结构尺寸、性能相一致,必须能够与现有交通信号系统的完全兼容,同类设施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以实现全市交通信号设施的统一,提高设施利用率,降低维护成本。交通信号灯具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信号设备应与沈阳市现用设施在外观、结构尺寸、性能相一致,必须能够与现有交通信号系统的完全兼容,同类设施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以实现全市交通信号设施的统一,提高设施利用率,降低维护成本。交通信号灯具系指构成完整的一套交通信号灯具,如机动车信号灯具应包括红、黄、绿三色信号灯及支臂、遮阳罩、面板等;人行信号灯具应包括红、绿二色信号灯及支臂、遮阳罩、面板等1、执行标准GB 14887-2003 道路交通信号灯2、技术要求2.1尺寸:机动车灯透光面直径:Φ300mm、Φ400mm 动态行人灯边长:300mm *300mm组合调头灯要求:530 mm *530 mm2.2采用优质铝压铸灯壳,灯盖开启采用V形设计,灯体采用双重密封,打开灯盖后不能直接接触到带电部分,须有保护隔离(托盘),灯壳为超薄设计厚度不大于110mm,灯壳表面喷塑处理,遮阳帽固定螺丝必须为不锈钢螺丝,灯具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可以方便进行拆分组合和安装调试。2.3灯壳、前盖、遮沿、色片以及密封圈表面要平滑、无划伤、无缺料、无开裂、无银丝、无明显变形和毛刺缺陷,灯具表面包括其附件应作亚光或无光喷涂处理,灯具面板边沿为白色。2.4信号可视性好,在各种气候条件下清晰醒目,无假显示现象,每个发光二极管上设计光学透镜。安装国内独有的光敏电阻,即在自然光线越强的情况下,发光单元发光强度越强,在自然光线逐渐减弱时,发光单元强度随之降低,发光强度分别为,红色:600 cd;黄色:600 cd;绿色:400 cd。2.5额定电压:AC220V/50Hz。当电压发生±10%波动时,经稳压或稳流电路处理的每个LED驱动电流为20mA±2mA。额定电流:每个LED在工作状态下驱动电流为20mA左右。AC 260V以下不得大于22mA。2.6绝缘性能应符合GB7000Ⅱ标准,带电部件和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MΩ。在带电部件和壳体之间加载1440V电压,不应发生闪络和击穿现象。2.7灯具外壳防护(防淋防溅)等级应符合GB7001IP65标准。2.8信号灯遮沿包角:>250°±10°视角要求:左右为±100,合计为200;下方半值角为100。色度要求:LED基准波长分别为,红色:625nm;黄色:590nm;绿色:505nm。色表符合交通信号灯色座标的规定范围。LED材料:采用进口美国惠普公司产品,红色、黄色采用铟镓铝磷材料(不用镓铝砷);绿色采用铟镓氮外延材料。每个发光单元出厂前必须经过连续24小时的工作老化。2.9高温性能:信号灯在70℃±2℃环境中以工作状态经受2小时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零部件不应有变形、龟裂、光泽变化等缺陷,密封处不应有爆裂现象。低温性能:信号灯在—40℃±3℃环境中以工作状态经受2小时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零部件不应有变形、龟裂、光泽变化等缺陷,密封处不应有爆裂现象。2.10防尘性能:按道路交通信号灯测试方法进行常规试验后,灯壳内不应有积尘。抗震性能:按道路交通信号灯测试方法进行常规试验后,信号灯应能正常工作,无零件损坏和紧固件松动现象。2.11支臂可调性:支臂长短可调范围250mm-500mm,支臂可绕灯具纵轴360度调整。2.12整体性能应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的要求。2.13 φ400mm信号灯要求2.13.1电源采用开关电源,恒流供电,效率 〉90%,功率因数〉0.9, 单路电流20±0.2 mA。2.13.2 LED连接方式:LED串联数目红管、黄管低于40个,绿管低于30个时不能采取并联方式,且绿管必须有保护电路,少量绿管损坏时不影响其它LED 性能。2.13.3 满屏灯LED数目:红灯不少于300个、黄灯不少于550个、绿灯不少于190个;箭头灯LED数目:红灯不少于100个、黄灯不少于550个、绿灯不少于70个。2.13.4 彩黄色灯具有倒计时显示功能。2.14 φ300mm信号灯要求2.14.1电源采用开关电源,恒流供电,效率〉90%,功率因数〉0.9 单路电流20±0.2 mA。2.14.2LED连接方式:LED串联数目红管、黄管低于40个,绿管低于30个时不能采取并联方式,且绿管必须有保护电路,少量绿管损坏时不影响其它LED 性能。2.14.3满屏灯LED数目:红灯不少于210个、黄灯不少于210个、绿灯不少于120个;箭头灯LED数目:红灯不少于60个、黄灯不少于60个、绿灯不少于60个。2.15 300mm人行灯要求2.15.1电源采用输入范围AC85V~265V的新型单片开关电源供电,不得使用变压器供电,当接入红黄绿信号时黄灯时应显示红灯信号,夜间黄闪时则不显示。灯盘采用DC16V供电,电压范围:DC16±0.1V2.15.2人行灯红灯红人人形图案必须符合国标要求,LED数目不少于90个。2.15.3绿人人形图案必须符合国标要求,LED数目不少于70个;应采用单片机控制方式,且绿管必须有保护电路,少量绿管损坏时不影响其它LED性能。2.15.4具有倒计时显示3、交货状态。应按货物有关规定进行包装。交货时包装箱应保持完好无损,并提供产口合格证。4、其它4.1承包人应保护业主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承包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4.2质保期:5年。 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供货方免费进行更换、维修、安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系统交通信号控制器配件原厂系统信号控制器箱(铝制)、主板、电源板等多相位交通信号机1、执行标准国家相关标准2、技术要求2.1 8组以上红、黄、绿灯输出,每组灯输出由可控硅控制。2.2 4个以上传感器输入(环形线圈),根据路口实际交通流量,自动配时方案进行调整。2.3 每天8个以上信号控制时段 2.4 最少可定义10个信号阶段,每个信号阶段确定各组信号的红、黄、绿灯显示。2.5 至少提供8套控制方案,每套控制方案至少可填写8个信号段,每个信号阶段的绿灯时间范围为0—255秒。2.6车辆检测传感线圈出现损坏时,可以自动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自动 降级使用。2.7电源电压:AC80—264V。2.8环境温度:-35℃—60℃2.9时钟精度:0.1秒(24小时)2.10具有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2.11安全性能:遇有漏电等情况下,自动断电,并有响应的警告。3、交货状态。应按货物有关规定进行包装。交货时包装箱应保持完好无损,并提供产口合格证。4、其它4.1承包人应保护业主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承包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4.2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供货方免费进行更换、维修、安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信号线缆RVV-4×1.5护套电缆线导线规格:1.5 mm2。绞合外径: 1.6 mm2。 绝缘材料:聚氯乙稀(PVC)。绝缘厚度: 0.5mm内护层材料: 聚氯乙稀(PVC)。内护层厚度: 0.5mm外护层材料: 聚氯乙稀(PVC)。外护层厚度: 0.8mm。 导体电阻:≤14Ω/Km(20℃)。绝缘电阻:≥0.009MΩ×Km(20℃)。老化条件:≥80℃ X168HRS。导体材料:使用48/0.2mm裸绞软铜线。填充材料:PP绳。电压等级:500V/AC 低温柔韧条件:≤-20℃应按货物有关规定进行包装。交货时包装外表应保持完好无损。承包人应保护业主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承包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供货方免费进行更换、维修、安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穿线井盖符合GB9439、GB1348的要求。采用重型铸铁圆形井口圈及井盖,井盖上需标有公安交警标识。车行道人孔井盖:承重50吨以上,圆形球墨铸铁,内径720mm;车行道手孔井盖:内盖无外圈,承重40吨以上,方形( 650*850mm),球墨铸铁;防盗(承重)穿线井盖:内径520 mm,形球墨铸铁。交通信号灯杆交通信号灯杆包括:交通信号灯杆主杆、支臂、手孔盖(应具有防盗性能)、灯具固定卡具、标准件、穿线孔橡胶绝缘圈等各项灯杆附件。1、执行标准GB50205-199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5-1990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9-1990 结构载荷设计规范DL/T646-1998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取值。GB50225-96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GB50225-96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2、灯杆件技术要求2.1交通信号灯杆设计风速不小于30M/S,抗震能力不小于8级;交通金属固定杆按安装4组灯,每组信号灯重量25KG取值。2.2钢板材质: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Q235B)或低合金结构钢(16MN),钢材强度不低于Q235B标准。2.3悬(弯)臂信号灯杆杆体的截面为正八边形,立柱与横臂采用多边倒锥形。横臂上所有灯具及附件安装后,横臂有1--2度的上扬角。2.4悬(弯)臂信号灯杆 (支臂长9m)的主杆直径不得小于300mm,臂厚不得小于8mm;悬(弯)臂信号灯杆 (支臂长6m、3m)的主杆直径不得小于200mm,臂厚不得小于6mm;直立柱式灯杆采用114MM园钢管制作,臂厚不小于4MM。2.5交通信号灯杆与基础之间采用法兰联接;横臂与立柱之间采用法兰联接。所用螺栓、螺母和垫圈质量分别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螺栓孔的孔径,间距及端距均按《钢结构设计规范》和《钢结构设计手册》执行。2.6金属固定杆的焊接采用氩气保护焊,自动焊式埋弧自动焊,无焊渣,气孔等焊接缺陷,重要部位的焊接进行探伤检测,所有焊接件均要求双面全焊,务必焊牢。满足相应的焊接规范要求。整体外型应与生产厂家提供的设计图纸一致。2.7防腐要求:除基础地锚外,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并满足《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81中的有关防腐、锌层厚度等要求,灯杆表面热浸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 ≥86um。2.8为保证信号灯杆与基础之间具有良好的互换性,灯杆底法兰尺寸及支臂方向,必须能够保证可以与沈阳现有同等样式灯杆互换。2.9钢质灯杆、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支撑臂、拉杆、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T18226的规定。2.10灯杆整体外观应与沈阳市现用灯杆一致,具体样式由沈阳交警部门确定。3、灌注基础及安装要求3.1为便于施工建设,提高机动车信号灯杆的互换性,应采用统一规格的灌注基础。6m以上悬臂信号灯杆基础尺寸不小于1.5×1.5×2.0。当受外力作用,在灯杆未折断的情况下,灯杆及基础不能产生侧斜。3.2基础均采用C30混凝土灌注。混凝土凝固后地脚螺栓上端应低于地面4-10cm,基础地锚安装调正后,锚栓外露部分应用水泥混凝土封盖。在具体制作过程中还要确保基础表面的水平度,确保基础法兰盘与灯杆法兰盘之间的良好结合,确保灯杆主杆体与地面垂直,确保安装后的灯杆支臂与道路边线之间的夹角达到90度。3.3交通信号灯杆的安装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5的规定 ,安装位置应按照《沈阳市交通信号灯杆安装规范》执行。安装时不允许使用气割和电割扩孔、增孔或用氧气火焰校正构件变形。3.4交通信号灯杆投入使用后,在保质期内应设专人定期对其观测和维护,每经六度以上地震或八级以上大风后,应对信号杆轴线、基础及所有节点作全面观测及检查,并拧紧松动的螺栓,作好准确记录,如发现信号杆倾斜,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4、交货状态。应按货物有关规定进行包装。交货时应保持完好无损,并提供产品合格证。5、其它5.1承包人应保护业主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承包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5.2灯杆、卡具及基础具体结构由生产厂家根据安装地点条件按以上标准自行设计,确保设施安全可靠,但各项参数不得违背本规范的要求。5.3质保期:10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供货方免费进行更换、维修、安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量单如下:(投标单位需按量单填报各项材料单价及投标总价)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1 LED行人信号灯具 组 602 LED满屏信号灯具(Φ300) 组 453 LED箭头信号灯具(Φ300) 组 404 调头信号灯(530*530) 组 355 LED满屏信号灯具(Φ400) 组 86 LED行人信号灯芯(方)绿 个 607 LED行人信号灯芯(方)红 个 608 LED行人信号灯芯(园)绿 个 609 LED行人信号灯芯(园)红 个 6010 LED满屏信号灯芯(Φ300)绿 个 11011 LED满屏信号灯芯(Φ300)黄 个 5012 LED满屏信号灯芯(Φ300)红 个 8013 LED箭头信号灯芯(Φ300)绿 个 10014 LED箭头信号灯芯(Φ300)黄 个 5015 LED箭头信号灯芯(Φ300)红 个 8016 购置单点多相位信号机 台 517 行人灯遮沿(方) 套 5018 行人灯遮沿(园) 套 5019 行人杆(t3.5米) 根 1020 直立杆(t5.5米) 根 1021 直立杆卡具(上下) 套 20022 弯臂杆灯具卡具1号 套 5023 弯臂杆灯具卡具2号 套 5024 弯臂杆灯具卡具3号 套 5025 弯臂杆灯具卡具4号 套 5026 弯臂杆灯具卡具5号 套 5027 psc2000主板 块 228 eclipse主板 块 229 eclipse电源板 块 230 四芯双护套电缆线(rvv4*1.5) 米 4500031 eclipse系统信号机箱(铝制作,无电路部分) 台 2032 防盗(承重)穿线井盖(内径520) 个 6033 车行道人孔井具(承重50吨以上)圆形球墨铸铁720mm 套 534 车行道手孔井盖(承重40吨以上)方形球墨铸铁650*850mm 套 30项1017品目:其它货物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监控系统备品采购23倍彩转黑压力球型摄像机(1)彩转黑压力球型一体化智能摄像机内部采用干燥氮气加压并通过安全阀控制。另外,还通过恒温控制加热器/风扇调节内部环境。环境控制理想(IP67) ,最大程度隔绝了造成视频电子元件快速老化的自然因素。外部采用抗 UV 的聚乙烯塑胶。下罩由无失真的注模透明聚碳酸酯塑胶制成。(2)压力球摄像机要求具有向中心控制单元反馈信号全双工通信功能,可通过中心控制系统通过RS485控制线(四芯)自动对前端摄像机进行在线检测,检测前端摄像机是否在线运行正常。如压力球气压低于要求标准<1 PSI,压力球可以将提示低压信号回传到主机显示屏,提示低压报警,具有OSD提示显示功能。带继电器开关信号报警输出。(3)压力球摄像机必须具有内置TCP/IP网络控制模块、光纤控制模块、同轴电缆控制模块和UTP双绞线控制模块可选。(4)彩色水平分辨率≥540TVL。最低照度:≥0.01Lx、信噪比≥50dB。(5)一体化智能摄像机还应满足:光学变焦倍数≥23倍、数字变焦12倍。预置位≥70。视频水平视角:360o。 视频俯仰视角:-2.5o-92.5o。 水平速度:变速,0.1-360o/秒。 自动水平速度:变速,0.1-42o/秒;开启/关 闭。 俯仰速度:变速,0.1-150o/秒,及自动波特率探测、隐私遮盖、自动巡航、时序安排等其他功能。(6)具有超级动态功能,根据环境确定是否需要带有逆光自动补偿功能;具有电子光线控制、自动增益、白平衡选择、电子灵敏度提升等功能。(7)摄像机有4 个可单独编程的报警输入及继电器输出。通过4芯屏蔽控制线传输摄像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可通过键盘或中心控制单元设置预置调用、继电器开/关、巡视、自动巡视、报警等。(8)摄像机要求具有通过目前所使用键盘设置及控制预置位及预置位自动归位功能(当使用人员不使用一段时间后,摄像机自动运转到设定的路口位置); (9) 摄像机自带报警输入/输出接口。摄像机可分配ID,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目前所使用的键盘通过RS422接口对摄像机的参数进行远程设计及修改。(10)摄像机控制协议要求与交警支队道路监控目前所使用的控制矩阵主机协议一致,不得通过其他协议转换器进行二次转换。(11)摄像机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4万小时。(12)环境温度:-45℃~60℃,湿度:0~95%。三维控制键盘满足支队目前现有网络矩阵控制系统要求,与支队现有系统兼容输入电压: 9.5VAC,600mA的电源保险: 内置,电源关闭时自动复位。通讯: RS-422,4芯半双工。接线: 键盘后面的RJ45插座通过2米RJ45线连接连接到终端盒。显示: 背光LCD显示2行20个字符。操作温度: 32-122℉(0-50℃)操作湿度: 相对湿度最大90%,非凝水球型摄像机电源AC24-300VA输入:AC220V 50HZ输出:AC24V功率:300VA80公里1路视频1路双向422数据复合光学特性光模块传输距离 80Km输出/输入波长 1310nm/1550nm/WDM发射功率 +2dBm~-3dBm 0dBm~-5dBm -8dBm~-15dBm接受灵敏度 优于-23 dBm/-27 dBm(APD)视频特性视频通道数 1采样频率 16MHz采样编码 8bit/10bit视频制式 PAL、NTSC、SECAM自动兼容输入输出阻抗 75欧姆输入输出信号电压 1Vp-p输入过载电压 1.5Vp-p插入增益 1±5%输入带宽 5Hz~10MHz微分增益 ≦0.5% 微分相位≦0.5°信噪比 ≧73dB(加权)连接器 BNC数据(可选)通道数 3路数据格式 RS485/RS232/422/485(2线或4线可选)波特率 RS-232 0 ~ 115.2Kbps/300KbpsRS-422 0 ~ 115.2Kbps/300Kbps RS-485 0 ~ 115.2Kbps/300Kbps总采样频率 2MHz误码率 小于10-13连接器 凤凰端子系统参数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大于10万小时电气特性 输入电压 输出电压电源适配器(用于单体机盒) AC:90V-265V DC:5V电源板(用于机架式) AC:90V-265V DC:5V接口方式 凤凰端子功耗(独立式) 最大6W功耗(机架式) 最大60W机械特性独立式尺寸 154 (宽) x 30 (高) x 133 (深) mm机架式尺寸 482 (宽) x 266 (高) x 155 (深) mm环境特性工作温度 -40℃~+75℃ 储存温度 -40℃~+85℃工作湿度 0~95%无冷凝电磁兼容性兼容性标准 符合GJB151A-97、IEC61000-4-2/3/4/5/11标准40公里1路视频1路双向422数据复合光学特性光模块传输距离 40Km输出/输入波长 1310nm/1550nm/WDM发射功率 +2dBm~-3dBm 0dBm~-5dBm -8dBm~-15dBm接受灵敏度 优于-23 dBm/-27 dBm(APD)视频特性视频通道数 1采样频率 16MHz采样编码 8bit/10bit视频制式 PAL、NTSC、SECAM自动兼容输入输出阻抗 75欧姆输入输出信号电压 1Vp-p输入过载电压 1.5Vp-p插入增益 1±5%输入带宽 5Hz~10MHz微分增益 ≦0.5% 微分相位≦0.5°信噪比 ≧73dB(加权)连接器 BNC数据(可选)通道数 3路数据格式 RS485/RS232/422/485(2线或4线可选)波特率 RS-232 0 ~ 115.2Kbps/300KbpsRS-422 0 ~ 115.2Kbps/300Kbps RS-485 0 ~ 115.2Kbps/300Kbps总采样频率 2MHz误码率 小于10-13连接器 凤凰端子系统参数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大于10万小时电气特性 输入电压 输出电压电源适配器(用于单体机盒) AC:90V-265V DC:5V电源板(用于机架式) AC:90V-265V DC:5V接口方式 凤凰端子功耗(独立式) 最大6W功耗(机架式) 最大60W机械特性独立式尺寸 154 (宽) x 30 (高) x 133 (深) mm机架式尺寸 482 (宽) x 266 (高) x 155 (深) mm环境特性工作温度 -40℃~+75℃ 储存温度 -40℃~+85℃工作湿度 0~95%无冷凝电磁兼容性兼容性标准 符合GJB151A-97、IEC61000-4-2/3/4/5/11标准开关电源输入电压:AC220V 47~63HZ 温度漂移: ±1.5%电 流:10A 输出保护:主回路输出有短路、过载保护。工作效率:>75% 绝缘耐压:50MΩmin(500VDC)输出电压精度:±5%—10%(主回路可微调)绝缘电压:1500VAC(1分钟,输入对输出,输入对外壳)负载调整率:±1% 周围温度:-25~55℃电网调整率:±1% 相对湿度:周围温度<85%,不结露电源线型号:RVV4*1.5芯数:4截面:1.5(mm2)绝缘厚度:0.7(mm)护套厚度:1.0(mm)控制键盘信号线22 AWG(7*30)线规镀锡铜导体,聚丙烯(PP)绝缘,双绞线, 24 AWG镀锡铜接地线, PVC外护套芯数:4芯。线芯材质:镀锡铜线。横截面积:0.34 (mm2)电阻值/公里:54.3 (欧姆/km)视频线实心聚乙烯绝缘射频同轴电缆型号:SYV-75-5阻抗5欧姆线径为5mm8进32出视频分配器供电电源10W/AC220V±10%/50Hz视频输入1Vp-p(75欧姆负载,不平衡)视频输出1Vp-p(75欧姆负载,不平衡)频率响应10 Hz-7.5MHZ 0.5dB视频信噪比>60dB视频带宽20MHz(-3dB)环境温度-20℃~55℃环境湿度≤90℅RH(无凝结)外形尺寸480(L)×300(W)×44.5 (H)mm设备重量<3.5Kg视频输入视频卡、视频输出视频卡、CDU通信单元接口卡、视频矩阵机箱电源、通信单元机箱电源、CDU通信单元网络卡:要求与支队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兼容。量单:(投标人需填写全部备品单价及投标总价)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1 23倍彩转黑压力球型摄像机 与支队系统兼容 台 52 球型摄像机电源 AC24-300VA 台 403 1路视频1路双向422数据复合光端机 1V1D(40公里) 对 154 1路视频1路双向422数据符合光端机 1V1D(80公里) 对 65 光端机机笼6U 个 46 光端机机笼电源 6U 个 47 光端机电源 DC-5V/3A 个 308 光端机电源 DC-7.5V/5A 个 309 光端机电源 DC-9V/6A 个 3010 开关电源 DC12-10A 个 1011 20米光纤跳线 ST-FC 条 3012 20米光纤跳线 FC-FC 条 3013 20米光纤跳线 ST-SC 条 3014 20米光纤跳线 FC-SC 条 3015 视频分配器 8进32出 台 516 控制键盘信号线 8723 米 100017 视频线 SYV75-5 米 100018 视频输入视频卡 与支队系统兼容 块 219 视频输出视频卡 与支队系统兼容 块 220 CDU通信单元接口卡 与支队系统兼容 块 221 通信单元机箱电源 与支队系统兼容 个 122 CDU通信单元网络卡 与支队系统兼容 块 123 光缆接头盒 24芯(2进2出) 个 20024 通讯电缆 10*2*0.7 米 150025 通讯光缆 24芯 米 1000026 光端机 2d232(40KM) 对 627 光端机 232(80KM) 对 728 门禁控制器 双门、含控制器机箱、电源 台 229 门禁控制器 四门、含控制器机箱、电源 台 130 门禁专用电源 220V输入、12VDC输出、集成出门按钮、控制信号 个 331 读卡器 ID/IC 个 732 出门按钮 塑料 个 333 电磁锁 280KG 个 434 门禁管理计算机 含液晶监视器鼠标键盘 台 135 门禁系统管理软件个 136 交换机 8路10M/100M自适应 个 137 自动门控制器 松下单门 个 138 控制器到读卡器(线材) RVVP4*0.5 米 20039 电源线 RVV2*1.0 米 10040 控制线 RVV2*1.0 米 20041 网线 超五类(305米) 箱 142 电线管 φ25 米 100项1交货时间:01至015品目为服务期限一年016至017品目为签订合同后6个月付货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所谓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将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特别说明:1. 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第二章资格性审查材料中第1、5、6、7、8、9、10、11、12、13、14、15、16项】,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查验,未提供该证明文件原件的视同没有该证明文件。上述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外贴“投标人证明文件原件明细表”【详见投标文件常用格式】。其中属于投标人所有的各类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原件;属于制造厂商所有的各类证明文件可以以加盖制造厂商公章(非制造厂商的分支机构)的复印件作为原件,并须注明加盖公章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述原件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经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一致无误后即刻退还给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应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所要求的“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或虽然提供了上述材料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明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且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原件及样品的;(5)投标文件附有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项目内容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孰长为准;如果未规定有明确期限的,则质量保证期至少应为十二(12)个月。付款方式1.(016至017品目) 在中标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0%。2. (016至017品目)合同价款的10%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十二(12)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将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支付给中标供应商。3. (01至015品目)在成交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完成每季度的服务,在每季度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25%。其他1. (016至017品目)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必须是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应为全新产品,负责送货上门,负责所供货物的安装与调试。2. (016至017品目) 投标报价为沈阳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买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 (016至017品目)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未能按照其投标承诺执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顺延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时间,同时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和延长质量保证期的处罚。4. (016至017品目) 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5. (01至015品目)投标人投标的服务必须是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6. (01至015品目) 投标报价为沈阳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服务本身费用、为完成服务而必须的附/配件费用、管理费、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买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 (01至015品目) 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未能按照其投标承诺执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顺延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时间,同时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和延长质量保证期的处罚。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注:1.以下的投标文件格式为通用的格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的要求为准,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格式。2. 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格式1注:请投标人使用此页格式作为所编写投标文件的封皮。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格式2投标文件目录一、符合性证明材料1.1投标函………………………………………………………………所在页码1.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1.3货物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1.4技术指标响应表……………………………………………………所在页码1.5售后服务承诺书……………………………………………………所在页码1.6服务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1.7服务指标响应表……………………………………………………所在页码1.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所在页码……二、资格性证明材料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在页码2.2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2.3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所在页码2.4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细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格式3投标函致: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授权为我方代表,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项目公开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1. 我方同意在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九十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3. 提供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4. 如果我方中标,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 我方保证遵守公开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6. 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7. 我方愿意向你中心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 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9. 我方承诺接受公开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且无任何异议。10.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投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署日期:年 月 日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此函中开户银行部分,如果贵方中标将以此函中所填写的开户银行与账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部分不允许更改。 格式4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品目号货物名称投标报价有无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0102……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若本项目未划分品目,请在品目号中填写01填写说明:1. 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 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货物价格明细表保持一致。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5服务价格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品目号: (*若本项目未划分品目,此处请填写01*)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投标报价/投标费率1234567…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填写说明:1. 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 报价应按投标品目号填列。3. 使用“投标报价”还是“投标费率”请详阅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6服务指标响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品目号: (*若本项目未划分品目,此处请填写01*) 序号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偏离程度证明资料123456……我们承诺本服务指标响应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 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本表的每项内容,不得漏项。2. 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优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服务响应劣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无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无差别。3. 证明材料请填写“见本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格式7货物价格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品目号: (*若本项目未划分品目,此处请填写01*)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制造)厂商名称数量货物投标价格单价总价12345678…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填写说明:1. 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 投标明细报价应按投标品目号填列。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8技术指标响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品目号: (*若本项目未划分品目,此处请填写01*) 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偏离程度证明资料123456……我们承诺本技术指标响应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 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本表的每项内容,不得漏项。2. 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劣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无偏离”是指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无差别。3. 证明材料请填写“见本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 格式9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经评审后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 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2. 免费保修年限:3. 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4. 详细的培训计划:5.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附维修技术人员等级证书):6. 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络及相关情况:7. 备品备件供应情况及优惠价格:8. 其他: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10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格式11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的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与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与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格式1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致: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13投标人证明文件原件明细表序号证明文件原件名称份数每份页数1234567891011…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请将此表粘贴于证明文件原件密封包外。格式14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招标项目名称所需“”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第一联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采购单位留存投标联系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移动电话……………………………(请投标人在此加盖骑缝公章)………………………………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第二联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留存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现场踏勘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现场踏勘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使用说明:本确认函用做投标人已进行现场踏勘的有效证明。其中第一联留存于采购单位,第二联原件须由投标人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未装订的投标无效),以证明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了现场踏勘。 附件2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 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具体组织招标活动(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项目具体采购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2.3 “招标货物”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2.4 “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5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招标活动投标的供应商。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投标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则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3.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沈阳市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向采购单位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来源的文件,并提供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证明。3.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3.7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4. 货物及伴随服务4.1 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等等。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2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投标人应提供本国货物。4.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需要现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且投标人没有进出口代理资格的,投标人应当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附表),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集中采购机构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变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 履约验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国家检验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履约验收,并将视情况组织国家专业检验部门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实施破坏性验收,破坏性检测所产生的产品成本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 资金来源、标前答疑会及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8.1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并使用该项资金支付招标后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款项。8.2 招标项目的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8.3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二、招标文件9. 招标文件构成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1. 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人须知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 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2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10.3 所有投标人(尤其是从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三、投标文件11.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11.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12.3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2.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式)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右下角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13. 投标文件的构成13.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构成,请参见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的要求。13.2 开标前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 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已提供有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14.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4.3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货物价格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保持一致。14.4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简介、来源、数量和价格。14.5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技术指标响应表。技术指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5. 投标报价15.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15.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的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5.3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才会被考虑。投标人若有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5.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设备,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汇出(交纳)人的名称,集中采购机构只按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供应商库内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16.3 投标保证金汇出(交纳)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6.4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未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6.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中标资格的;(4)投标人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牟取中标资格的;(5)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8)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9)投标人的其他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行为。17. 投标有效期17.1 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数据及资料(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8.2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8.4 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不允许只填写简称。18.5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6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或样品,应单独包封并注明其内容,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阅后退回投标人。(2)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如光盘等一次性介质,则该介质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封中。(3)如果投标人将要求单独包封的证件原件或样品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则视同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不予退回。19.2 包封的封装处应:(1)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和“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加盖投标人公章。19.3 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9.1条和19.2条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 投标截止时间20.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0.2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20.3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3)未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盖章。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递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5 自投标截止时间始,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止,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做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并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唱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确认。22.3 开标时,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3.1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评标工作。23.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必须退出。23.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3.4 除特殊情况外,评标专家将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沈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4. 投标文件的初审24.1 符合性审查。评标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符合性审查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24.2 资格性审查。评标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专家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24.3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如果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专家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6 评标专家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4.7 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规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按上述规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规则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专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其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26.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6.1 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6.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1)评标专家根据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2)评标专家完成评标后,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将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6.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1)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再计算简单算术平均数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2)评标专家完成评标后,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将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6.4 按上述评标方法确定的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则:(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以技术优劣确定中标供应商;技术相同的,由评标专家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优劣确定中标供应商;技术相同的,由评标专家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26.5 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专家集体研究决定。27.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7.1 开标之后,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7.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专家、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授予政府采购合同28.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本须知第30条规定的情况外,评标委员会将把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且符合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的中标供应商。29. 资格后审29.1 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投标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他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29.2 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投标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和内容。30. 集中采购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3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和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1. 中标通知书31.1 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中标供应商见此公告后可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处领取中标通知书。31.2 该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集中采购机构、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集中采购机构无故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31.3 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资格,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3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中标通知书和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有效证明至集中采购机构合同监管处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 如果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签订或拒签政府采购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如果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资格将授予排名次低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2.3 招标文件(含澄清、补遗、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将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做实质性改变。33. 履约保证金33.1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按照规定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至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没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33.2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并经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由具体项目决定)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33.3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单位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4. 履约验收34.1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验收工作,具体验收要求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34.2 对于如网络、综合布线、监控、软件开发、办公家具、专用设备等类型项目须通过指定的经过国家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35. 询问和质疑35.1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5.2 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3 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5.4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36. 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七、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7. 术语的定义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政府采购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货币数量。(3)“货物”是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产品、设备、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4)“服务”是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6)“合同专用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买方”是指“招标公告”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8)“卖方”是指通过招标确定的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9)“现场”是指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货物将要运送至并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10)“验收”是指买卖双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确认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活动。(11)“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2)“检验”是指买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3)“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买方的最终用户和卖方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4)“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是指买方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卖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5)“技术资料”是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6)“质量保证期”是指自“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卖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期限。(17)“第三方”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9)“招标文件”是指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本。(20)“投标文件”是指卖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本。38. 来源地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货物生产地及提供服务的来源地。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39. 技术规范与技术规格39.1 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9.2 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一致。40. 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其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1. 包装要求41.1 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行业通用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且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1.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42. 交货方式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43. 装运通知43.1 在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货物备妥待运输后的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号、货号、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43.2 如因卖方延误通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44. 付款44.1 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44.2 在卖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交货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45. 附带(伴随)服务45.1 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买方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45.2 附带(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46. 质量保证期46.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规定。46.2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则以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生产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在上述文件的规定中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对买方最有利的为准。46.3 质量保证期自“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47. 质量保证47.1 卖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原生产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47.2 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令人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46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47.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7.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48. 检验和验收48.1 在交货前,卖方应取得生产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内容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报告,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文件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内容的最终检验。48.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或集中采购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4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维修以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48.4 由买方或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规定组织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49. 索赔49.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49.2 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权威部门评估,以评估价格为准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发生的全部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49.3 如果卖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买方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的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9.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50. 卖方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50.1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50.2 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政府采购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50.3 除本合同条款第5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51. 不可抗力51.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49条和第50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5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5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达成协议。51.4 不可抗力使政府采购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终止。52. 税费与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53. 争议的解决53.1 政府采购合同实施或与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向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3.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3.3 仲裁(或诉讼)费用除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53.4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政府采购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4. 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54.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54.2 如果在买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54.1条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和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和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55. 破产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政府采购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56. 转让和分包56.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56.2 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政府采购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卖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7. 合同修改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8. 通知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59. 适用法律政府采购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0. 合同生效60.1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60.2 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61. 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八、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以实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3.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 中标通知书。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货物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五、付款条件、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六、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政府采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签约方: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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