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装修工程建设(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体育馆装修工程建设(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昌吉市体育馆装修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昌吉市体育馆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综合(2012)3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市体育馆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市文体公园内129号区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6385㎡,其中精装修部分建筑面积为9678.6㎡;普通装修部分建筑面积为6706.4㎡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地上三层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精装修部分投资额为2000万元,普通装修部分投资额为500万元。

6、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7、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8月 30 日开工,2012年12月 30 日竣工。总工期123天(日历日)。

8、本工程招标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精装修部分;第二标段:普通装修部分

9、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施工:内装修工程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一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第二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九家以内(含九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九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5、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6、以上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9:30时-2012年7月3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及电话:吴斌 137*****6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婷婷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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