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核酸检测PCR实验室专业设备购置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PCR实验室专业设备购置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PCR实验室专业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350203]WS[TP]*******作者: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时间:2020-09-07 18:01

厦门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福州同天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3]WS[TP]*******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PCR实验室专业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8道移液枪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把)1000010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2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微板孔离心机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40004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3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动力呼吸系统详见谈判响应文件5(台)24000120000进口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4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低速离心机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40004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5 A********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医用冷藏冷冻冰箱详见谈判响应文件3(台)1200036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6 A********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医用冷藏冰箱详见谈判响应文件3(台)900027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7 A********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恒温水槽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1500015000进口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8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A2生物安全柜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77500775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9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热盖金属浴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40004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0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小型漩涡震荡仪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40004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1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核酸提取仪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300000300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2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超净工作台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80008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3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微量移液枪详见谈判响应文件2(套)1200024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4 A********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超低温冰箱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4500045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5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高压灭菌器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9500095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6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小型离心机详见谈判响应文件2(台)180036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7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过氧化氢空间消毒器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179500179500进口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8 A********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高速离心机详见谈判响应文件1(台)4700047000进口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19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紫外线消毒车详见谈判响应文件4(台)100040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20 A********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臭氧紫外线消毒柜详见谈判响应文件2(台)26005200国内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贰仟捌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招标项目如下:1-1、8道移液枪:品牌:艾本德eppendorf,型号Research plus;1-2、微板孔离心机:品牌:杭州瑞诚,型号:MPC2800;1-3、动力呼吸系统:品牌:3M,型号:Jupiter;1-4、低速离心机:品牌:湖南湘仪,型号:TDZ5-WS;1-5、医用冷藏冷冻冰箱:品牌:中科都菱,型号:MDF-25V368RF;1-6、医用冷藏冰箱:品牌:中科都菱,型号:MPC-5V316;1-7、恒温水槽:品牌:德国Wiggens,型号:WA20;1-8、A2生物安全柜:品牌:美国Nuaire,型号:NU-543-500S;1-9、热盖金属浴:品牌:杭州瑞诚,型号:ES1000;1-10、小型漩涡震荡仪:品牌:德国IKA,型号:MS 3 control;1-11、核酸提取仪:品牌:西安天隆,型号:GeneRotex 96;1-12、超净工作台:品牌:北京东联哈尔,型号:DL-CJ-1NDⅡ;1-13、微量移液枪:品牌:艾本德eppendorf,型号:Research plus;1-14、超低温冰箱:品牌:中科都菱,型号:MDF-86V588;1-15、高压灭菌器:品牌:德国IRM,型号:BS100;1-16、小型离心机:品牌:德国IRM,型号:Mini;1-17、过氧化氢空间消毒器:品牌:法国OxyPharm,型号:NocoSpray 2;1-18、高速离心机:品牌:德国Hettich,型号:Universal 320R;1-19、紫外线消毒车:品牌:江阴飞扬,型号:FY-30DC;1-20、臭氧紫外线消毒柜:品牌:圣托,型号:ZTP88-Y8。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1.3、系统验收:本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联合验收;设备验收测试不合格,本投标人需进行更换,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 6.1.4、中标人须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本项目整体性能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1.5、验收时本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6.1.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投标人承担。 6.1.7、质量保证: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对软件内容及其版权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保证数据资源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在使用许可期内具有满意的使用效果。 6.1.8、本投标人应提供中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合同金额作为质保金。
2 5 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直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货物合同金额的 0.1%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货物合同金额的5.0%。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货物金额的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逾期交货违约金。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1天,应按照逾期金额的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和使用单位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货物质保期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两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福州同天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6号六楼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5楼一房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魏宏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刘琳珍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6*****33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兴支行
账号: 账号: ****************0117-0003

签订地点: 厦门
签订日期:2020年09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专业 实验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