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自来水厂建设招标公告

第二自来水厂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普格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格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普发改经信发〔20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格县普基镇文昌村、荞窝镇耿底村、永安乡、螺髻山镇;

2.2建设规模:取水工程包含取水底格栏栅坝及附属设施(按照供水规模Q=1.2万m3/d设计,取水规模Q=1.2万m3/d);原水输送管道工程为取水坝至净水厂之间的管道D426×10,L=24KM×2根(按照取水规模约为1.2万m3/d设计,双管铺设。本期工程双管铺设完毕,双管互为备用);净水厂工程包含净水处理系统(工程按照供水规模Q=1.2m3/d);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管理和项目收尾管理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4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含采购)

2.6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生产、销售管材管件能力的企业, 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义务;(2)由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成员单位为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生产、销售管材管件能力的企业(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09月13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 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0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9月 29日09 时

3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普基镇新建南路17号

邮编:616550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7*****006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2020 年 09 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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