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路物流园苏山河西地块住宅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徐州铁路物流园苏山河西地块住宅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徐州铁路物流园苏山河西地块住宅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编号:2020-138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徐州铁路物流园苏山河西地块住宅项目工程施工,因工程需要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简介
徐州铁路物流园苏山河西地块住宅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38257平米,住宅(含地下室)及配套共计110499平米,地下车库27758平米,建设内容包括7栋住宅楼、2栋配套楼、1座整体地下车库。工程项目造价56718.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为 2021年5月15日。总工期为213天。
2.2 招标范围:
1标段招标范围:1#楼、2#楼、3#楼、4#楼、5#楼的地下及地上主体结构(含现浇结构、预制结构);2-15轴后浇带以西、3-J轴后浇带以北的地下室区域主体结构及该区域以上的配电室、风井、人防出入口、车库出入口主体结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含变更、洽商)的主体结构劳务用工、内外脚手架搭拆用工、模板及支架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等。
2标段招标范围:6#楼、7#楼的地下及地上主体结构(含现浇结构、预制结构);2-15轴后浇带以东(含后浇带)、3-J轴后浇带以南(含后浇带)的地下室区域主体结构及该区域以上的配电室、风井、人防出入口、车库出入口主体结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含变更、洽商)的主体结构劳务用工、内外脚手架搭拆用工、模板及支架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等。
2.2.1招标范围内用工包括但不限于:
2.2.1.1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内安全文明施工用工。
2.2.1.1.1文明施工
a.安全警示标志牌搭设。包括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项目部宣传条幅的安装。
b.现场防火用的消防器材配置合理摆放。
2.2.1.1.2环境保护及绿色施工
a.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b.垃圾清运。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现场、加工区及主体内的卫生清扫且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垃圾库房,现场洒水、防尘网覆盖。
2.2.1.1.3安全施工
a.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b.安全通道及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包括混凝土泵车防护棚,塔吊操作平台及通道),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c.结构各临边洞口防护,钢模板防护,结构施工脚手架、外挂架搭设及防护,卸料平台制作及防护,结构外立面的悬挑防护,与施工场地相临的社会人行道的安全防护,电梯井内安全防护,施工升降梯安全防护的搭设,集水坑等边坡修护,因现场需要而搭设的加工和放料脚手板平台,施工马道。
d.外用脚手架、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棚、楼梯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的刷漆。
e.包括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钢筋加工棚及其他加工棚搭设用工。
f.包括主体结构施工期间以上文字中未表述到的与施工有关的所有安全防护。
2.2.1.2砌筑工程:基础底板防水保护墙的砌筑、抹灰,施工缝、后浇带或梁窝处收口网的安装、地下一层外墙防水卷材收头槽的留置、剔凿和修补用工。
2.2.1.3钢筋工程:所招标工程钢筋用量在该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复核,钢筋原材进场数量的验收、卸车、吊运配合,钢筋原材、半成品的码放及标识、放样、配料、加工制作,钢筋废料按招标人的要求存放,由施工现场围墙外100米范围内钢筋的二次搬运,试验用钢筋的取样、焊接、套丝、机械连接,施工现场内钢筋的二次搬运、安装、绑扎、焊接和机械连接、检查验收,钢筋的除锈、马凳的焊接、需植筋处的植筋、桩基桩头钢筋弯折、成品保护等与本分部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的用工。
2.2.1.4模板工程:进场大小模板的清理、板面的除锈、模板的验收,进退场时模板的吊装,退场时模板板面、背面混凝土的清理,洞口模板的制作,模板的相应质量保证措施的用工,模板的组装、模板的放样、加工、制作、就位安装、检查验收、拆除、清理、码放、刷油及维修,冬施时的模板保温,超高增加的人工与其他安装工程配合的孔洞预留、预埋,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杂物的清理、板面的浇水润湿,铝模的卸货、场内运输、吊装定位、安装、拆除、刷脱模剂,配合人防门窗预埋及安装等与本项施工作业有关的所有工作用工。
2.2.1.5混凝土工程:混凝土运输车进场的引导,混凝土进场后的检查验收、就位、浇筑、养护,泵管的支设和拆除、泵管的清理、泵送、养护、清理,支模前水平结构与竖向结构接茬处混凝土的切割、剔凿、清理,施工缝、后浇带处混凝土的凿毛(2标段包含标段划分处后浇带两侧的混凝土凿毛、清理)、清理,布料机的安装就位及吊装,混凝土浇筑时落地灰的清理,成品基层平整度的处理,吊斗吊槽的制作,墙、板、柱及所有接缝处的清理和修补,混凝土涨模及混凝土外观修补等与本分部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用工。
2.2.1.6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卸车、堆放、吊装配合、信号指挥、吊装定位,预制构件的灌浆套筒埋设及注浆料搅拌、注浆、养护、现场清理,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的连接及砂浆封堵,防水雨布的粘贴等与本项施工作业有关的所有工作用工。预制构件的水平、垂直度偏差必须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超出允许偏差值造成的工程返工及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2.1.7脚手架工程:招标人主体结构工程中所有的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防护所用的脚手架的搭拆、附墙点与主体连接用工及配合施工电梯安装、施工电梯外架搭设、塔吊锚固处脚手架的拆改等的工作用工。
2.2.1.8基底±300mm以内土方的人工配合机械清槽用工,桩间土清理用工,防水工程(地下室底板、顶板及侧墙)中防水找平层、防水保护层用工,外墙XPS保温板、EPS聚苯板的粘贴,止水带、止水条、止水钢板的安装用工。
2.2.1.9本工程招标人各塔吊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及塔基上保护墙的施工用工,本工程各施工电梯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进入施工电梯坡道的施工用工,基础底板防水保护墙砌筑及抹灰用工,与承台连接部位的管桩的桩芯清理、桩芯混凝土浇筑、桩芯钢筋笼绑扎用工。
2.2.1.10止水螺栓、对拉螺栓的切割、封堵用工。
2.2.1.11悬挑架钢梁预留洞口、电梯井操作平台预留洞的预留和封堵用工。
2.2.1.12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招标人所采购材料的卸车及现场围墙外100m内的二次搬运用工。
2.2.1.13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前及期间施工测量放线用工及钢筋、混凝土试验用工,投标人需要配备专职试验员和试验工,试验费由招标人负责。
2.2.1.14招标人预埋件的预埋;与土建专业有关所有洞口预留及模板的制作、安装(含各种穿墙雨水口);与水电专业有关的直径或边长大于300mm(含300mm)以上的洞口预留及其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和清理。
2.2.1.15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二级配电箱以下至用电末端的接线及维护用工。
2.2.1.16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依据图纸、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各工序、各专业交接用工,工种之间配合用工、工程所需的特种工种用工。
2.2.1.17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材料、周转料、设备的场内外的水平、垂直倒运、装卸车、堆码整齐、成品保护;现场因整体规划二次甚至多次倒运材料、设备等与施工组织及现场管理有关的所有用工。
2.2.1.18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包括人防门安装及结构施工阶段其他专业)塔吊信号指挥用工及其它施工机械、机械操作、信号指挥用工。
2.2.1.19中小型机具的操作、维护与检修,料具的整理,所有施工用料的码放、每道工序完工后清场,结构处理,场区内的垃圾清运与保洁及各专业工程有关的所有配合等工作。
2.2.1.20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成品保护用工,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所增加的各种用工。其中包括:投标范围内雨季施工中各种排水、材料覆盖、成品覆盖、边坡覆盖等;冬季施工中材料覆盖、积雪清除等。
2.2.1.21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技术变更用工。
2.2.1.22本工程招标人“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及其他所有检查验收的配合用工。
2.2.1.23主体结构期间领导检查工地,突击清理现场,配合检查工作等一切与检查相关用工。
2.2.1.24主体结构期间组织固定的应急小组并参加招标人要求的活动用工,现场的应急演练、抢险、救援等用工。
2.2.2以上各条款中的所有用工包含在本次报价的工程量中。
2.2.3农民工工资发放应严格遵守江苏省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因未按要求执行导致工人闹事的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5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取得“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称号。
2.2.6投标人的劳务人员居住的临时宿舍由招标人提供(但,家具及床铺、被褥等生活必需品由投标人自己负责(严禁地铺、通铺));办公场地由招标人提供(但,办公桌椅及办公设施投标人自己负责);饮食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2.7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工程所用的工程施工水电费由招标人负责,生活水电费挂表计量由人负责,结算时在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生活水电费。本工程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由招标人统一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在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安全帽、工作服费用。
2.2.8机械、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2.2.8.1 招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汽车吊、汽车泵、地泵、泵送管及其配件。
2.2.8.2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和机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机具
1 | 吊装用的钢丝绳及卡具 | 18 | 临水系统中的水龙带及灭火器 |
2 | 止水条、带 | 19 | 主体楼内外低压临时照明用灯、用线 |
3 | 止水钢板 | 20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用电管线 |
4 | 钢筋 | 21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灯具 |
5 | 钢筋的连接套筒 | 22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开关 |
6 | 商品混凝土 | 23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墙面、地面)面层 |
7 | 预制构件 | 24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水管线 |
8 | 预制构件的灌浆料 | 25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阀门 |
9 | 灌浆套筒 | 26 | 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用房的水龙头 |
10 | XPS保温板、EPS聚苯板 | 27 | 工地大门及照明灯具 |
11 | 防水找平层的砂浆 | 28 | 七板一图 |
12 | 一、二级配电箱柜及相应电缆 | 29 | 安全文明宣传材料 |
13 | 人防门窗及配件 | 30 | 现场围墙围挡板 |
14 | 临水系统中的消防水泵 | 31 | 水电表 |
15 | 临水系统中的消火栓 | 32 | |
16 | 临水系统中的临水管线(含阀门) | 33 | |
17 | 低压变压器 | 34 |
2.2.8.3 招标人招标人提供的仪器:无。
2.2.8.4 投标人负责的机械:除2.2.8.1条款中招标人提供的机械,工程临时设施及主体结构施工中所用到的其他所有机械全部由投标人自购,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上述机械进场前须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格证、检测报告且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用机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8.5 投标人自购材料、机具和设备:除去2.2.8.2条款中招标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外,主体结构土建专业所有用料全部由投标人自购,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上述自购材料、机具和设备进场前须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如下:
2.2.8.5.1临水系统:现场生活用水招标人供至水龙头,消防用水招标人供至消火栓,施工用水招标人供至末端闸阀,末端以下现场施工、养护用水材料由投标人自购,在招标人预留接水点自行接引。
2.2.8.5.2 临电系统:二级箱(不含二级箱)以下的电箱、电缆、电线、灯具、开关,混凝土浇筑用的信号灯、线,以上各项工作内容中用到的机具。
2.2.8.5.3 安全防护:包括2.2.1条款中工作用料、用具(宣传条幅除外),如,密目网,安全网,安全带,铁丝,尼龙绳,加工棚用料,制作卸料平台用料、临边洞口防护用料等,以上各项工作内容中用到的机具。
2.2.8.5.4上述2.2.1条款中的用料及机具:粘结胶,铁丝,小推车,对讲机及信号旗,草帘被,生火炉,塑料布,彩条布,阴阳角护角,铁锹,镐头,墨斗等,以上各项工作内容中用到的机具。
2.2.8.6 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用料、机具和设备(除招标人提供以外的全部材料、机具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用料:脱模剂,滚刷,钉子,密封条,海绵条,粘接胶,乙炔氧气,钢锯,焊条,膨胀螺栓,胶带,绑丝,无齿锯片,云石片,切割片,角钢,螺栓螺母,塑料板,空调孔预埋管,植筋胶(不含二次结构植筋胶),砖胎膜中的水泥、砂、砖,其他土建专业预埋管,垫块、垫卡等,止水螺栓、对拉螺栓用PVC管、对拉螺栓用的封堵砂浆,施工缝钢丝网,快易收口网,卸料平台、悬挑用工字钢(槽钢)、地锚、绳卡;施工措施中覆盖用苫布、塑料薄膜、彩条布及冬施所需毛毡、成品半成品保护所用的材料等。
b、机具、设备:三级箱、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切割机、空气压缩机、倒链、电锤、电钻、锤、镐、锹、打夯机、磨光机、云石机、角磨机、固定电锯、手电锯、电焊机、振捣棒、平板振捣器、刮杠、焊枪、吊斗、吊槽、无齿锯、木工圆盘锯、木工平板刨、木工压板刨、下雨抽水所需水泵、水龙带、电缆等,以及招标人没有提供但现行工艺要求必须使用的机械(招标人没有特别说明的小型机械,均包含在此范围内)。
c、投标人所有自带二级箱以下配电设备及用电机具必须向招标人专业工程师报验,经过安全监督局及工程监理验收符合“临电验收规范”和“徐州市地方标准”之要求后方可进场使用。
2.2.8.7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投标人应负责对该部分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验收、装卸车、统一堆放及现场保管,并提供其他一切必要的配合;此部分配合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费用中综合考虑,对任何因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投标人所提出的利润或配合费用一律不予考虑;
2.2.8.8投标人自行采购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规范等现行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要求以招标文件、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通知等形式,由招标人确认后生效),如不满足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代购,并收取2%物资采管费按照物资采购单价从劳务费中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 建筑劳务分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近 3 年内具有的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不少于两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 3 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可兼中”原则,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二)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劳务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属于中铁电化局集团或下属单位领导人亲属的。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资格审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西侧黄河北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河西住宅项目部一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格式见附件)
(三)发售招标文件费用:/ 元/本。
(四)开标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行政公章红印。主要业绩证明包括:附近3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等关键页)、已完项目获奖证明(如有)、项目荣誉(如有)、公司荣誉(如有)、法定代表人荣誉(如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格式自定。
(五)现场考察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西侧黄河北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河西住宅项目工地 ,投标人自行考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2日10: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西侧黄河北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河西住宅项目部一楼会议室携带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02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西侧黄河北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河西住宅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河西住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西侧黄河北路中铁电气化局工地
联系人:柳龙
电 话:151*****122
邮 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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