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救护车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救护车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救护车招标公告 | |
救护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2020-G178 项目名称:救护车 预算金额:135.0000万元 最高限价:135.000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张家港分中心“交易信息”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网页中的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所投医疗设备相对应的经营或生产资格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5日 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 方式: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政府采购、水利工程”进入“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登录”模块中的[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0年09月16日9:00-11:00时(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四)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 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乐丰路120号(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锦丰镇锦中路35号(第六人民医院)、张家港市南丰镇民丰南路2号(南丰镇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黄建忠、罗琪波、祁婷135*****999、151*****919、136*****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220室、221室) 联系方式:郑浩、孙玮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浩、孙玮泽 |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20年09月0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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