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同包名称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评标权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
月日均处理量区间(含上限) | 单件处理费用最高限价(元) | |||||||
慈溪市分公司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1-1 | 进口邮件处理 | 作业流程环节:进口环节 作业时间:目前5点进邮件作业开始至16点邮件作业结束。 日均处理量:40000 最高峰值处理量:70000 采购人项目资源配置: 进口环节:从卸车到装车为止,包括中间所有处理过程及管理各项环节,包括现有和以后增加;场地平面1200平方。目前与出口处理场地有共用设备,包括卸车垛口及小包分拣机的作业。当进出口冲突时进口卸车口2个,小包分拣机无法使用。 拟改造成场地独立,2个卸车口,最大13个装车口,纯手工,小件九宫格分拣笼作业。 设备:胶带机设备、PDA设备、蓝牙打印机设备、中转笼车、撑袋架等由采购人提供,场地的设备改造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耗材及水电:作业所需编织袋、扎带、热敏纸、纸质袋牌及水电等由采购人承担。 | 3万件以下 | 0.2085 | 5% | 1460 | 300.52 |
3万(含)-5万件 | 0.2043 | 16% | ||||||
5万件(含)以上 | 0.2011 | 8% | ||||||
1-2 | 出口邮件处理 | 作业流程环节:出口环节 作业时间:目前17点进口邮件作业开始至出口邮件作业结束。 日均处理量:145000 最高峰值处理量:300000 采购人项目资源配置:出口环节:5个邮件卸车垛口,1个集中收寄进口道,1个小件卸车口,12个邮件装车垛口 1台小包分拣机(1.5m/s速度,平均11000件/小时,高峰12500件/小时),人工供包模式,两个供包储物台,10个集中收寄台。 手工线5个鸟笼,每个鸟笼处理能力1500件/小时。峰值集中在晚19点到21点。 分拣笼拟改造为方形九宫格分拣设备,增配6台集中收寄台。 设备:胶带机设备、PDA设备、蓝牙打印机设备、中转笼车、撑袋架等由采购人提供,场地的设备改造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耗材及水电:作业所需编织袋、扎带、热敏纸、纸质袋牌及水电等由采购人承担。 | 6万件以下 | 0.1689 | 2% | 5293 | 838.73 | |
6万(含)-10万件 | 0.1590 | 15% | ||||||
10万(含)-15万件 | 0.1586 | 20% | ||||||
15万(含)-20万件 | 0.1581 | 15% | ||||||
20万(含)-25万件 | 0.1573 | 13% | ||||||
25万件(含)以上 | 0.1562 | 5% | ||||||
1-3 | 总包处理 | 经转处理环节(总包经转环节) 余姚经转邮件处理,日均500袋,峰值1000袋 | 500袋件(含)以下 | 0.3864 | 0.5% | 18 | 6.67 | |
500袋件-1000袋件(含) | 0.3623 | 0.4% | ||||||
1000袋件以上 | 0.3220 | 0.1% |
1.3 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1.4服务地址: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北路800号。
1.5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设备费、设备维护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设备扩建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响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生产“双十一”“双十二”“春节”旺季期间的内部处理价格上调15%。
1.6采购人资源配置:生产所需的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位于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北路800号。生产楼总面积5000平方米,分进口处理、出口处理和总包经转三个区域。
出口环节:5个邮件卸车垛口,1个集中收寄进口道,1个小件卸车口,12个邮件装车垛口,1台小包分拣机(1.5m/s速度,平均11000件/小时,高峰12000件/小时),人工供包模式,两个供包储物台,10个集中收寄台。手工线5个鸟笼,每个鸟笼处理能力1500件/小时。
进口环节:从卸车到装车为止,包括中间所有处理过程及管理各项环节,与出口处理场地有共用设备,包括卸车垛口及小包分拣机的作业。当进出口冲突时进口卸车口2个,小包分拣机无法使用。
1.7外包方式:计件外包,带设备进场(供应商须新增水平胶带机、伸缩胶带机,预计金额49万元)。
1.8服务到期后新增设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9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备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145.92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3)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证明,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4)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需提供验资证明);
5)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4.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响应人名称 项目编号:No.ZJPOST-FW-20038文件费);
4.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4.4.4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5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15日上午9: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六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
邮编:310000
项目联系人: 蓝工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电子邮件:********1@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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