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冲乡黄畈村沿河水泥路河东组水毁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张冲乡黄畈村沿河水泥路河东组水毁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金寨县张冲乡黄畈村沿河水泥路河东组水毁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各诚信企业名录库企业:
金寨县张冲乡黄畈村沿河水泥路河东组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 JZZB-GC-2020-2015)已具备发包条件,参照《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随机摇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备案编号:JZZB-GC-2020-2015
2、项目名称:金寨县张冲乡黄畈村沿河水泥路河东组水毁修复工程
3、建设地点:金寨县张冲乡黄畈村
4、建设单位:金寨县张冲乡人民政府
5、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格
预算价:258715.41元;发包价:243200元
五、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审计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时,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它详见合同约定。
2、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八、工程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九、承包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人须同时具备“金寨县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单(报名时现场审核)。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 年9月7日至 2020 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张冲乡项目办现场报名(企业法人承包授权委托书,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占治勇,联系电话:180*****821。
十一、现场踏勘及承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占治勇;联系话:180*****821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占治勇,联系电话:180*****821
十二、承包须知
1、各承包人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未报名企业承包无效。
2、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企业法人承包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人承包授权委托书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开标地点接受承包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项目发包会;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授权委托书,取消其摇号资格;非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来参加发包的取消其摇号资格。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承包法律法规、《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诚信协议书》约定和诚信承诺,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如当天有多个项目同时发包的情况下,同一报名入库企业最多中一个项目,项目发包报名人数从少到多依次进行,已中一个项目的企业,取消下一个项目摇号资格;同一入库企业同一项目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同一代理人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发包现场进行点名,参与报名企业委托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将取消摇号资格。
十三、随机摇号
1、摇号时间: 2020 年9月10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摇号地点:金寨县张冲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3、成交方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承包人。
十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按照县《金寨县公管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所管理的通知》(金公管【2020】8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乡项目工程发包实际,凡委托参与项目报名、开标委托人必须严格组织筛查,近14天内未出入本市区域及疫区人员,通过注册“六安-安康码”实行绿码通行,并戴好防护口罩,方可进入会议室参加项目发包,如注册不真实、隐瞒事实情况的,将追究企业法人及当事人责任。
2、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发包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发包承包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县发包承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本发包公告视同发包文件,对招承包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5、该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否则,超期一天,扣总工程款的0.3%作为处罚金。
6、该项目严禁违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将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局给予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披露。
金寨县张冲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 承包人须知
承包企业在承包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承包企业一经承包,即视为承包企业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发包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弃标处理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在成交公示期后3日内提供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则视同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供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缴纳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账户名称:金寨县张冲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张冲支行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工伤保险基金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前,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成交价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发包价1.5‰的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放弃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六安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成交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实际工程量如有变动,以施工过程中的双方签证认可为准。
金寨县张冲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张冲乡人民政府
我(姓名)系(承包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企业名称)的交易员(姓名)为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简易程序发包项目名称)并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8黄畈村沿河水泥路河东组水毁修复工程-8.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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