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关于
《平潭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21-2025)》编制
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二、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总价包干,含专家评审费用等)。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1号)的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编制工作,成果经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
五、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业务范围须包括矿产资源勘查;
2.参与报价的单位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等;
3.具备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并获得所承接项目单位(省或市或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所承接项目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评价为“差”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材料及要求: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3.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
4.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担过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所承接项目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评价的证明;
7.参加询价前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以及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评审和结果公告
采购单位收到各报价单位报价后,将组织3-5人的采购小组,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平潭网”上公布。
八、报价材料递交
2020年9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以上报价材料整理密封注明时间加盖公章后(请在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送达或邮寄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艳萍;联系电话:********875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5层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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