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关于

《平潭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21-2025)》编制

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二、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总价包干,含专家评审费用等)。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1号)的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编制工作,成果经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

五、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业务范围须包括矿产资源勘查;

2.参与报价的单位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等;

3.具备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并获得所承接项目单位(省或市或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所承接项目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评价为“差”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材料及要求: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3.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

4.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担过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所承接项目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评价的证明;

7.参加询价前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以及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评审和结果公告

采购单位收到各报价单位报价后,将组织3-5人的采购小组,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平潭网”上公布。

八、报价材料递交

2020年9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以上报价材料整理密封注明时间加盖公章后(请在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送达或邮寄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艳萍;联系电话:********875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5层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9月7日

标签: 编制 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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