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扬州市富强电子有限公司)
作废公告(扬州市富强电子有限公司)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仪国用(2004)字第154号 | 扬州市富强电子有限公司 | 土地 | 仪征市大仪镇河北村小店组 | ||
2 | ||||||
3 |
公告单位: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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