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再利用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再利用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发改项目【2011】24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泽普县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再利用工程

2.2建设地址:泽普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投资额: /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6.1 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监理招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监理企业。

参加监理招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本单位注册)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件,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到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泽普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在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刘琪琪

电话:****-*******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监督电话:(09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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