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答疑】贞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三次)

【网上答疑】贞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三次)


[新系统]【网上答疑】贞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三次)


问题描述:

质 疑 函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组织的贞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三次)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 贞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三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004】0043)的采购活动中,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一、具体质疑事项如下: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的评标过程存在重大问题:本次招标结果共有两次招标结果公示,第一次公示结果为我公司(开远市恒腾经贸有限公司)中标,之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出了质疑,质疑理由为其公司商务评分为4分(总分35分),在该公司提出质疑后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即公示了中标公告更正,显示更正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对此我公司提出质疑:
1、对复审过程的的公平、公正、公开有疑问。
2、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开标时上传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系统的商务部分内容存在疑问。
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几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1、公开第二次评标的过程录像。2、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所上传标书的商务部分进行公开。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质疑人:开远市恒腾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诗刚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人民北路268号邮编:661600
电话: 137*****855 传真:****-*******
电子邮箱: ********8@QQ.COM
2020年9月5日

提交时间:2020年09月05日 12时53分
回复内容:开远市恒腾经贸有限公司:您好,我公司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函作出以下回复:1.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提出合理质疑,采购人因在三个工作人员内给予回复。针对投标人提出的商务部分打分具有重大偏差,采购人、监督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申请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商务查证。查证情况属实才申请监督部门(贞丰县财政局)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提出复审要求。2.针对于本项目中标结果的变更,监督部门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5名评审委员作出扣分处理,并进一步调查参与本项目的是否涉嫌违法乱纪从而影响本项目的公、平公正性。3.至于贵公司两点要求(1.提出公开第二次评标的过程录像。2.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所上传标书的商务部分进行公开。)以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可以向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回复时间:2020年09月08日 03时38分

文件预览:
********2a80/%E8%B4%9E%E4%B8%B0%E5%8E%BF%E5%9E%83%E5%9C%BE%E7%AE%B1%E9%87%87%E8%B4%AD%E8%B4%A8%E7%96%91%E5%87%BD.doc" target="_blank">贞丰县垃圾箱采购质疑函.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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