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总队及试点支队综合集成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总队及试点支队综合集成建设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及试点支队综合集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2—0744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以公消办[2012]261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系统集成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西宁市;
2.2 招标内容: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综合集成系统及试点支队综合集成系统;
2.3 计划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两年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2、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申请人必须具备信息产业部核准有效的国家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身份人(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6、申请人必须持有国家保密局核准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有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具有信息化相关建设经验,近两年合同额1000万以上运行案例达到3个(含3个)以上,需出示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7楼715室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1楼
邮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王强、张亚楠
电话/传真:****-*******
业务联系人:张绪泽 余海燕
电话/传真:****-*******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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