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速测仪采购网上询价公告-询价号:2082317905690625
农药残留速测仪采购网上询价公告-询价号:2082317905690625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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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配置要求: *1、符合国标GB/T5009.199-2003,采用速测卡法检测,按照国标要求使用红色药片与白色药片叠合发生反应,进而判断样品农残是否超标。*1.1采用检测卡检测,无需配制试剂;速测仪自动完成被检样品前处理之后直至得出检测结果的各种操作。1.2一次可检测不少于10个样品。*1.3采用光电比色技术,检测结果以抑制率形式显示检测结果,避免肉眼判读误差。1.4液晶显示屏,并具有中文操作提示功能。*1.5具有无线传输实时检测结果的功能。1.6具有多机联网、多机检测结果统一汇总、信息共享、集中监管的功能;*1.7具有联机软件管理平台,可生成检测报告;配上SIM即能实现无线数据传输,向各级监管机构提供实时检测数据和检测数据的历史记录;检测数据能实现同步上传重庆市追溯平台;2、技术标准:依据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使用检测卡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2.1标准温度 37℃2.2标准预热时间 10min (国标)2.3标准反应时间 3min(国标)2.4抑制率范围 0.00—100.00%2.5检测使用耗材农药检测卡(固体酶)2.6*具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注:以上带*的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 | ¥10,000.00 | 23(件) | ¥230,000.00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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