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建制村客运招呼站点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建制村客运招呼站点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建制村客运招呼站点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建制村客运招呼站点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81.7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建制村客运招呼站点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81.7万元;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无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技术规格:详见采购内容 物理特性: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项目交付期限。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9-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山东省临清市西门里街61号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137*****620 |
2.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付坟村 |
联系人:金淑明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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