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加工基地建设-消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沥青加工基地建设-消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立基石化有限公司沥青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二次),该项目经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新立基石化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消防泵房内的消火栓、泡沫消防设备及控制设施,除土房建施工标段以外的自动报警设备及设施;室外泡沫消防管网及消火栓,室外水灭火系统消防管网及消火栓,室外自动报警,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主机等施工标段以外的全部消防配套设备;两座1000m3消防水罐;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新疆新立基石化有限公司沥青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二次)

消防泵房内的消火栓、泡沫消防设备及控制设施,除土房建施工标段以外的自动报警设备及设施;室外泡沫消防管网及消火栓,室外水灭火系统消防管网及消火栓,室外自动报警,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主机等施工标段以外的全部消防配套设备;两座1000m3消防水罐;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领取标书时所提供的建造师与参与投标时的建造师必须为同一人,如果建造师更换投标无效;(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疆外施工单位须提供进疆信息登记有效证明。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到招标代理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5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立基石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乐
电 话:189*****290
地址: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代理机构:新疆原创绿洲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瞿康娟
电 话:****-******* / 186*****120
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基地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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