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公开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蕉岭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7-202009-409-0040
项目名称:蕉岭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93,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医疗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包组一:人民币45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元;包组三:人民币93000元;
3.2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3项目要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各包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各包组的预算,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4若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投标人所投包组一喷砂枪、根管测量仪、牙科动力装置(种植机);包组二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均属于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6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 号(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 号(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蕉岭县人民医院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环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
发布人: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8日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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