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城镇环卫综合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新城镇环卫综合体建设工程
1.仪征市新城镇农业农村局的新城镇环卫综合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新城镇;
(2)工程内容:新建垃圾分类几份兑换超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库、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配置电动卷帘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27日(暂定30天)
(4)投资额:总造价约18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新建垃圾分类几份兑换超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库、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配置电动卷帘门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申请人于2020年9月15日9:00~17:30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09室),同时报送报名资料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园林专业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0年6月~2020年8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经办人及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各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评标细则: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09室
联系人:朱?莹?电话:181*****871
传?真:****-********邮编:211400
E—mail:********6@qq.com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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