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龙头镇北村等4个村挖机、挖机运输车租赁)
“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龙头镇北村等4个村挖机、挖机运输车租赁)
笃厚创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宁县竹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龙头镇北村等4个村挖机、挖机运输车租赁)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C-2020-09-017
2.采购项目名称:“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龙头镇北村等4个村挖机、挖机运输车租赁)
3采购人:长宁县竹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笃厚创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采购专业施工:本项目为长宁县龙头镇北村、昆仑村、龙头村、武宁寨村等4个村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机械租赁。按机械租赁方式进行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整体下浮≧3%作为有效报价,以竣工验收合格实际工作时间为准进行结算。(中标人需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履约时间(工期):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4.建设地点:长宁县龙头镇。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范围;挖机需具有挖掘机合格证明。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范围。
(2)挖机需具有挖掘机合格证明。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供应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0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宁县滨江国际电影院1-1-10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至长宁县滨江国际电影院1-1-10联系“****-*******”购买磋商文件。
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3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09月23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正祥小区一期15栋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竹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宁县长宁镇58米大道竹海丽景售房部4楼
联 系 人: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笃厚创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屏支行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正祥小区一期15栋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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