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塔冢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公告

裕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塔冢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

你单位所报《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塔冢转运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我局委托河北锦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山东省建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塔冢转运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与南二环西北角。

二、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生活垃圾产生的臭气、焊接废气、喷漆废气。项目设置封闭式可移动垃圾收集装置,垃圾采用箱装化,可以明显减少垃圾异味的产生。每天有环卫人员集中收集至垃圾转运站,最后送生活垃圾中转站。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垃圾在收集、存贮、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味对环境的影响。焊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焊烟净化器要求净化效率达90%以上。采取措施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入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漆采用干式喷漆方式。喷漆过程中,漆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会挥发出来进入大气中,因此喷漆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喷漆房采用全密封形式,一台10000m3/h引风风机完成喷漆房内的引风,在喷漆房内形成微负环境,但不可避免的在开关门时逸散少部分废气,喷漆房集气效率为95%。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房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染料尘)排放速率标准值的50%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 中表面涂装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50%要求、表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在排气筒去除效率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泼洒抑尘,不外排。厕所依托附近公共厕所。水喷淋塔内的喷漆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废水的产生对周围地表水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50~70dB(A)。为确保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已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项目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强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且设备底座均设置防震装置;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弱,项目东、西、北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即昼间噪声≤55dB(A),夜间噪声≤45dB(A),南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即昼间噪声≤60dB(A),夜间噪声≤50dB(A)。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焊渣、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生活垃圾。焊烟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收集烟尘统一收集,外售。废生物复合剂桶收集后外售;水喷淋塔水箱沉淀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总量指标为:COD:0t/a、氨氮:0t/a;废气:SO2:0t/a、NOX:0t/a、颗粒物0.066t/a。

三、本项目如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

四、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由裕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三同时”要求执行,项目建成后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遇土地规划调整需无条件搬迁。


裕华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8.docx">环卫大队塔冢转运站环评报告表报批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转运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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