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千禧湖湖区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千禧湖湖区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千禧湖湖区修缮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航大学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17: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三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9月21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三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10.865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老师、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航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刘老师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春建 ***-******** |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千禧湖湖区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0-3-242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千禧湖湖区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千禧湖湖区修缮项目,工程范围:环湖人行道及沿湖小道铺装更换,驳岸修整和增设防水毯,绿植更新,观景平台及构筑物修整,增设亮化设施、灌溉管道等。建设地点为中国民航大学。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预算510.865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 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
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配备: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8)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方式:疫情期间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磋商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0-3-242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围堤道支行
(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发票邮寄地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y********@126.com。
(3)邮件主题为:FZK2020-3-242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刘老师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联系方式:孙春建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
电 话: ***-******** ***-********
招标
|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