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智慧新警务办案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智慧新警务办案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智慧新警务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城区大道中段155号-157号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月 22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0-202009-09603-0004
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智慧新警务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6,146.97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智慧新警务办案中心改造
2、标的数量:/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0SW00ZC58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智慧新警务办案中心改造
1批
*******.97元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简要技术要求: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市局大力推进执法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公安机关办案区改造升级。执法办案区建设、改造升级从实用性、便利性、前瞻性、预见性,减少变动和反复建设角度出发,以“安全、舒适、高效、智能”为目的,大力推动全市执法办案场所提档升级工作,通过执法办案区改造升级,从源头上消除物理安全隐患,消除执法证据安全隐患,打造执法“安全区”;通过功能区人性化、流程化设置,优化办案区各功能室布局,打造执法“舒适区”;通过信息化管理、各类系统对接等成熟技术手段,用活、用实、用深各类数据信息,提升日常办案效能,打造执法“高效区”;通过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在线视频监督、业务监督、安全审计等智能化管理,打造执法“智能区”。从而达到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最终实现分局执法办案“安全、舒适、高效、智能”的目标。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达到交付使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外。(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09月09 日至2020 年 09月 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 155 号-157 号四楼会议室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 155 号-157 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09月22 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大道中段155号-1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155号-157号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大道中段155号-157号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
附件
159*****55992_387985.pdf">委托代理协议
159*****55992_449965.pdf">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发布人: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8日
招标
|
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