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连廊及地下室CI制作专业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风雨连廊及地下室CI制作专业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未来中心A-1~4#楼、B-1~5#楼、风雨连廊及地下室工程
1.2项目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濠江路北侧,港澳大道南侧,开新七道西侧,致新道东侧
1.3项目规模:澳能研究院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7万m2,建筑面积约为6.8万m2,限高60m,由酒店、办公和研发中心组成
1.4业主:横琴中枢实业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来中心A-1~4#楼、B-1~5#楼、风雨连廊及地下室项目部
1.6本次招标工程:未来中心A-1~4#楼、B-1~5#楼、风雨连廊及地下室现场CI工程
1.7具体位置: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濠江路北侧,港澳大道南侧,开新七道西侧,致新道东侧
2、工程内容:未来中心A-1~4#楼、B-1~5#楼、风雨连廊及地下室CI,具体以现场实际要求及布置为准。
3、招标范围:
现场CI形象布置,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20年9月8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20年9月9日18时之前领取招标图纸(电子光盘)及招标文件。
4.2.2 2020年9月10日18时之前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邮寄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63@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20年9月11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或以电子文档形势发送。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横琴大道与开心九道交处中建二局项目部,接收人:宋维富,联系电话:182*****529。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陈荣建,联系电话:158*****235。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7:00 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质量为合格。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8.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2.4投标承诺函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要求胶装。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8标书必须胶装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3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1.4重大偏差(废标条件)
经评标小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投标单位在局不合格分包、分供方名录中,并未上报公司考察报告或考察未通过的;
(2) 12个月内投标单位发生过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参考《劳务管理办法》);
(3) 投标单位在公司存在拖欠发票、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上报结算资料的;
(4) 投标单位现场负责人不满足质量两年治理的;
(5)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并进行胶装的;
(6)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 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标的以外,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9)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标或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违反国家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经评标小组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1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
12、其它:
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规中建二局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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