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工程道路、桥梁、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立交工程道路、桥梁、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道路、桥梁、排水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74038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2]07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建计【2012】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南起海地路,北至海河西路,沿现状微山路(由南至北)地铁M1线联络线东侧半幅单向上跨大沽南路,同幅修建人行天桥,与兴湾路平交,并修建清湾路(兴湾路至海河西路),全长约937米。立项中微山路到大沽南路跨线桥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微山路跨大沽南路桥梁,主线预应力钢筋砼主桥长约211米,跨线桥最大单跨跨径为35米,人行天桥段长约109米、跨度为120米。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最大管径1000mm。立项总投资为117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其中道路面积20921平方米;桥梁面积3484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1、修建清湾路(兴湾路至海河西路),全长约846米,微山路到大沽南路跨线桥道路为城市主干道,清湾路为城市支路。2、微山路跨大沽南路桥梁,主线预应力钢筋砼主桥长约211米,跨线桥最大单跨跨径为35米。3、人行天桥一座长约109米、跨度为120米。4、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最大管径1000mm(不含泵站);本次招道路、桥梁总面积为24405平方米。本次投资约为5772万元,其中排水投资约为671.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2年08月20日 至 2013年11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备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单独配备不得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7 月30 日 至2012 年8 月3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8月06日至2012年08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学湖里29号楼2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锡庆(印鉴)
办公地址:河北区海河东路60号奥式商务公园A座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刘洋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永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学湖里29号楼2门
邮政编码:300192 联系人:郭永洪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2 年7 月30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招标代理: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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