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建设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施工现场状况: | |
工程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开发区,起点乙十路,终点亚泰大街。 | |
总投资(万元):17.21 | 年度投资(万元):17.2106 |
结构类型: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乙十路,终点亚泰大街)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3日至2021年08月31日 |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
项目经理级别:[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4日 | |
投标地点: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会议室 | |
招标联系人:商女士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A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项目由长发改审批字【2019】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土地收储中心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部新城丙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项目。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乙十路,终点亚泰大街)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2.3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长度为360.626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雨水管线长度346米,设计管径d500-d800mm。污水管线长度345米,设计管径d500mm。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开发区,起点乙十路,终点亚泰大街。2.5 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结束为止。2.6 最高投标限价:17.2106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至今)内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3.3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建工程。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19年即可。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及相关财务报告原件。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要求: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2)投标人业绩认定,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须变更委托代理人的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变更,并将变更凭证送至招标代理机构。3.8 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1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3333号联系人:商女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联系人:孙文菊联系方式:****-********邮箱:********32@qq.com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联系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400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免费注册并********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0、****-********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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