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农村经济指导中心安丘市农村产权改革评估及审计项目需求公示
安丘市农村经济指导中心安丘市农村产权改革评估及审计项目需求公示
安丘市农村经济指导中心安丘市农村产权改革评估及审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安丘市农村产权改革评估及审计。2、预算情况:1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文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评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绩效,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保护股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决定对全市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部分村进行评估审计。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1服务期:自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底基本完成。6.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采购文件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9-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安丘市农村经济指导中心 | 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 |
联系人:裴华一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华夏广场207室 |
联系人:赵海朋 | 联系方式:156*****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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