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水竹园大堰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水竹园大堰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村民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建设审批表的要求,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水竹园大堰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湖银[2020]-036。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水竹园大堰整修工程。
1.3、采购预算价:141832.35元,即最高限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1.4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三组。
1.5、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三组,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右坝段、改建输水涵管、加固外坝脚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6、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7、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
4.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下午17时30分止。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43号)购买磋商文件。
四、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上午09时00分(注:08:3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花林寺镇财政所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9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2、磋商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财政所会议室。
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二组
联系人:李从宇
联系电话:139*****55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43号
联系人:龚妍
联系电话:****-*******
2020年9月9日
标签: 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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