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南堡组、许堂组)路灯一事一议工程招标公告

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南堡组、许堂组)路灯一事一议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南堡组、许堂组)路灯一事一议工程由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民委员会经会议商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金及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南堡组、许堂组;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5.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⑵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⑶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南堡组、许堂组)路灯一事一议工程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及发布的工程审核书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552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凯旋世家8栋1710室,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133*****515)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12%。

5.2 以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签到顺序为投标人的代表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9月23日9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 月2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邵武市龙都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邵武市拿口镇南溪村

电子邮件:/

电话:139*****181,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仙南庄15号

电子邮件:/

电话:137*****609,传真:/

联系人:小杨.



标签: 一事一议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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