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体育馆、图书馆、档案馆、乌兰牧骑馆新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牙克石市体育馆、图书馆、档案馆、乌兰牧骑馆新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牙克石市体育馆、图书馆、档案馆、乌兰牧骑馆新建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XD2020-0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牙克石市兴安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牙克石市兴安新城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电力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25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档案馆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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