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健康生态养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安市健康生态养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9-09]
一、招标条件:
高安市健康生态养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经高发改社字[2018]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现针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高安市瑞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高安市健康生态养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单位:高安市瑞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高安市福利院内。
4、工程概况:高安市健康生态养老中心二期建设主要包括:1号养老住宅、2号养老住宅、3号养老住宅、5号养老住宅、6号养老住宅、7号养老住宅、8号养老住宅、9号养老住宅、10号养老住宅、地下室十个单体,总建筑面积57049.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9138.25m2,地下建筑面积17911.36m2。
5、二期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期投资约2235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单位自筹。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根据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后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优化及深化及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用地内各单体建筑、围墙大门、管线、道路、室外景观、室内公共部位装饰装修等全部内容的设计;
6.2施工工作内容:土石方工程、基础与主体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外立面幕墙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水电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亮化围墙大门工程、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EPC控制价内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缺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质量标准:
7.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7.3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计划总工期:730天,其中施工工期690天,设计工期40天。
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人防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人员要求
3.1、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以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开标之日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以供查询,开标现场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
3.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资格,并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开标之日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以供查询,开标现场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除外)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人员的名单。
3.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依据宜市建管字【2019】6号文件,相关人员社保除以下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不一致的所有人员,均认定为“挂证”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的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迁拆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拟派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安全员(含安全员C证)、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上岗岗位证书原件。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执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按自动弃权处理。
5、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提交一份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三家。
7、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8、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量员、安全员(1名)、材料员、资料员)应在“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该项目所在地依法缴纳所有税收。
9、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④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⑤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业犯罪记录。
存在以上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0、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建造师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出席代表由投标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的在入场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由委托代表人(即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担任的在入场前应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11、现场核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建造师的身份;如法定代表人或者建造师身份证失去磁性,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情况证明书。凡遴选入围的中标排序单位建造师(即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排序资格,并当场顺延递补。
12、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 月 10 日至2020年 9月 29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 月 30 日14:00:0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gaoan.gov.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安市瑞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联系人:徐京
电 话:183*****6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安市象湖风情小区12栋501室
联 系 人:肖少文
电 话:15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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