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标准层、特殊科室医用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洞口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标准层、特殊科室医用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洞口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标准层、特殊科室医用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0CG08DK05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标准层、特殊科室医用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5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XYCG-DK2020-07-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8月2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9月11日9时30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9:30分修改为2020年9月21日9:30分;原样品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9:30分修改为2020年9月21日9:30分;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9:30分修改为2020年9月21日9:30分。
2.原文件44页评标办法及标准表中“履约设备情况内容:提供具备本次投标货品履约生产能力的主要生产设备发票(A.光纤激光切割机;B.伺服数控折弯机设备;C.涂装生产线;D.CNC数控加工中心)【提供全部品种发票及合同得满分,提供少于3份以上或不提供发票及合同的不得分。(投标时提供发票及合同原件核查,未提供者不得分)】”修改为“履约设备情况内容:提供具备本次投标货品履约生产能力的主要生产设备的购买或租赁证明(自有设备提供发票及购买合同得满分,租赁设备的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到期时间必须在2021年10月之后包含10月)及生产设备拥有人或公司的发票复印件得满分,上述除租赁设备拥有人的发票外,其他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者不得分)”。
3.原文件45页评标办法及标准表中“样品: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样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工艺品质进行评分:1.样品优质的得13-9分;2.样品良好的得8-5分;3.样品一般的4-1分;注:投标人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少送、错送不得分。”修改为“样品: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工艺品质、外型美观、透晰度、配件的优劣、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及科学性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1.在满足招标文件样品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投标人样品的工艺品质、外型美观、透晰度、配件的优劣、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及科学性进行比较优秀的计13-9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样品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投标人样品的工艺品质、外型美观、透晰度、配件的优劣进行比较良好的计8-5分;3. .在满足招标文件样品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投标人样品的工艺品质、外型美观、透晰度、配件的优劣进行比较一般的计4-1分;4.未达到招标文件样品要求的计0分。注:投标人样品必须在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少送、错送不得分。”
4.原文件50页样品要求“第(4)、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封存,作为合同货物的验收依据”修改为“第(4)、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封存,作为合同货物的验收依据,未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样品,将当天评标完后由采购人拍照留存后退还。样品提供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因为下载方式为匿名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书面通知下载资料的潜在供应商,本更正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洞口县人民医院
(2)地 址:洞口县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135*****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舒鸿坤
(3)电话:186*****277
(4)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室
(5)邮编:422000
(6)电子邮箱:********05@qq.com">********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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