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十里果林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湖县十里果林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江苏唯丰源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十里果林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十里果林景区运营管理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合作费用

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总建设用地规划面积约2587亩,总投资约1.6565亿元。定位为金湖“十里果林”景观,集果林产业、农业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乡村旅游项目。

2、合作费用:3年免租金,每年根据运营人员情况(人员薪资*80%)补贴运营费用,运营人员不得少于30人,最高300万元,报价超过80%作废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旅游景点经营管理等相关内容)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02月-2020年07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不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费:200元

3、获取方式: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单位红章)、营业执照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工 、邮箱:********@qq.com、电话:153*****917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现场开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电话:153*****917,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3、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下午15: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下午15:00;

开标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三楼西2区开标4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郜总 联系电话:139*****456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917

(3)代理机构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917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 288 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 310室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条。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作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投标确认函.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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