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就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175万元 | 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数据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1.2招标内容: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运营展示中心及呼叫中心、数据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质保等。
1.3 工期及质保期: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质保期从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计3年。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项目地点:舟山市新城,业主指定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LED显示屏及数据备份一体机投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3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舟山市新城百川道9号(海洋科学城)A12幢1单元6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新城百川道9号A12幢1单元6楼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 顾黎明联系人:余莹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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