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9-CZ-RKZB-08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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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关于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

2020年9月3日

目 录

********9#_Toc********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9#_Toc********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9#_Toc********6">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9#_Toc********7">第四部分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9#_Toc********8">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_Toc********9">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关于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关于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二、采购编号:HNXZ-2019-CZ-RKZB-0893-04。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5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名资料:

5.1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资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⑤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⑥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2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及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5.3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本行审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17:00 (北京时间)。

7.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7.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兹定于2020年9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官方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23号

联系人:首行长

电话:186*****3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招香

电话:****-*******189*****66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元整(¥*******.00)

2.1

招标人

招标采购人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23号

联系人:首行长、186*****303

2.3

合格投标人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5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资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

2.4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招香、****-*******/189*****667

3.1

采购范围

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包含郴州市、区及县域等,详细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2

交货期

招标人合同指定交货时间前完成交货,并能投入使用。

3.3

交货地点

招标人合同指定交货地点

3.4

付款方式

按合同规定支付

3.5

响应时间

提供3年运维服务,由专人专项负责,7*24小时响应。第一年必须专人驻郴州市内,2小时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第二年和第三年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

3.6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12.4

投标报价其它要求

投标报价:经检验合格后送至招标人合同指定地点的交付使用价。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包括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超过上限值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单价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每件货物供应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加工生产、运输装卸、包装、安装、劳务、现场服务、培训、备品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保险、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与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结算以分项单价和实际采购的设备品种和数量为依据计算价格。

15.1

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2020年9月29日12时(北京时间)前转账至以下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受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如下:

收款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 133 500 003 31526

15.5

履约担保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和递交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16.1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日)

17.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

19.1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23.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标准》

3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11]534号文件计取,评审费按实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全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知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招标方、合格投标人

2.1“招标人”也即是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方”系指招标人。

2.3“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虚假、实质性方面失实或投标当事人之间相互串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4“招标代理机构”指负责招标代理的服务机构。

3、采购范围

3.1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安装和交货(交付使用)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3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4.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或其它材料。

4.3“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等和合同中规定乙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4.4如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该货物须已办理了国家规定应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

第四部分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它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通知所有投标人召开答疑会,解答标书中有关问题。

7.3 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但对获取的准备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须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4 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人能进行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及其代表人不得让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等全部费用及责任。

7.5 招标澄清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文件,招标人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只能由招标人以发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给出。除非招标人特别指明,只有招标人的书面答复才能被接纳,该澄清文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同装订,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7.6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是本次采购货物供应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以书面文件直接对投标人发放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应当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8.4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及要求。

9.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及附件进行编制。

9.3 若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标人造成困难,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生产厂家或办事处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8)公司简介

(9)资格证明文件

(10)生产厂家或办事处出具的专项售后服务承诺书

(11)质量及进度承诺书

(12)其它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3.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的通信都应以中文书写。如果任何投标人提供的印刷文字以非中文书写,也须在相应段落加以中文译文,在此情况下,为便于理解投标文件,则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11.3.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设备清单和技术资料,结合投标产品及企业自身特点填报投标单价和总价。

12.2投标人应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中投标报价表的格式报价。

12.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2.4本次招标对投标报价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中投标报价表。

13、投标货币

13.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转账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帐户。

15.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l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了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以A4 规格纸张编印,如附有图纸则以A3规格编印并且以软封面装订,方便翻阅,招标人不接受使用档案夹的投标文件。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盖章和(或)签名之处均需按规定盖章和(或)签字。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按份数分别装订成册。

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18.2在密封袋的正面应注明为正本或副本,并按以下要求标记:

(1)招标人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

(2)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23号

(3)(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4)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5)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3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8.1条和第18.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l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第19.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主持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其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3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其开标内容。

23、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

(1)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3.2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3.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可能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数量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同分项数量有偏差;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投标代表无生产厂家或办事处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5) 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有效期不足;

(7) 不满足第四部分“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主要参数;

(8) 投标人在同一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不含备选产品报价表)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

23.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3)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评审。评审的原则是:

(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

(2)若所提供的产品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

(3)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按废标处理。

23.6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综合评标打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4、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4.1 除本须知第23.3款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4.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标准

25.1除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26、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6.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中标通知书

28.1定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且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28.2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委托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澄清、修改文件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此合同项下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为此目的,定义: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31、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1重新招标

经投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被确定为废标,但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招标的,本行将组织重新招标。

31.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应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__________采购项目合同

编号:

甲方: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

一、合同格式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乙方名称)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甲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华融湘江银行 _________项目采购而招标,并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本合同专用条款作为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通用条款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条款附件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问

3、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内,软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不得有其他争议。

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内,软件维护与开发必须按照用户的要求进行升级维护。

5、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6、考虑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开户行:

账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甲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乙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第二条 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第三条 标准

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条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第五条 专利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6.1按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

第七条 检验和测试

7.1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甲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

7.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7.3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7.4 甲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乙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5在交货前,乙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6货物安装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由供货方负责确保合格和承担检测费用。

7.7合同条款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八条 付款

8.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第九条 价格

9.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第十条 变更指令

10.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华融湘江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提供的服务。

10.2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第十一条 合同修改

11.1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第十二条 转让

1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分包

13.1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披露其在本合同中将要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甲方同意,且此分包通知并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履约延误

14.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第十五条 误期赔偿费

15.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延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格的百分之三十(3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终止合同

16.1如出现下述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16.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问。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7.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三十天(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8.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九条 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19.l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19.2对乙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甲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20. 1因本合同签订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0.2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乙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仲裁时,以下地址作为甲方 、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等邮寄送达有关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

送达地址: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可:如因乙方提供的上述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或者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一条合同语言

21.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二条 适用法律

22.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 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和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3.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第二十四条 税款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24.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2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5.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5.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条款号

名称

内容

1.1(6)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

乙方名称、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8)

项目现场及交货地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交货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技术资料

①乙方应将每批货物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备品备件要求

乙方应提供所有货物的备品备件(如有),并列明清单交甲方验收。

13.2

质量保证期

验收合格后______个月

13.4

免费维护期限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维护,其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小时内达到现场,并免费提供和更换有缺陷的部件。

14.1

索赔及赔偿要求

1、如果因生产厂家设备质量原因,甲方要求退货并索赔,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2、乙方同意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3、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

15.1

付款方法和条件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递交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需符合一般计税方法所适用的税率),否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第四部分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关于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二、货物用途简要说明

用于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

三、项目背景

根据公安部新发布的公交管〔2018〕279号《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信息惠民等相关文件中,做到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逐步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倡“业务办理一窗式”,从而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切实增强系统安全,提高便民服务水平,针对交管业务的改革迫在眉睫。

公安交管业务的非税收入缴款具有业务流程统一、服务需求广泛、办理数量庞大等特点。建设车驾管业务综合规费系统,将更加方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就地就近办理缴款业务,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综合收费系统适用于广泛的缴费应用场景,项目实施也将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综上所述,结合我市业务实际需求,建设湖南省郴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收费系统势在必行。

四、建设目标

1.多种方式便民

构建统一的交警综合收费系统,可以为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提供支付宝、微信、银联等支付途径,实现缴款方式多样化、途径便捷化,提高交管部门工作的服务效率。

2.加强业务监督

在保证征收到位的前提下,通过综合收费平台堵塞所有相关的流程/制度漏洞,确保收费制度规范和收费标准统一,防范漏收、多收情况的发生。

3.统一票据管理

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对票据的开具、核销、入账情况进行源头控制、全程跟踪,实现与非税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

4.统一对账管理

通过综合收费平台的建设,实现自动将每天办结的业务进行统一对账核销,解决因窗口操作人员录入错误、操作错误和网络故障等种种原因造成的缴款、销号、对账不成功,切实维护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权益。

5.综合统计分析

综合收费平台将收费数据统一汇总分析,解决现有收费系统无法提供宏观的数据统计分析的问题,让交管部门实时掌握各项费用收费情况,为交管收费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6.实现资源共享

规范支付管理业务,避免各级交管部门收费系统的重复建设,实现交管缴款归口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实现非税部门与执收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大数据分析和研究提供数据支撑,为管理创新提供数据保障。

7.实现数据共享

规范数据共享模式,使用统一的出口实现收费系统的相关数据共享,建立收费系统与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客户端APP、支队业务监管系统的共享通道,与各县大队共享综合应用平台接口,为大队级应用系统建设提供接口服务,形成统一建设、综合管理的新模式。

8.对接人脸识别

按照湘公交传发〔2018〕275号《关于建设人脸识别技术支撑服务系统的通知》的要求,对接人脸识别支撑服务系统。

五、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车驾业务综合收费功能,包括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驾驶人考试费收费以及收费信息查询等功能;

(2)搭建统一的交通违法罚没款收费中心,实现罚没款缴纳功能;

(3)建设综合收费系统管理平台,实现收费标准自行配置、综合对账管理、统计分析功能,等一系列业务功能进行综合管理;

(4)实现与银商系统集成,支持使用微信扫描银商聚合二维码缴费。

(5)实现与相关系统的对接集成,与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非税系统、自助车管办理机实现对接集成。

六、总体设计

6.1技术架构

系统技术框架是一个系统运行的体系,是系统的骨骼,其重要性对于一个系统的建设能否成功,应用能否优秀启到致关重要的作用;建立一个优秀的技术框架关系到整个系统的业务需求;关系到系统的运行模式;关系到系统性能,系统安全性,可扩展性等方面。

根据公安内网应用的要求,我们利用在其他项目上的经验,结合交管行业的实现情况,为本系统建立了一个适应目前且可以满足未来需要的技术框架。

综合收费平台采用的是基于SOA服务化治理方案的核心框架Dubbo。Dubbo是一个分布式服务框架,致力于提供高性能和透明化的RPC远程服务调用方案,是一种SOA服务化治理方案的核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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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bbo原理图

********165*****4003.jpg">通常,Dubbo服务治理业务流程如下:

Dubbo技术业务流程图

上图中主要由:调度中心、监控中心、注册中心、治理中心几个部分组成:

(1)调度中心

通过动态的感知服务的运行状态,动态的调整服务调用路由,实现服务自治。

(2)监控中心

负责统计各个服务调用次数、调用时间等数据。

(3)注册中心

动态的注册和发现服务,使服务的位置透明;通过消费方获取服务提供方的纸质列表,实现软负载均衡,降低对件负载均衡器的依赖,减少成本。

(4)治理中心

当服务规模扩大时,带动治理结构升级,实现动态部署,流动计算。

6.1.1框架特性

Dubbo是一个分布式服务框架,是一种SOA治理方案。其功能主要包括:高性能NIO通讯及多协议集成,服务动态寻址与路由,软负载均衡与容错,依赖分析与降级等。

在设计方面,框架具有极高的扩展性,采用微核+插件体系,并且文档齐全,很方便二次开发,适应性极强。

在性能方面,Dubbo通过长连接减少握手,通过NIO及线程池在单连接上并发拼包处理消息,通过二进制流压缩数据,比常规HTTP等短连接协议更快。

在安全方面,Dubbo通过Token令牌防止用户绕过注册中心直连,然后在注册中心上管理授权。Dubbo还提供服务黑白名单,来控制服务所允许的调用方。

在应用方面,Dubbo采用轻量级部署方式,可运行在任何Java环境中,并具务良好的扩展性。所有功能,包括Dubbo自己内置的功能都是按照开闭原则,在不修改Dubbo原生代码的情况下,通过外围扩展。

(1)连通性

注册中心负责服务地址的注册于查找,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只有在启动时与注册中心交互,注册中心不转发请求,压力较小。

监控中心负责对各个服务调用次数、调用时间等,进行统计,并定期将信息发送给注册中心。

注册中心、服务体用这、消费者三者之间均为长连接,减小开销。

(2)健壮性

监控中心宕掉不影响使用,只丢失部分采样数据。

注册中心提供集群部署,当某台宕掉后,将自动切换其他注册中心,若是全部宕掉,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仍能通过本地缓存通讯。

服务提供者是无状态的,集群场景下,任意一台宕掉,自动切换,不影响使用。

(4)伸缩性

注册中心为对等集群,可动态增加机器部署实例,所有客户端将自动发现新的注册中心。

服务提供者无状态,可动态增加部署,注册中心将推送新的服务提供者信息给消费者。

(5)易升级

当服务集群规模进一步扩大,动态治理结构将自动升级,实现动态部署,进行流动计算,现有的分布式服务架构不会带来升级阻力。

6.1.2综合收费平台如何利用Dubbo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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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平台Dubbo SOA框架图

综合收费平台基于Dubbo SOA框架,利用RPC远程调用的特性,实现了交管业务的微服务化,使众多服务处于独立运行状态,通过RPC方式提给服务消费者使用,服务消费者通过服务治理机制进行有序使用。

整个综合收费平台在架构层面分为表现资源层、微服务逻辑层、资源层和全局监管层。

表现资源层主要包括的是服务的使用方,各类支付系统、WEB管理系统、外部第三方应用,都属于表现资源层的成员,它们遵循微服务逻辑层的规则进行服务消费。

微服务逻辑层主要包括了服务接口与微服务群,服务接口是由Dubbo服务消费者与通讯协议接口组成,通过服务接口来实现与各表现资源层进行互联互通,用与消费服务;微服务群指的是将交管的业务抽象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微小服务,部署于内网环境中,是服务的提供者,向表现资源层各个应用。提供系统管理接口、核销接口、对账接口、驾驶证工本费接口、机动车工本费接口、考试费接口、非机缴款等服务,其中也实现业务逻辑控制,使数据能够按业务规则进行有序流转。

资源层主要指的是各种内网及专网资源,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交警6合1的接口及库表,这些资源为综合收费平台提供数据支撑与业务指导。

全局监管层主要提供服务调度,负载均衡,容器管理,异常处理,安全审计,运维监控等方面的功能。

6.1.3综合收费平台基于Dubbo框架的优势

远程通讯可提供对多种基于长连接的NIO框架抽象封装,包括多种线程模型,序列化,以及“请求-响应”模式的信息交换方式,数据交换性能极高。

软负载均衡及容错机制可提供基于接口方法的透明远程过程调用,包括多协议支持,以及软负载均衡,失败容错,地址路由,动态配置等集群支持可在内网替代F5等硬件负载均衡器,降低成本,减少单点故障。

实现服务自动注册与发现功能。基于注册中心目录服务,使服务消费方能动态的查找服务提供方,使地址透明,使服务提供方可以平滑增加或减少机器。

提供完善的管理控制台(Dubbo-admin)与控制中心(Dubbo-monitor)。

支持多协议,除了RPC以外还提供Http RESTful接口方式。

实现单点登录功能。用户模块独立成了一个微服务,使得不同的终端、平台入口的身份校验可以共用同一个校验逻辑,轻易实现单点登录。

提高服务可用性。支持单一服务多实例模式,实例之间拥有负载均衡、故障转移的能力,关键业务中启用多实例负载,即便单点故障,仍然能为用户提供正常服务。

实现无缝热更新和灰度发布功能,可以在更新服务的同时,不中断当前业务正常使用。

********165*****1005.jpg">6.2平台软件架构

软件架构图

本项目的综合收费软件架构主要包含基础设施层、数据接入层(数据安全管理)、信息层、数据应用层。主要包括:车驾业务综合收费、交通违法罚没款收费、票据管理、后台管理平台、第三方接入系统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模块。6.3平台网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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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架构图

本次系统建设涉及公安网、互联网、视频专网、财政专网等四个网络。

在公安内网生成订单信息,通过公安边界接入数据交换平台,将数据同步到视频专网,视频专网端通过防火墙访问互联网调用银商接口,获取到聚合二维码,再通过数据交互平台同步到公安网,群众扫该二维码进行支付,银商收到缴款成功后通知位于视频专网的综合收费系统,在综合收费服务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同步进公安网,将缴费信息写入综合应用平台。

七、系统功能

所有业务收费窗口除了配置票据打印机外,还需配备带摄像头的高拍仪、摄像头等硬件设备。

窗口收费业务人员通过账号和人脸识别进行系统登陆。

系统在办理异常处理流程的业务时,通过高拍仪采集相关材料;需要签字确认的操作,通过高拍仪采集签名资料。

所有缴费业务通过摄像头采集缴费当事人的人像画面。

7.1车驾业务综合收费线下收费

实现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银商聚合二维码进行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规费、驾驶人考试费、交通违法的缴费。

7.1.1规费银商扫码支付收费

通过银商扫码支付方式收费,支持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银商缴款二维码,主要能实现对机动车业务规费、驾驶证业务规费、驾驶人考试费、交通违法等费用的缴款。

7.1.1.1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

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的正常状态的业务流水为准,实现对机动车业务规费的银联扫码收费,主要征收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登记证书工本费、临牌费等收费项目。

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订单生成:生成对应的规费订单信息。

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写入:系统收费成功后,将流水号及结果信息返回给综合收费系统,综合收费系统写入收费结果信息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7.1.1.2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

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的正常状态的业务流水为准,实现对驾驶证业务规费的银联扫码收费,主要征收驾驶证工本费,主要包含初领和补换领证费等行政规费项目。

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订单生成:生成对应的规费订单信息。

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写入:系统收费成功后,将流水号及结果信息返回给综合收费系统,综合收费系统写入收费结果信息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7.1.1.3驾驶人考试费收费

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的正常状态的业务流水为准,实现对驾驶人考试费和补考费等费用的银联扫码支付,以及查询驾驶人考试费收费情况。

驾驶人考试收费订单生成:生成对应的规费订单信息。

驾驶人考试费写入:系统收费成功后,将流水号及结果信息返回给综合收费系统,综合收费系统写入收费结果信息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7.1.2收费信息查询

7.1.2.1机动车业务收费信息查询

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查询:可通过业务流水号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业务原因、号牌种类、业务流程等查询不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等信息。

7.1.2.2驾驶证业务收费信息查询

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查询:可通过业务流水号根据流水状态、业务类型、业务原因、业务流程等查询不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等信息。

7.2车驾业务综合收费线上收费

实现在自助车管办理机上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缴款二维码进行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规费、驾驶人考试费的缴费。

7.2.1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

群众在自助车管办理机上可办理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等机动车业务,并实现使用手机支付宝、微信扫描规缴款二维码进行对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主要征收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号牌工本费等收费项目。

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订单生成:生成对应的规费订单信息。

机动车业务规费收费写入:系统收费成功后,将流水号及结果信息返回给综合收费系统,综合收费系统写入收费结果信息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7.2.2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

群众在自助车管办理机上可办理期满换证、遗失补证、转入换证、降级换证、损毁换证、超龄换证、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等驾驶证业务,并实现使用手机支付宝、微信扫描规缴款二维码进行对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主要征收驾驶证工本费收费项目。

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订单生成:生成对应的规费订单信息。

驾驶证业务规费收费写入:系统收费成功后,将流水号及结果信息返回给综合收费系统,综合收费系统写入收费结果信息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7.3交通违法罚没款收费

实现通过窗口的进行罚没款缴纳功能。

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的驾驶证或者决定书编号,或者使用一维扫描枪扫描受理凭证上的条形码获取已处理待缴款的违法记录,生成订单信息进行缴款,支持使用银商扫码支付方式。

7.4票据管理

针对综合收费系统进行的票据管理,主要有票据生成、票据发放、票据作废、票据回收、票据打印、票据调整、票据核销、票据统计等功能,并将相关票据信息推送给非税系统用于对账。

7.4.1票据生成

根据起始号段、结束号段、票据类型、票据批次等条件,可以查询到已生成未发放的票据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票据生成功能,新生成相关票据。

7.4.2票据发放

支队生成员领取到票据后,在系统中录入票据的起始号段、结束号段、票据类型,将在系统中生成对应的票据信息。而支队发放员在系统中录入需发放票据的起始号段、结束号段、票据类型等信息。

7.4.3票据作废

由支队生成员审核支队发放员审核通过的作废申请。

7.4.4票据回收

支队生成员将支队发放员尚未发放的票据进行回收。

7.4.5票据调整

支队发放员将支队窗口员未使用的票据进行调整给另外一个窗口员。

7.4.6票据核销

由支队将一段时间内支队预核销的票据进行核销。

7.5票据统计

7.5.1票据领用记录

根据起始号段、结束号段、票据类型、票据批次等条件,可以查询到对应的票据领用记录信息。

7.5.2个人票据使用情况

根据起始号段、结束号段、票据类型、票据批次等条件,可以查询到个人名下的票据信息。

7.5.3支队领发票据总账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等条件,可以查询到对应的票据领发台账信息;系统提供打印、导出等功能。

7.5.4支队使用票据台账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等条件,可以查询到对应的票据使用台账信息;系统提供打印、导出等功能。

7.5.5支队票据信息查询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等信息可以查询到具体的票据信息。

7.5.6支队领缴明细账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领用部门查询票据领缴明细账。

7.5.7收费员结账单

收费员可以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查询某一时间段或某一号段内的收费情况。

7.5.8票据预核销记录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核销部门等条件,可以查询到可预核销的票据号段信息;系统提供单号段的预核销功能和全部预核销的功能,可以根据各自需求选择。

7.5.9票据核销记录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核销部门等条件,可以查询到可核销的票据号段信息;系统提供单号段的核销功能和全部核销的功能,可以根据各自需求选择。

7.5.10已预核销票据号段列表

根据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查询各部门预核销票据日期,起始、结束号段、数量,金额等信息,同时系统提供打印、导出等功能。

7.6统计分析

7.6.1部门年收入

统计可按照部门、年份统计本年各个部门收缴的资金总额等实现收费的统计分析功能。

7.6.2收费大类年收入统计

可按照收费项目(机动车规费、驾驶证工本费、驾驶人考试费等)、年份统计各个收费项目本年收缴的资金总额等实现收费的统计分析功能。

7.6.3收费记录流水统计

可按照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业务流水号、收费点、缴款方式、收费人等条件查询收费项目的详细流水表。

7.6.4项目收入明细报表

可按照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收费项目、收费点等条件查询收费项目的明细报表。

7.6.5收费员收费明细报表

可按照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条件查询每个收费员所收取的每个收费项目的总金额数据。

7.6.6收费点收费明细报表

可按照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条件查询每个收费点所收取得每个收费项目的总金额数据。

7.6.7日收入统计报表

可按照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查询收费项目的本期收入及今年累计收入。

7.6.8月收入统计报表

可按照选定的月份查询收费项目的本月收入总金额。

7.6.9收费项目收入总报表

可按照票据类型、票据批次号、起始号段、结束号段和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收费点等条件查询每个收费项目的标准金额、办结数量及总金额等数据。

7.7对账管理

对账管理实现了对每日规费支付数据的双方(交警和非税平台)定时比对,对账是为保持双方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采用与银商系统进行对账和与非税系统进行对账两种对账方式,同时分对总账、对明细账两种模式。系统可以实时补单、日终对账补单、手工补单功能。

7.7.1实时补单

系统定时调取订单状态未知的规费收费信息,然后主动向支付平台确认该订单的状态,如果得到该订单明确的状态,则对订单进行更新;如果该笔订单查询次数达到一定次数且状态还是未知时,系统将转入订单维护流程。

系统通过与银联交易数据进行对账,自动提供未成功完成交易的订单,并根据交易失败的历史记录,通过订单维护流程,完成订单补录工作。

订单在需要退付的时候,系统根据交易失败的历史记录,通过订单退付流程,完成订单退付的准备工作。

7.7.2订单维护

系统通过与银联对账的结果数据,分析出未完成订单的交易记录,通过银联的交易流水号关联交易失败的订单,完成订单补打工作。

交易流水号无法关联到的交易失败的银联记录,系统将转入订单退付流程。

7.7.3订单退付

在订单退付功能,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到退付的业务流水信息,通过系统打印出退付申请表,由当事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填写完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加盖业务公章,通过高拍仪采集退付申请表。

通过银行卡交易的业务还需要通过高拍仪采集上传银行对账单(包含收款单位、金额和银行卡号);通过微信支付宝交易的业务需要通过高拍仪采集上传支付交易账单(包含收款单位、金额和付款码)。

涉及到发票作废的同时还要通过高拍仪采集作废发票。

资料提交完成后,发起订单退付流程,系统通过短信提醒需要审核的用户。

订单退付审核部门包括业务部门、科技部门、后装部门和支队领导,系统通过参数配置确定审核流程。各审核部门根据窗口提交的资料处理审核工作。审核全部通过后,收费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流程界面套打印财政的退付申请表和高拍仪提交的退付资料,办理财政退付流程。

窗口的订单退付工作在原缴费窗口办理,自助机缴费的订单退付工作在自助机所在的缴费窗口办理。

7.7.4日终对账补单

日终对账支持线上、线下对账,主要是核查日终对账的数据是否和对账文件中的数据对平,同时对于一些明确缴款成功的规费交易,若系统未接收到及时的通知信息,系统可以按照缴款成功进行补单。

7.8收费标准配置管理

实现对机动车业务收费标准、驾驶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维护及部门收费配置管理,其中机动车业务收费标准包括收费编码、收费项目(临时号牌、登记证书、抵押登记费、检验费、号牌费等)、单价、单位、状态等配置内容,驾驶证业务收费标准包括收费编码、收费项目(科目一、二、三等)、单价、单位、状态等配置内容。

7.9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是对系统中的基本数据进行维护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具体功能包括:部门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代码管理、日志管理、密码修改、系统状态监控等。

7.9.1部门管理

部门管理模块提供对部门信息导入、导出、修改、查询等维护功能:

(1)可对部门信息进行查询和修改操作,快捷地标记部门信息的有效状态。

(2)可对部门信息进行导入和导出操作,高效地在系统中批量新增部门信息,批量导出部门信息,方便部门信息化管理。

7.9.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模块主要提供用户信息维护功能;

(1)新增用户信息:新用户的基本信息编辑,权限分配;

(2)查询用户信息:根据系统给出检索条件,检索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帐号;

(3)修改用户信息:根据实际需要和用户信息修改需求,对已存在的用户信息进行修改;

(4)删除用户信息:删除系统中已经存在但不需要的用户数据信息。

7.9.3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模块主要提供角色信息的维护功能,每一个角色对应一个或者多个模块的操作;

(1)新增角色信息:支持系统用户按角色模式分配权限,包括角色基本信息编辑和权限授权关联模块操作;

(2)查询角色信息:系统角色用上下级关系维护管理,在角色树节点上点击检索该角色本身以及其子孙角色信息;

(3)修改角色信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已存在角色信息;

(4)删除角色信息:删除系统中已经存在但不需要的角色数据信息。

7.9.4代码管理

代码管理模块主要提供系统中业务常量数据分类管理和维护。

(1)新增代码:选中代码树节点,可新增参数基本信息。

(2)查询代码:选中代码树节点,可检索其所有的代码信息;

(3)修改代码:支持修改代码。只针对可编辑的代码数据,不可编辑的代码只能查看详细;

(4)删除代码:删除系统中已经存在但不需要的代码数据信息。

7.9.5日志管理

日志管理模块主要是对系统中的操作日志的记录和保存,为系统运维提供数据依据。

(1)日志查询:按日志分类、内容,时间进行查询。

(2)日志导出:在导出界面,导出被勾选的日志记录。

7.9.6密码修改

密码修改模块实现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修改功能。

7.9.7系统状态监控

实时监控系统状态。主要包括公安网各业务功能模块和六合一平台接口的运行情况。

八、数据服务网关

指标项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1套

功能要求

1. 实现对多种数据源的可视化配置,数据源支持Oracle、Mysql、MsSQL

2. 实现对查询结果数据的再加工,自动化脚本处理,支持数据脱敏

3. 提供第三方系统的数据写入能力

4. 提供实时服务监控,并记录监控日志

5. 支持集群部署,动态横向扩展

6. 支持利用公安网同步平台实现应用系统的跨网数据访问请求。

7.支持对六合一接口、集成指挥平台接口、HTTP接口、自定义查询写入接口进行管理,提供可视化的配置管理

8.MTTF≥20000小时

9.MTTR≤3min

10.最大并发请求数≥500

11.支持2~20个台组成集群

九、自助机改造

综合监管系统要求在办理业务时实现影像化资料采集、人证一致性比对,因此,各厂家需根据监管系统的标准接口对自助机进行改造,提供影像化资料采集、人证一致性比对功能,同时在将业务信息写入综合应用平台时,需同时写入业务影像化资料、人证一致性比对结果及用于比对的申请人(代理人)基准照片和现场照片。

十、与相关系统的对接集成

10.1与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集成

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集成对接,实现获取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流水号信息,写入缴款信息等功能。

10.2与银商系统集成

综合收费支付接入使用银商渠道,支持银商扫码缴费,调用银商的C扫B接入方式获取聚合二维码,(支持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和微信扫码支付)。

实现综合收费系统与银商系统进行数据对账。

10.3与非税系统集成

系统收费成功后,支持与非税系统进行对账,同时非税系统提供总账与明细账。同时将票据信息提供非税系统。

10.4与自助车管办理机集成

在自助车管办理机上自助办理业务后,流水号生成调用系统接口,界面返回银商二维码,群众可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扫描自助机屏幕上显示的缴款二维码缴费,实现便捷办理业务及快速缴费流程。

十一、系统安全

为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高软件安全设计水平,规范软件管理工作流程,根据《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公安部相关规定的要求,系统必需到《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完成安全测试和重新授权工作。

十二、系统运行环境

12.1交换机

指标项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2台

技术参数

三层交换机,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

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

12.2车管自助机

指标项

技术规格

硬件配置要求

外型

大堂式软硬件一体自助机

主机

I3-6100/4G内存/120G固态硬盘

显示设备

21.5寸LED显示器

触摸方式

21.5寸电容式触摸屏,支持10点触摸操作

宣传屏

21.5寸高清广告屏

分辨率

1920*1080

机身材质

机身采用优质冷轧钢板

表面处理

表面环保喷涂,防腐、防尘、防爆

打印设备

热敏打印机:打印方式:热敏打印机芯

分辨率:8×8点/mm,打印速度:150毫米/秒

黑白激光打印机(支持双面打印)

分辨率:黑白 (最佳):600 x 600 dpi

纸仓容量:不少于250页进纸盒

月打印负荷:高达80,000页

音响设备

立体功放音响

摄像头

高清双目活体检测人脸识别摄像头

扫描设备

多线激光条码扫描器

身份识别设备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机身颜色

灰色+银色

产品尺寸

1890*630*530mm

电源性能

100-240V交流,50/60Hz

功率

100W

功能要求

能通过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来实现办理人的身份验证

支持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所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补领业务的自助办理

支持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所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换领业务的自助办理

支持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所登记的机动车号牌补领业务的自助办理

支持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所登记的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业务的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遗失补证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延期审验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证明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延期期满换证业务自助办理

支持驾驶证联系方式变更业务自助办理

要求投标人详细描述业务办理流程,并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等。

▲要求自助机具备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自助受理、自动办理能力

▲要求能通过活体检测技术对申请人进行实人认证

要求自助机系统能对自助机设备进行身份授权,只有经过授权的设备才能申请办理业务,同时办理业务过程中动态随机的对自助机设备进行授权验证

▲要求自助机能支持与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无缝对接完成规费缴纳

要求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盖章出具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自助办理机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设备应用案例,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12.3窗口高拍仪、摄像头

各收费窗口安装摄像头,用于用户登录人脸识别,缴费人员人脸采集。并在收费退付窗口安装公安交管业务专用三合一高拍仪,对退付资料、审批资料、办理人员身份、人脸信息进行采集。

十三、系统运维服务方案

组建专职运维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专业化运维服务体系,包括服务管理、服务流程管理、IT基础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

(2)提供3的运维服务,提供7*24小时运维响应服务,由专人专项负责。第一年提供1人以上驻郴州运维服务,2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第二年和第三年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借助本地化运维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当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快速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及时排查系统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无法在现场解决,与总部技术支持协调沟通解决,解决故障后保持跟踪并反馈处理结果。

(3)开展定期巡检工作,包括对软硬件设备以及系统平台的定期巡检,并完成巡检记录,及时排查平台系统软硬件设备存在的潜在问题。

(4)远程运维支持服务,提供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专项运维服务通道,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向资深运维工程师、技术专家咨询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建议。实施单位应及时反馈,提供有效的远程运维支持服务。

(5)能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升级要求,对本系统进行及时升级和改造。能根据使用方(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对本系统进行优化。

十四、投标项目:

序号

品项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备注

1

线下支付

线下支付:机动车规费收费、驾驶人规费收费、驾驶人考试收费

1套

2

线上支付

线上支付:机动车规费收费、驾驶人规费收费、驾驶人考试收费

1套

3

微信、自助机违法处理缴款对接

合法身份认证

1套

车辆违法查询

车辆违法自助处理

驾驶人信息采集及计分处理

罚没款网银自助缴纳

4

交通违法罚没款缴纳

罚没款缴纳

1套

5

对账管理

实时补单

1套

订单维护

订单退付

日终对账补单

6

票据管理

票据发放

1套

票据作废

票据回收

票据调整

票据核销

票据生成

7

统计分析

按部门统计

1套

按收费大类统计

8

系统管理

权限、用户管理等

1套

9

原有自助机改造

根据本次系统建设要求对原有的所有收费自助机进行改造

1套

10

系统集成对接

系统安装部署、集成联调

1套

与各相关系统实现对接

1套

运维服务

系统维护

3年

11

交换机

三层交换机,24个千兆以太网电口

2台

12

数据服务网关

实现多源数据的统一共享,提高数据共享集成效率,保证数据共享的安全可控

1套

13

车管及自助机(含收费)

自助机具备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自助受理、自动办理能力,具备自助收费、凭证打印、人脸识别、身份识别等功能。

7台

因在公安部备案名称问题此处称“车管自助机”

14

高拍仪

公安交管业务专用,三合一高拍仪

2台

退付窗口采集人脸及退付资料

15

摄像头

USB接口、200万像素、可固定

40个

收费窗口安装采集人脸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关于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业务收费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

日期: 年 月 日


一、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根据贵行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单位向贵行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在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

2、我单位上述报价以及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已完全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规定的所有内容,并完全接受该部分内容。

3、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单位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单位同意贵行没收我单位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行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行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中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投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总价

备注:

以上每种货物单价已包含完成每件货物供应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加工生产、运输装卸、包装、安装、劳务、现场服务、培训、备品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保险、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与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三、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生产厂家

数量

提供的备品备件

质保期

备注:不提供货物配置明细表,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的规格要求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中的内容逐一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3条款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3款

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3款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资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3款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3款

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5条

投标保证金

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5.5款

履约担保

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2款

交货期

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3款

交货地点

1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4款

付款方式

1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4款

响应时间

备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单位任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授权委托书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分行: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办理项目(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询价、谈判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九、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华融湘江银行

若我公司能中标项目,我公司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以下各项内容的售后服务:

(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一、质量及进度承诺书

致:华融湘江银行

若我公司能中标项目,我公司承诺将贵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安装调试,满足贵方的要求,并保证所有产品的质量。若我方未能按期供货和安装调试或者质量有任何问题,我方愿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若未按期供货和安装调试好,每拖延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合同款中自动扣除。

2、若我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我方在经贵方同意的前提下在12小时内马上予以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若再次提供的货物有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我方愿意接受该产品2倍价格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合同款中自动扣除。

3、若我方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贵方损失,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为此,我方提出以下保证措施尽量避免上述问题:

(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二、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

一、总则

(一)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

(二) 评标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

(三)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人在复制、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对原件修改。

(五)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打分,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六)按本办法评标,以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七)评标的内容

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和比较。

(八)评标程序及规定

1、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1)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中有一项不合格,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为不合格。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但高利润报价被淘汰几率将会大大增加;未中标单位无权要求招标单位向其澄清未中标的理由。 (九)若发生并列的情况,取投标价格总价低者。

三、详细评审

(十)详细评审内容:技术服务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

(十一)技术服务评审

技术服务评审包括对售后服务和质量进度承诺书的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见附表3。

四、评标结果

1.投标报价评分的金额单位为元。

2.投标报价评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中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由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拟定。

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项目

评审标准

投标人

1

虚假资料投标

不得使用和提供虚假资料投标

2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条的要求

3

密封情况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要求

4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要求

5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5条的要求

6

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要求

7

结论

说明:

1、虚假资料投标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得采用虚假资料进行投标,包括伪造、涂改投标人合格性和资格性资料等一切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2、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结论。

评分因素和标准

序号

项目

计分内容

评 分 标 准

分值

备注

1

价格部分30分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0

2

技术部分35分

项目需求

理解

投标人需对郴州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有详细客观的分析,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系统架构、业务流程、数据分布、业务功能有详细客观的描述的,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5

技术参数

招标文件中“▲”为核心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设备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最多扣6分,扣完为止。

6

项目建设

方案

投标人需熟悉支队收费业务现状,提供系统总体设计,应包含平台软件架构、平台网络架构、数据库设计、功能模块设计、业务流程、软硬件环境等内容。依照各投标人的方案内容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8-10分,一般得5-7分,差得0-4分

10

投标人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对接方案,考察方案的可信性、合理性,优得3-4分,一般得2分,差得0-1分

4

所投综合收费系统软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提供公安部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的,得10分

10

3

商务部分35分

企业资质

具有 CMMI4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

具有综合收费管理系统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的,得2分;

具有数据服务网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

具有设备运维管理平台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的,得2分。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实施人员

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项目经理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有信息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

项目组实施运维人员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是否熟悉本次系统建设的相关内容,至少提供2名具有3年以上认证时间的Oracle OCP 10g及以上认证工程师、2名具有3年以上认证时间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2名ITSS认证的IT服务工程师,1个得1分,共得6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所有成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参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无不得分)

8

售后服务

1、服务承诺完整性2分:售后服务承诺细致、周到,满足用户需求,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2、为保证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本市设有专人驻点服务的得3分(提供专人驻点运维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不得分。

5

培训方案

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提供系统安装、调试设备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得2分。

2

企业类似业绩

交警收费(支付)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合同得2分,最多10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原件)

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收费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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