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改造【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改造【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9-307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改造,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号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电厂3号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1、实施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技术的测量和控制设备及相应的自适应算法软件。2、3号锅炉A、D磨煤机出口每根送粉管道加装风粉流动状态调整平衡阀(含电动永磁伺服执行机构)共10套。3、风粉流动状态五参数(流速、质量流量、浓度、颗粒细度、固定碳含量)空间包容结构(静电+电容)离子感应静电增强技术精确测量传感器共10套,信号变送器共10套。 现场数据处理中心柜一套(带正压系统),锅炉初级燃烧热动能平衡控制系统一套4、通过风粉流动状态五参数精确测量和调整达到风粉流动状态在线可调整可控制目标,提高对锅炉运行的监控水平,提高不同负荷工况下锅炉运行的适应能力。降低排烟温度,减少燃煤消耗,减少污染物生成和排放。提高锅炉在煤质掺烧、超低负荷状态下的自适应能力和灵活性。提高锅炉运行安全性、稳定性、灵活性,减少非计划停机次数。
2.4工期:5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款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至少具有3台600MW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9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9月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3时3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电话: | 电话: | 400-010-1086转8328 | |
电子邮箱: | hnhljrsb@163.com | 电子邮箱: | ********2@qq.com |
联 系 人: | 詹先生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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