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白鹤镇塘湾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工程一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且有效期大于30日历天;c.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f.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白鹤镇塘湾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工程一监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z8978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菜田面积332亩,主要包括连栋温室;杀虫灯;农田线路;围网;农残检测设施;变压器;废弃物处理设施;主路;支路;水泥明沟;穿路管涵;排水口;进棚坡道;土地平整等。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8.项目服务周期: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5日----2021年2月12日,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监理周期为180日历天。(另加60日历天资料整理期),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7、采购预算金额:5289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289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9、最高限价:5217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按签订日期为准 11、项目联系人:李娜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10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7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4. 投标人资质原件扫描。注: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1200号工商联大厦3B-03室内进行现场验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不接受法人签字及签字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0 09:30:00至2020-09-1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可在9:00-11:00,13:30-16:00内(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清河湾路1200号工商联大厦3B03室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9-3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9-3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1200号工商联大厦3B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2、本项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3、本次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第2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