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管廊分公司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安拆工程(第二次招标)
十七冶管廊分公司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安拆工程(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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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及安拆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安拆 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0-GY0909-ZY-01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安拆工程(第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及概况:本工程为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工程含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综合馆及连廊,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综合馆三层,占地面积11116.03平方米,建筑面积36419.14平方米,包括塔式起重机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运输、安装、备案、拆除、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内容。 塔式起重机租赁3台,型号:QTZ80,使用高度:40米; 物料提升机租赁3台,型号:SC100/100,使用高度22米; 3.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 4.暂定租赁期:塔式起重机工期暂定8个月,物料提升机工期暂定7个月。工期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质。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时须提供由税务机关确认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3.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塔式起重机租赁设备必须是出厂三年以内的合格产品,物料提升机租赁设备必须是出厂二年以内的合格产品,用于本项目的塔式起重机租赁设备爬梯必须具备安全护笼,塔式起重机租赁设备爬梯自上而下设置3米段结生命绳或防坠器。设备需要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安装前必须在萍乡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安拆和产权备案,符合使用条件;(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十七冶管廊分公司湘东滨河新区文化中心EPC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安拆 工程标书费(第二次招标)”,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9月1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0 年9月1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 招标部门:经营计划部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平湖路108号 联系人:代庆彦 电话:****-******* 时间:2020 年9月9日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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