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年7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瑞安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RACG********302-R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总承包商完成从初步设计到建成移交的具体工作,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移交等工作。(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相关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供应商,注册资金1500万元及以上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
允许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体需为设计单位
4、主要设备制造商须具有3年及以上的生产制造经验(板框机)
5、主要设备制造商2009年以来具有60吨/日及以上同类项目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其中120吨/日及以上的不少于1个,需提供用户证明(供货合同)
6、有能力在瑞安市提供长期的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
时间:2012年7月31日至2012年8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或网上下载)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主要设备制造商有3年及以上的生产制造经验(板框机)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主要设备制造商2009年以来具有60吨/日及以上同类项目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其中120吨/日及以上的不少于1个,需提供用户证明(设计合同、竣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必须携带原件核对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2日 09:00
六、投标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八、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九、其他事项
一、注意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二、关于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招标文件的征求意见,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瑞安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瑞安市安福路28号2楼
联系人:蔡宾虎
联系电话:139*****002
传真:****-********
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招 标 文 件第二册技术部分工程名称: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项目编号:RACG
********302-R招标单位:瑞安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二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综述1.0城市概况2.0项目建设目标、要求与条件3.0 项目基本情况第二章污泥处理工程设备技术规范1.0一般性要求2.0标准3.0投标人提交资料4.0工艺设备5.0电气设备6.0 自控、仪表系统设备7.0土建工程8.0建筑工程9.0消防、安全10.0安装、调试 、试运行、验收11.0 污泥处理系统技术性能、设备表 第一章 综述1.0城市概况瑞安市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地理位置为东经120°10′~121°15′,北纬27°40′~28°1′之间,东临东海,南接平阳县,北邻瓯海区、龙湾区,西北接青田县。陆域总面积约1270.9km2,海域面积3037 km2,海岸线长20.36km。瑞安市距温州市区34km。1.1自然条件1.1.1地形地貌瑞安市地势西高东低,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东部平原和沿海岛屿4类。西部为中、低山丘陵地,属南雁荡山与洞宫山的余脉,海拔一般在600 ~1000m,最高峰巾子山海拔1320m;中部为丘陵与河谷冲击平原;东部为飞云江下游的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平均海拔在10m以下,由于受新华夏系构造运动影响,河谷多呈北东及北西向发育,在岩性和构造等因素的影响下,常形成山间小盆地,海岸线较曲折,多为淤泥质海岸。东海大陆架上散布着北麂、北龙、铜盘、凤凰、齿头等大小岛屿三十九个,是天然的渔场。1.1.2气象1、气候瑞安市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区,主要特点是冬短夏长,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温适中,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7.9℃左右,山区和海岛略低。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24~29℃;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4~8℃。极端最高气温38.7℃(1988年7月22日),极端最低气温-4.3℃(1967年1月17日),海拔600m以上的高山在-10℃左右。常年3月3日终霜,最晚为4月5日(1970年),12月2日初霜,最早在11月10日(1921年),无霜期275天,常年日照时数在1700~2000小时,年平均积温5638.6℃。年平均日照百分率在40~60%,太阳辐射量为108.6千卡每平方厘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2%。地温和水温。江河历年平均水温19~20℃。极值低温飞云江为3℃,温瑞塘河为3.8℃;极值高温飞云江为34.3℃,温瑞塘河为33.9℃。境内平均地温20.6℃。极端最高为39.8℃(1990年7月16日),极端最低-10.3℃(1973年12月26日)。全市年内气候变化情况是:一般3~5月份气温开始回升,清明前后往往还有北方强冷空气南下,形成较长时间的低温阴雨,出现“倒春寒”。5~6月份,南方暖湿气流逐步加强,冷暖气流交锋,常形成持续阴雨天气,俗称“梅雨”。7~8月份盛行东南风,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常出现局部地热雷雨,也有可能连续晴热无雨,发生“伏旱”,或有时伏旱连秋旱。4~10月份,台风活动频繁,常受台风袭击或影响,带来狂风暴雨,造成风、涝、潮等灾害。10月份开始转秋凉,11~12月份盛行偏北风,受北方冷空气影响和控制,天气逐渐转冷。2、台风瑞安市在我国台风主要登陆区间内,台风活动频繁。根据1959年至1990年资料,31年来台风影响瑞安有79次,平均每年影响2.5次强,其中严重影响的35次。影响多的年份每年有6~7次(1962、1981、1990年),一般每年1~2次。台风在年内各月的分布主要在7、8、9月份。据79次台风分类,发生在5月份的2次,6月份的4次,7月份的18次,8月份的28次,9月份的22次,10月份的4次,11月份的仅1次。台风往往带来暴雨。影响瑞安市的79次台风中,凡在市区以南的福建沿海登陆,瑞安均出现暴雨或大暴雨。在市区以北或紧靠市区沿海转向北上,暴雨机率较小,沿海和市区东部平原地区往往刮大风,有几次就是无雨干风。据统计分类,影响市区的79次台风中,在市区至福州之间登陆的有21次,雨量除3次中雨及其以下外,暴雨以上18次,占86%。其中暴雨5次,大暴雨9次,特大暴雨4次。在福建省沿海福州以南登陆的有31次,雨量除中雨及其以下9次外,暴雨以上有22次,占71%。在暴雨以上中,暴雨9次,大暴雨8次,特大暴雨5次。在市区以北登陆或在市区沿海转向北上的有27次,其中暴雨仅4次,其余均为中、小雨,5次无雨。1.1.2水文1.雨情瑞安市年平均降雨量在1110~2200mm,多年平均1849mm。降雨主要是锋面雨、地热雷雨和台风雨。暴雨日数西部山区比东部沿海平原多。3~4月份有时为阴雨天气;5~6月份,南方暖湿气流加强,冷暖气流在市区上空交会,常常形成持续阴雨,为梅雨期;7~8月份,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晴热,气温高,常常出现局部地热雷雨。4~10月份为汛期,台风活动频繁,常常带来台风暴雨。汛期的降雨量占全市降雨量的75%左右。见下表:代表站年雨量特征值表站名最大值最小值多年平均值最大/最小倍比备注(mm)年份(mm)年份(mm)年数岩头268919601190.719711779.9232.26丘陵曹村3005.419731248.119671955.4232.4半山区瑞安2109.31990966.219711548.7242.08平原林溪2735.4199096319641791262.81山区2.水情瑞安市地处飞云江中下游,全流域3713km2的洪涝水都要经过这里注入东海。每逢台风暴雨,文成、泰顺和景宁县部分洪水汇集直泻而下,加上市境的洪水、大潮,往往风暴潮交织在一起,洪涝潮危害特别严重。全市多年平均水文要素特征值:降雨1849mm,蒸发940mm,径流系数0.65,径流深1230mm,干旱指数0.508。3.潮汐瑞安市沿海是全国强潮区之一。飞云江感潮河段的潮汐,一天两涨两落,为不正规半日潮型,平均涨潮历时为4时53分,平均落潮历时为7时32分。多年平均潮差4.24m,最大潮差6.39m(1974年8月18日),最小潮差1.14m(1969年10月5日),历年最高潮位6.88m(吴淞,1994年8月21日),最低潮位-0.95m(吴淞,1979年8月24日)。在汛期,特别在台风暴雨季节,飞云江感潮河段的潮位,受台风增水和流域洪水影响较大。4.蒸发多年平均水面蒸发从东南沿海的1000mm向西北部山区递减至900mm。水面蒸发量的年际变化不大,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少于1.5倍,但年内各月的蒸发量相差较为悬殊,5~8月4个月为最大,这4个月的蒸发量占全年蒸发总量的55%左右,12、1、2月最小,这3个月的蒸发量仅占全年蒸发总量的10~13%。最大日蒸发量在9.1~12.5mm;最小月蒸发量在35mm左右。1.2项目背景1.2.1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简介1.2.1.1污水厂厂址概况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瑞安市城市垃圾填埋场与上望浦之间,其南侧紧靠飞云江防洪大堤规划道路,北侧与开发大道道路红线重合。用地24hm2,对应污水处理规模28万m3/d。其中已建一期工程用地14.5hm2。在城市水系的下游,对周围地区影响较少。1.2.1.2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流程江北污水处理厂现有的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m3/d,处理工艺流程为:污水处理流程:粗格栅→进水泵房→配水井→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2/O氧化沟→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泵房→高位井→出水。污泥处理流程:剩余污泥→污泥泵房→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泥饼外运。1.2.1.3厂区平面布置污水厂征地以28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进行控制,以7万m3/d一组进行总平面布置。其中全厂的共用设施如粗格栅间、进水泵房、鼓风机房(含变配电间)、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车间于一期工程一次建成,纵向布置于厂区中央。其余一期污水处理设施如配水井、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2/O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加氯接触池、出水泵房、高位井等按污水处理流程纵向布置于共用设施的东南侧。其中配水井及加氯接触池、出水泵房按14万m3/d的规模建成。污水厂厂前区位于厂区东南角,包括综合楼、机修仓库及车库、门卫。污水厂二期预留用地位于一期处理区的东南侧,用地面积约3.04 hm2。1.2.1.4江北污水厂现有污泥处理设施简介 图2.1-1江北污水厂现状脱水机房内景图江北污水厂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脱水,污泥含水率由99.2~99.3%降至80%后外运填埋。江北污水厂现有污泥浓缩脱水间一座,土建按14万m3/d的规模一次建成,配有两台安德里兹公司的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用于处理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并预留2台机位,用于污水厂扩建(扩建规模7万m3/d,总规模14万m3/d)后的污泥处理。1.2.2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简介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拟建于现有一期工程的东南侧,建设规模7万m3/d,尾水排入飞云江,出水执行国家一级B标准。二期工程拟与一期工程一致,采用A2O工艺,其中部分单体利用一期工程已建的土建设施。二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粗格栅(一期)→进水泵房(一期)→配水井(一期)→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多模式A2O生反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一期)→出水泵房(一期)→高位井(一期)→出水。二期工程的污泥处理出路为经深度处理后外运填埋。二期污泥处理流程:剩余污泥→污泥泵房→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深度处理→泥饼外运。目前,二期工程处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送阶段。由于项目规模、审批手续等原因,预计本工程将先于二期工程实施运行。1.2.3瑞安市污泥专项规划简介《瑞安市市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1.2.3.1市区污泥量的预测由于瑞安市地处亚热带,与北京、上海两市相比,耗水量必然大些,因此其产泥率也相对少些;因此,在不计化学污泥的情况下,取1.35 tDS/万m3污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的产泥率。若含化学污泥,取1.68 tDS/万m3污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的产泥率。根据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率,按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及处理程度,测算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近期14万m3/d规模时的总产泥量为23.5tDS/d,折算80%含水率污泥117.5t/d。市区内江南污水厂也于近期即将建成,规模2.5万m3/d。根据选定的1.68tDS/万m3污泥产率,市区污水厂近、远期污泥产量详见下表。瑞安市市区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泥量预测表表2.3-1污水厂名称近期建设规模(万m3/d)近期实际进水量(万m3/d)达到近期建设规模时污泥量(tDS/d)近期实际污泥量(tDS/d)江北污水处理厂141223.520.16江南污水处理厂2.52.14.23.53合计16.514.127.723.691.2.3.2中心城区污泥处理处置方案推荐在东部中心城区(江北污水厂、江南污水厂)可以采用近期污泥填埋,远期焚烧后建材利用的污泥处置方式。其中,为满足近期污泥混合填埋泥质要求,在污水处理厂内进行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60%。 2.0项目建设目标、要求与条件2.1工程规模及内容2.1.1工程规模本工程为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主要针对江北污水厂已建一期工程运行后产生的脱水污泥进行深度脱水,使其出厂含水率不大于60%。根据一期初设文本,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约为11.8 tDs/d,即59t脱水污泥/d(含水率80%计)。据了解,目前江北污水厂的实际产泥量约为60~70t/d,考虑含水率波动的因素,实际产生的绝干污泥量与原初设的预计相差无机。因此,一期工程的污泥量定为60t脱水污泥/d(含水率80%计)。根据二期工程工可报告的相关内容,二期工程的污泥量与一期工程相同,也是60t脱水污泥/d。为便于工程衔接,本次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的土建规模按120t/d一次建成,设备规模按60t/d配置。2.1.2工程选址本工程拟建于现有江北污水处理厂内,具体位于现有污泥浓缩脱水间的西侧,详见附图(DF00D-01)。2.2工程建设内容2.2.1工艺流程 经脱水后含水率80%的污泥由车运送至集泥坑,由刮板输送机输入原泥库,经螺旋输送布料机向污泥改性机供泥,改性剂由其配套溶解搅拌设备调制后,输送至污泥改性机实现污泥改性,且在改性同时加水稀释,改性后的污泥用泵输入改性污泥库备用。污泥经柱塞泵送至污泥压滤机,压滤后含水率60%以下的半干泥饼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临时堆场。压滤机排出的污水,以管道送至进水泵房,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2.2工艺参数污泥处理量:60t脱水污泥/d;专用药剂添加量:1.44tDs/d(以含水率40%计为2.4t/d);板框压滤机配置:一期配置3台,2用1备;二期增加1台,单台处理能力为40t/d。2.2.3工艺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一期数量二期增加备注1刮板输送机MS4001台1台2原泥库80 m31座1座3螺旋输送机40 m32台2台4单轴污泥改性机5 m31台1台5加药系统1套6泥浆泵2PN2台2台7改性泥库25m31座1座配有低速搅拌8高压污泥压滤机WN-XTY503台1台一期2用1备9油压陶瓷柱塞进泥泵YB250D-353台1台10集合输送机10m1台11传送皮带输送机1台12螺杆式空压机1台13储气罐1m31个14操作平台3座1座15电气自控1套配套16管道管件1批17单梁行车5t/20m1台18增压水泵10m3/h2台1台一期1用1备2.2.4总图布置本工程新建污泥深度脱水机房及泥饼堆场各1座,位于现有污泥浓缩脱水机房西侧,与现有污泥处理设施合成污泥处理区。本工程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100m2。具体建构筑物一览表如下所示。主要建(构)筑物表序号名 称尺寸(m)容积m3 或m2数量备注1污泥深度脱水机房50×20×1010001间钢结构,需配置5t行车,内设中转泥坑,集泥坑2泥饼堆场6×12×6721间钢结构2.2.5本工程对江北污水厂运行的影响对江北污水厂脱水机房产出的脱水污泥,本工程设有两条不同的后继出路。一是通过车运至污泥深度脱水机房进行深度脱水。二是直接外运处理。后一条途径的存在保证了本次深度脱水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江北污水厂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2.2.6本工程与后继二期工程的衔接江北污水厂二期工程扩建规模为7万m3/d,预计增加污泥量约12tDs/d(以含水率80%计,脱水污泥量约为60t/d)。则二期建成运行后,江北污水厂总的脱水污泥产量将达到120t/d。本工程土建按120t/d一次建成,设备按60t/d配置。因此,二期工程建成后,仅需增加相应设备即可(具体见工艺设备清单)。2.3结构工程2.3.1地质概况1、概述本工程位于江北污水厂现状浓缩脱水机房西侧,土建规模为脱水污泥120t/d,拟建建筑物为污泥深度脱水机房及泥饼堆棚各1座。2、地层参考《瑞安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2003年11月),拟建场地地貌上属浙东南沿海海口相沉(淤)积地貌类型,土层自上而下为:①层粉质粘土、②层淤泥质粉质粘土、③-1层淤泥、③-2层淤泥、④层淤泥质粘土、⑤层粉质粘土、⑥层粉砂、⑦层粉质粘土。建设场地属Ⅳ类场地。3、地震查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根据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确定的特征周期值为0.75s。4、地下水场区地下水主要为深部⑥层粉砂层中的孔隙水,水量小,通透性差。建设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及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2.3.2设计参数及标准本工程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地面以上为一类,其余为二a类。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第二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污泥深度脱水机房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建筑场地类别为IV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基本风压0.60KN/m2,地面粗糙度B类。2.3.3建、构筑物设计1、工程概况新建建(构)筑物为污泥深度脱水机房1座、内设集泥坑1座,中转泥坑1座、泥饼堆场1座。2、结构选型污泥深度脱水机房及泥饼堆场拟采用门式刚架钢结构体系。其中中转泥坑、集泥坑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3、基础选型拟建场地天然地基条件差,浅部均为淤泥层、淤泥质粉质粘土,承载力低,压缩性高,不适宜作为浅基础持力层,故拟采用桩基础,桩型根据地质报告建议采用预制桩。5、主要材料(1)混凝土:C30垫层、填料:C15(2)钢筋:HPB300级钢筋(fyk=300N/mm2)HRB335级钢筋(fyk=335N/mm2)HRB400级钢筋(fyk=400N/mm2)(3)型钢:Q235B、Q345B钢、E43、E55焊条焊接。(4)砌体:地面以上:MU1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Mb10砌块专用砂浆砌筑。地面以下:MU15混凝土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5)防腐设计:集泥坑、中转泥坑内壁、顶板底、底板顶采用聚氨脂类防腐涂料作重防腐处理,总干膜厚度达到500μm。所有外露钢制构件底漆采用环氧富锌漆二度,环氧云铁中涂二度,面漆环氧涂料三度,漆膜总厚度不低于280μm。2.4除臭设计2.4.1概述污水厂深度脱水机房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并散发出恶臭废气,这些废气主要介质是硫化氢(H2S)、氨(NH3)、硫醇类等挥发性物质,其感官体现为综合性恶臭异味。臭气是一类挥发性的气体,其分子在空气中扩散,被吸入人体的嗅觉器官,引起极不愉快的气味感觉。为减少上述各水池及厂房在运行过程中溢出臭气的浓度,需对臭气进行收集并处理达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后方可排入大气。2.4.2除臭系统工程设计考虑本工程工艺设施运行中无法局部加罩密封,如采用臭气负压收集整个车间臭气、集中处理的除臭方式,需要收集大量臭气,设备投资额高且运行成本较高。因此,本工程推荐采用植物提取液喷淋除臭工艺,于深度脱水机房的压滤区、改性区、室外泥饼堆放区设置适量植物液雾化喷嘴,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并将植物液在现场空间雾化,使其在臭气散发源上方形成一层“薄雾”,当臭气散发时,与植物液雾化层接触并发生反应,从而达到定点除臭的目的。2.4.3主要设备材料表主要设备材料表(除臭系统)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植物提取液喷淋除臭设备含不锈钢304植物液管道、60个铜合金喷嘴、配套液泵、储水设备、电控柜等,设备功率:1.5kW/套套12.5电气设计2.5.1污水厂现状简介污水厂一期已申请2路10KV电源进线。10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含母联)的接线方式,每段母线上分别挂接1台1000KVA、1台250KVA变压器。10KV母联断路器常合闸。污水厂一期共设置2座变电所。1#变电所为污水厂总变配电室,与鼓风机房合建,内设2台1000KVA变压器,变压器运行方式1用1备。2#变电所为分变配电室位于出水泵房北侧,内设2台250KVA变压器,变压器运行方式1用1备。低压侧均采用单母线分段(含母联)的接线方式。2.5.2供配电设计本次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工艺需在污水厂现状污泥脱水机房南侧新增一座污泥深度脱水机房及干泥堆场。总共新增装机容量约225KW,新增计算容量约122KW。根据调研,污水厂1#变电所内1000KVA变压器目前负载率已达到约85%,无法在不更换变压器的情况下再增加122KW的用电负荷。而2#变电所虽然负载率也已较高,但能通过调整变压器运行方式的措施来再增加122KW用电负荷。并且污水厂现状污泥区电源也由2#变电所提供电源。因此本工程污泥深度处理设备电源拟引自2#变电所低压开关柜备用回路,备用回路内元器件需作相应更换。本工程实施后,2#变电所总计算容量约362KW。2台250KVA变压器运行方式改为2常用,变压器负载率约77%,事故保证率约65%。污水厂用电容量需申请扩容250KVA。2.5.3设备保护及起动方式污泥深度处理设备电源回路设电流速断、过负荷保护。电动机采用全负荷直接起动方式。电动机起动时母排压降均控制在15%以内。2.5.4电缆敷设厂区内电缆采用直埋敷设,过路穿钢管保护。建筑物内电缆沿电缆沟或电缆桥架敷设,或穿管暗敷。2.5.5接地保护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与污水厂的现状接地型式一致,采用TN-C-S制。电气、仪表、防雷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建筑物内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PE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建筑物内的金属管道;建筑物金属构件等。2.5.6主要电气材料表序号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1现状低压开关柜改造开关、CT更换套12动力配电箱380V/220V,AC台23照明配电箱380V/220V,AC台24电力电缆YJV22-0.6/1,3x120+1x70米4005电力电缆YJV-0.6/1,3x25+2x16米1006电力电缆YJV-0.6/1,5x16及以下米5007控制电缆各种规格米5008塑料铜芯线各种规格米20009室内照明灯具各种规格套10010电缆桥架400x100米12011钢管各种规格,热镀锌米50012电缆保护板400mmX250mmX35mm块120013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各种规格米5014型钢各种规格吨0.515设备电控柜设备配套供应台/ 3.0 项目基本情况3.1项目概况3.1.1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建设单位:瑞安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地点: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3.1.2处理对象及服务范围本工程的处理对象为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7万m3/d)产生的脱水污泥。3.1.3工程规模江北污水厂一、二期工程的污泥产量均约为60t脱水污泥/d(含水率80%,下同)。为便于工程衔接,本次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的土建规模按120t/d一次建成,设备规模按60t/d配置。3.1.4污泥处理目标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既要采用工程措施防止污泥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又要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必须进行污泥后续处理处置,使污泥排放首先必须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稳定化的要求,其次力争达到资源化的目标,满足最终处置的条件。根据规划,目前江北污水厂污泥的最终处置出路为填埋。因此江北污水厂污泥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GB/T 23485-2009)等相关国家规范。本工程设计通过深度脱水将江北污水厂出厂污泥的含水率降至60%以下,并达到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便于污泥后继处置。3.1.5编制原则(1)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执行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减少工程本身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如臭气、噪声等;尤其是解决污泥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恶臭扰民的问题。(2)统一规划,近远期结合。贯彻《瑞安市市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确定的规划方案。既保障江北污水厂一期工程脱水污泥的处理需求,同时又能与后继的江北污水厂二期工程相衔接。(3)工艺选择满足建设周期短,工程投资省,工程见效快的特点。工程设计必须成熟、稳定、可靠、先进,并且在国内有一定数量成功的工程案例。在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拟选择工艺与现有设施的结合情况,选用工艺需能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废弃处理构(建)筑物,并与规划的最终处置协调。(4)充分考虑现有的管理队伍及运行管理经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并使本工程和已建工程互相协调,合理衔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5)工程实施方案兼顾江北污水厂正常运转,做好与相关工程的衔接;(7)设备选择成套化、考虑适用性、安全性,高效节能,主体设备、关键设备体现先进水平。(8)保护环境,严格控制臭气、噪声等二次污染。最终产物及气体等必须达到环评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后处置或排放。3.2编制依据及规范标准3.2.1编制依据1、《瑞安市市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市政园林局,2011年09月2、《瑞安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2003年06月3、瑞安市污水处理工程施(竣)工图资料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江北污水厂运营单位4、《瑞安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2003年11月5、《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05月3.2.2规范标准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JJ131-2009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分类》GB/T 23484-2009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GB/T 23485-200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24600-20097、《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1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1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011-20021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1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2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2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3招标人提供资料(以下内容均为电子文件,且陆续提供):1、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第二章污泥处理工程设备技术规范1.0一般性要求1.1范围与要求1.1.1技术规范范围技术规范的范围详见2.0节要求。1.1.2总体要求A.主要机电设备的工作寿命为十(10)年;土建工程的使用寿命大于五十(50)年;B.详细阐述本项目系统总体工艺路线,如:污泥处理系统和主要污泥处理设施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不同构筑物的封闭覆盖详细实施方案与措施、配套辅助设施的工艺流程及主要设计参数;C.详细解释电气系统方案、系统使用的范围及其技术性能指标。D.详细解释仪表控制系统方案及系统使用的范围及其技术性能指标。E.详细解释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业卫生、节能降耗方案,明确技术性能指标。F.详细阐述主要机电、电气、仪表自控等设备及辅件的基本技术性能、标准、类型、主要技术参数、拟选择的制造商及产地。G.建议的环境保护方案介绍,其中须包括: (a) 施工期、生产期间的环境保护方案;(b) 污泥、废弃物、废水和污水的控制和处理以及防止再污染;(c) 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事故排放;(d) 防治噪声污染;H.项目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I.项目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的方案;J.项目技术服务方案等;1.1.3技术性要求A.提供满足污泥处理项目目标的系统集成、保证提供的系统设备为国内外先进、成熟、环保、节能的产品,确保运行的安全可靠。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标书技术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和类似业绩运行情况的报告;B. 完成污泥处理工程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设计,提供基于供货设备特性的技术性说明和招标人所需的图纸、技术资料及其它相关文件(并附电子版CAD、文档文件),不得回避招标人的质询;C.提供污泥处理工程全套系统设备、材料与备品备件,并规定合理数量;应对所供设备满足符合商务合同要求的免费咨询服务;D.完成污泥处理工程全部的土建安装工程,并为工程质量、工程资料负责;E.满足环保消防设计并完成施工。F.为用户操作、维修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质量保证期的技术服务等;1.1.4 设备的要求1.1.4.1使用的可靠性A.所有齿轮和轴承应具备100,000小时的设计寿命,电机标定的负荷应至少是工作负荷的120%。需要定期更换的易损件,投标时应在后附数据表中详细列出,并列出产地、单价、总价。B. 日常运行、维护和维修应尽可能不需要高级技术人员的参与。C.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保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不能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1.1.4.2互换性A.所有类似设备和功能单元应从整体上和其组件及机组上具备完全的互换性。B.所提供的设备类型,只要可行,必须适合标准化,并使其部件具有最大的互换性。1.1.4.3通用性A.除非标设备外,尽量采用目前通用的设备,方便以后设备的维护维修。B.由于电气、仪表类的设备更新换代较快,不得采用已经过时或即将过时的产品,配件应在国内容易买到。1.1.5土建工程1.1.5.1材料和样品A.所有材料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B.材料与试样的试验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单位来完成,材料应由工程师和投标人共同取样,由工程师送样,送样和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C.如果试样试验不能满足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其代表的材料应作废,投标人应自费拆除并修复使用了这种材料的工程部位。1.1.5.2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试验证明书A.本技术规范和有关的参照标准要求有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试验证明书时,投标人必须向工程师提供这类证明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B.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试验证明书必须在试验结果整理完成后立即提交,材料证明书必须在该材料用于工程前14天提交。C.在施工期间或一部分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所进行的试验证明书,应在试验完成后7天内提交给工程师。D.上述资料的提供,尚应符合瑞安市市政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此的有关规定。1.1.5.3周围环境A.如果投标人的工程不可避免地因接近而影响邻近工厂及居民时,投标人应首先在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工程师通知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并为车辆和行人提供临时性的通道。B.若因施工扰民与附近单位或居民发生纠纷,投标人应负责安排适当的措施妥善解决。此项所增加费用由投标人自理。C.未经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砍伐、搬迁或损坏任何树木、花草。如必须伐树,招标人将负责和市政园林部门联系并支付与此有关的费用。D.投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瑞安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中的一切有关规定。1.1.5.4现有公用设施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A.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避免在施工时可能损坏任何地下管道、电缆等,并须对这些设施妥善保护、支撑和维护,使有关管理单位及工程师感到满意。B.由于投标人施工操作而导致设施的任何损坏,即使是这类操作完全符合技术规范,也必须由投标人修复,使有关单位及工程师满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C.施工中,投标人应避免危及邻近的建筑物和设施,并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或设施的正常使用。任何由投标人导致的对建筑物或设施的损坏,应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复原到使工程师满意,此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D.不允许投标人切断任何公用设施,除非已经得到有关单位的书面同意和批准,而这类批准需经过工程师认可。切断公用设施必须按有关单位批准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且须提前至少72小时书面通知工程师和将因切断设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1.1.5.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A.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瑞安市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B.投标人应使工地和全部工作、生活区域的卫生状况良好,并应符合市容和医疗卫生当局的规定。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处罚,投标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C.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和瑞安市所有有关防火、防爆、消防、安全的法则和规定。因违反这些规定而引起灾害、危险或任何方面和个人人身、财产等损失,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投标人应使招标人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并免于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及其他开支。D.在选择施工设施、设备和施工方法时,投标人必须考虑到由此产生的噪音以及它对工人和周围居民的影响,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纠纷和索赔。E.投标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F.如工程师认为投标人的施工方法不安全,或者没有足够的、有效的安全、消防、防护或其它设施,投标人应改变施工方法,或根据现场情况加强安全设施。工程师的指示并不免除投标人任何履约责任。G.如需在现场设置施工人员宿舍,投标人应组织好安全、卫生、消防等工作,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1.1.5.6工地降水和排水A.投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地下水位的探测,降低地下水位并保持其在施工全过程中低于槽底最低点至少l米;投标人应截流将流至沟槽内及边坡的地表水,将其排入临时排水系统;投标人尚应安排好整个施工现场的雨水排除及生活污水的排除,直到整个工程实际竣工时为止。B.投标人应修建、管理和维修所有的临时性的抽水泵、水道、围堰、导流管和其他各类设施,包括在施工期工程降水必须用的降水系统设备等。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拆除或关闭这些临时设施。C.降水工程的施工应按JGJ/T111-98标准的要求进行。降水施工不得影响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D.投标人在工程上的造成的任何损害,应自费复原,并且应负担生产损失和增加的费用。1.1.5.7废水、废物的处理投标人应对工程建设中排出的全部废水以及平时不论什么原因产生的废物采取措施处理,处理方法应使工程师满意并符合环保要求,同时应使与废水、废物可能排入的管道、土地或水系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满意。本条款的要求不解除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1.5.8紧急救护投标人必须在工地提供、装配并常设一个合适的紧急救护室,并且在工程进行的全部时间内配备一名有经验的急救值班人员。投标人应与施工地区附近的医院事先联系,一旦发生严重事故时,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同时向工程师汇报将采取的措施。1.1.5.10宣传在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之前,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表与工程相关信息,包括任何细节、信息、资料、刊物、文件、照片、录象带以及文章等。1.1.5.11参观者出入A.本条款中的“参观者”是指政治、专业、技术、新闻等方面的人员或小组,这些人员在施工期间由招标人或工程师出于公共利益或作为一种公共关系事件邀请来工地参观访问的。B.工程师将参观者领入工地的参观时间和参观工程的某一部分均应经工程师和招标人双方同意,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观者的参观活动投标人应给予协助。1.1.5.12临时设施A.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内根据瑞安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和自己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设施,如围墙、大门、出入通道等,此类设施的建造施工以及工程完工之后的拆除、复原均应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在所有施工区域内,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市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临时围挡。B.为了供投标人自己的雇员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安装、建造以及事后拆除所有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设施、仓库、综合车间、停车场等,这些建筑的位置和布置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征得工程师的同意。1.1.5.13工地现场道路及通道A.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应负责所有与施工有关的临时性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维护及工程完工后的拆除和复原。B.当施工中需借用现有道路时,投标人应考虑到该道路的产权单位可能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施工期间,所借用道路路段的维护应由投标人负责。1.1.5.14供水、供电、施工便道A.招标人协助提供项目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工作,投标人负责污水厂供电接线点至工程接线处全部设施和用电的费用;B.招标人负责提供自来水管至厂区红线,投标人负责污水厂自来水接线点至工程连接处全部设施和用水的费用,并设置必要计量、阀门等设施;C.招标人负责提供厂区红线外的施工便道,厂区内施工道路由投标人自行处理。D.在整个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上述临时水电路设施的维护工作。1.1.5.15施工标志A.投标人应按照瑞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地明显处或工程师指定的位置设置相应数量的、每块面积不小于1.0×2.0米的统一施工标志牌。标牌应写明工程名称及范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土地负责人及电话号码等内容,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B.投标人应在施工现场安装各类适当的警告标牌以及夜间安全照明设施,以避免施工活动对施工人员、来访者以及公众造成伤害。此类夜间安全照明设施应符合GB50194-93中第7节的规定。C.在整个施工期间,标志牌应保持完好、醒目,竣工后由投标人拆除;投标人应对这类标牌和夜间安全照明设施的建造、安装和维护以及拆除负责;投标人设置这类标牌和安全照明设施并不解除他保证工地安全应负的任何责任。1.1.5.16施工场地的复原工程完工后,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要求,在规定的期限或招标人认可的期限内,将场地恢复到开工前的原状(或更好),并使工程师满意,且维护上述地面直到缺陷责任期结束。如场地内原有公路、建筑物和其他公用设施时,则应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复原场地。1.2设备的制造、运输、测试1.2.1计划与进度报告 A.投标人在其标书被接受后2周内,应向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详细的施工准备、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与测试、设备调试、试运行、运行、验收等具体进度日程。B.本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进度相一致,投标人应每月向招标人或工程师递交2份以线条表格形式表示的统计报告,表明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制造、检验和交运、准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运行、验收等各阶段的具体进展情况,这些报告格式应统一,且交递及时,延迟不得超过3天。C.为掌握进度和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需要的话,可在其办公室或在现场随时召开会议,投标人应出席此类会议。 D.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例会由监理主持召开,招标人、投标人应按时参加,投标人应及时汇报进度、质量、安全等各方面问题,并执行监理例会决议,对监理例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2.2 设备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 A.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备件,均由投标人及生产厂家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应提交给招标人或工程师产品制造质量合格证书以及检验和测试记录;上述质量合格证书应由投标人确认并签署,有关检验和测试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设备产地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不是对该设备的最后验收。 B.设备性能测试包括制造厂测试和现场测试;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明确列出制造厂测试引用的规范、标准、参数、测试要求等,并提供测试及检查程序;所有测试结果均须满足本技术规范所述性能要求。1.2.2.1制造厂测试制造厂测试项目包括:A.设备元件的材料质量检验及试验;B.管材质量检查、弯管椭圆度及壁厚的检查;C.管束焊缝的无损检查;D.对各类受压焊缝进行理化和X射线检查;E.对所有污泥处理设备、风机、循环泵、控制阀、电器设备、仪表自控等质量检查、性能测试;F.招标人提出的和工程师质疑的测试项目;1.2.2.2现场测试A.投标人须参加现场测试及调试,所提供的测试程序须经招标人认可。现场测试项目包括:1.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由投标人提出并经招标人或工程师确认;2.性能性实验1).系统设备的输入功率、污泥处理量及有关运行参数;2).启停特性;3).振动条件;4).污泥处理设备的性能和参数;5).风机及泵的性能;6)其他设备、阀门、电器、仪表等的性能;1.2.2.3出厂检验A.形式试验所有制造零件和设备组件的形式试验要进行检验并认可;所提供的设备应与做形式试验的设备具有同样的质量和标准。B.试验方法和范围1.按照不同类型设备的检验标准对所有设备进行检验;2.视觉检查设备的质量结构、防护等级和喷漆;3.所有机构、机械、控制、保护和监测设备的操作;4.功能性试验包括:模拟操作以及自动和编程控制的程序操作试验;5.按照预定的程序安装进行全部主要试验。记录报告要由测试人和制造厂的质量控制人员签字。1.2.2.4制造厂证书A.在设备最终试验和试运转以前,制造厂要提交安装完整、完善、有效的证明资料和证书。1.2.2.5工厂检验、交货及安装指导1.2.2.5.1 检查和试验A. 工厂检验和在投标人基地上进行检查和测试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其备件、附件都应经过工厂检测;产品合格证、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提交招标人;上述产品合格证应由设备制造商确认并签字;所有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 设备的工厂检验不能代替货物到现场的最终检验。3. 招标人或工程师在设备生产过程中的一切适当时间有权在投标人所在地观察、检查。或者监督用于本合同的材料、工艺、所有设备性能的试验;如设备在其它场所生产,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或工程师取得对试验进行视察、检查及作证的权利,就象在投标人所在地一样。4. 设备测试进行时,投标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或工程师何时、何地、对哪种设备进行测试;证书齐全的试验结果报告应及时送交招标人或工程师。5. 如有试验未能通过,投标人应进行重新试验,且应在合适的时间内按同样规定和条件进行。6. 当招标人或工程师满意地看到设备测试结果均满足规范要求,应将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7. 如投标人改变测试时间未预先通知招标人,则所有重新测试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8. 工厂检验报告应在设备发货之前提交给招标人,并经招标人或工程师审批确认后方可发货。B. 无损试验1. 规定做的无损试验应符合国内和国际相应的标准要求。2. 检测范围应按本技术规定和有关制作标准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由招标人或工程师决定。如有关标准就无损试验的数量和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应经招标人或工程师批准。3. 无损试验应在弯曲、焊接、热处理和水力试验完成后进行。4. 所有无损试验,包括超声波、放射线、穿透检测和保护涂层测试,以及一切无损试验,应由经招标人或工程师同意的人员和实验室承担。投标人应在计划试验开始之前至少2周向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详细的试验方案和试验期内拟进行的程序。应包括获准部门雇用的试验人员姓名,及其专业经验以及按规定的无损试验要求进行的步骤和方法。5. 除另有规定,瑕疵的可接受程度,一般应按标准的相应实用规定执行。1.2.2.5.2交货及检验A.所有设备和部件均应采取适当的保护,以避免运输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B.未涂装的表面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免锈蚀或损坏。C.投标人应与设备制造商联系安排设备的交付时间,以使设备到达现场后能尽快安装,尽可能的减少在现场的存放时间。在交货前,投标人应提供与货箱内所供设备一致的设备装箱清单。D.运输期间,设备和部件应包装完好以免损坏或泄漏。包装箱外面应标明净重、内容、装箱及卸载的正常步骤。应该使送至现场、检查损坏程度、卸载和存放的工作尽可能地简单。投标人应迅速更换被损坏和有缺陷的部件。E.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一切与其供货内容相关设备的验收手续。F.招标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将参与设备交货、安装指导、试验和启动全过程所有阶段的工作,投标人应负责对招标人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培训。G.完成上述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报价中。1.2.2.5.3 安装A.投标人应完全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与材料的安装和安装相关的工作。B.在设备安装前至少15天,投标人(设备提供人)应提供安装指导文件,在文件中应对设备安装精度指标包括水平度、垂直度、平面度、直线度、平行度、同轴度等、安装要求、安装质量保证、安全保障条例、设备安装期间可能产生的异常情况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C.在设备安装前,投标人应会同招标人、工程师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D.本项目设备、材料的安装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相关国家规范、设备安装指导文件的要求。E.投标人提供的技术人员和员工,需具备相应的资质;F.所有管路系统的安装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管道的连接法兰应符合ISO标准,并采用与设计图纸相适应的压力等级;与外部空气连通的管道均应安装适宜的排气口;G.管道支架的材料可根据其安装位置的环境条件及图纸要求选择用不锈钢或热镀锌钢。H.封闭覆盖设施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并满足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需求;1.2.3 包装、标志和运输 A.产品启运前必须进行防腐防损处理,包括防止害虫、暴晒、雨淋、霜冻、高温、潮湿、盐份和海水等造成的损害。 B.凡设备上需油漆部分均需按规定进行处理,会腐蚀的未油漆的部分须用高熔点油脂或无酸牛脂或用其它批准的保护剂全部涂抹,上述这些保护剂在设备安装期间或在安装后应是易于抹去的。另外,对所有电气仪表自控设备应采取令招标人或工程师满意的恰当的防腐防损措施。 C.所有设备的包装须经得起陆上或海上的运输、搬运和码头的露天存放。投标人应对包装的设备负责,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在到达污水处理厂后半年期间适当存贮不锈不蚀。D.所有包装箱上应正确地标上下列内容:1. 合同号。2.设备及备件的名称、代号。 3.设备安装地名称。 4.通用的商务标志。 E.投标人对所供产品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包装,确保各部件在运输、存放过程中不受损,不变形。具体要求如下:1.供货设备应适于运输,除大型结构件外,所有散件均用木板箱包装并标明标志符号后发运;2.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连接件,均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保存期间腐蚀、损坏或进入杂物;3.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4.凡电器、电子设备均须严格包装、严禁浸水或受潮,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完好无损。5.内有危险品或易碎物品的包装箱应按当地或国际惯例对待。 6.按照招标人或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应随时告知设备的运输情况,在航寄给招标人或工程师的托运清单中应有质量合格证书和检测合格证。 7.投标人应对设备运至现场的整个过程负责,包括搬运和安全措施。 8投标人对任何招标人或工程师不予接受的遭到缺损的设备及附件,应立即运走,予以更换,并根据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谈判索赔事宜。注:现场指招标人或工程师在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1.2.4 铭牌和标牌A.每台设备都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有铭牌和标牌,以中文把制造厂的名称、设备编号,以及各种工作特性、各种定额值、制造日期等清楚的标明在上面。这种铭牌和标牌应是一块不锈钢板或铝板,对于旋转部件应有旋向标牌,对有危险性的部件应有警告标牌,其上应有危险字样。B.如设备是淹没式的或是设备的铭牌设在一个视觉不方便的地方时,投标人应提供另外一块同样的铭牌,固定在一个视觉方便的地方。C.投标人还应提供一些活动标牌,如“设备运行”“设备维护”“高压危险”等,活动标牌内容由招标人或工程师根据有关规范制定,以便随时挂在运行的设备外壳上。1.2.5设备的防护A.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计和设备在运转中是安全的,所有旋转体、齿轮、链轮、飞轮、皮带(链条)传动都应设置防护装置(包括防爆保护)。B.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设备被施工现场工作的其它人员损坏,如果安装和土建作业在同一现场时(虽然该部分内容为投标人的一部分),投标人要对安装的设备加以保护防止灰尘侵入,以保证设备和部件的清洁。C.无线电和辐射干扰a.所有设备应符合GISPR中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注意其它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的准则和规章。b.在将进行试运行前,对于发现任何产生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的设备,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对于招标人拒绝接受的的设备,投标人无条件更换,并使工程师的满意。1.2.6噪声控制A.除非另行规定,应在必要位置设置噪音消除装置,以确保设备运行时其周边一米范围内的噪声等级不超过75dB(A);经招标人或工程师认可的某些设备其噪声值不得超过85dB(A)。1.2.7涂料和油漆A.除有色金属表面或特殊要求外,所有金属表面都应进行防腐喷涂处理;在给定的环境及工作条件下应满足至少5年以上的运行和使用要求。D. 所有需喷涂处理的金属表面应进行喷砂清理,等级为Sa21/2;投标人应注明主要部件的防锈底漆、中间漆及面漆各层漆膜的厚度及总干膜厚度。C.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涂料油漆系统的工艺和制造厂名称,并标明该系统的抗腐蚀及抗磨损性能,说明各种设备的最终颜色,以便招标人或工程师批准,若招标人或工程师对投标人的涂料油漆系统表示不满意时,可以建议采用别的涂料油漆系统。D. 所有系统内设备所选用的涂料颜色应协调统一。1.2.8损坏漆面的修复A.对设备损坏的漆面,投标人应负责修复工作。D.应先将漆面清理干净,去除所有锈蚀,将末损坏的漆面边缘用砂纸打磨光滑,然后用规定的涂料把损坏的部位修补到与周围漆面相同的水平,每一层重叠在邻近旧漆面上的涂层至少50mm宽。C.如果环氧涂层遭破坏,必须采用原有涂层的生产厂家提供的适当的修补材料1.2.9 湿气的预防A.为了防止潮湿、雨淋的侵袭而导致设备的锈蚀,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B.所有与湿气接触的接头、紧固件、垫片等应采用不锈钢或非金属材料材料。1.2.10润滑油、脂 A.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各种设备应用的润滑油、脂的牌号及规格目录。对润滑油、脂还需标明油脂牌号及规格。B.投标人在调试和试运行期间应对所有设备予以润滑和保养,主要设备(污泥处理设备等)还应提供性能考核结束1年运行期间必须更换的润滑油脂。1.2.11火灾保护A.所有设备,连接和接线应采用降低火灾危险性和避免产生火灾事故危险的设计和布置。且所有的元器件应满足消防部门的防火要求。1.2.12附件、备品备件、备件A.投标人应列出整套用于保证污泥处理系统设备1年正常运行的设备安装、操作维护及修理的工具、备品备件和附件的清单,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单独列出,并单独报价。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需要采购,或在不改变投标单价的情况下有权决定购买的数量。B.如设备维修和保养需要特殊专用工具,则需提供至少两套工具;另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至少一套通用维修工具。专用和通用维修工具应放置在专用工具包内,其价格计入投标报价。C.附件、备品备件和工具应是新的、从未使用过,并应与设备同时交付给招标人,除非招标人或工程师特殊要求,投标人应示范工具与附件的使用方法。执行合同所需的附件、工具和备件由投标人提供。D.在完成供货、安装和取得验收证书之前,投标人应更换或修理好由于其安装而造磨损或损坏的部件。E.备品备件和附件应与主要设备分开包装,或置于设计为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能长时间保存的箱子内。任何不能按照以上方式包装的部件则应涂装临时保护层以防腐,并避免机械损害。所有备件和附件应用简要的描述和部件号标识清楚。F.法兰、密封垫、管接头、螺栓和螺母、电缆接头、接线箱等所有附件均包括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连接件应按ISO标准制造,所有附件的材料、密封垫片的厚度应确保其密封性、耐用性、耐腐蚀和抗老化。密封垫应适当剪切,无多余边露出法兰。G.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备缺陷造成设备零部件磨损,投标人应免费负责更换。1.3质量控制A.所有设备材料应是新的、具有最好的质量、适合特定条件下的工作,并能承受工作条件下温度和气候的变化,不产生变形、退化或产生任何部分的不适当的受力。1.3.1防腐蚀A.根据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现场环境和条件,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按照制造商建议和设计图纸选择材料及防护措施。1.3.2设计寿命A.参见本规范相关条款。1.3.3质量控制程序A.工厂试验:在需要处对专门测试提出具体要求;在一般要求中对工厂测试作规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报告测试时间安排,并邀请招标人参加测试。B.现场检验:在一般要求中对整个设备的启动、测试及验收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具体设备和成套设备的现场测试要求在相关章节中进行具体规定。1.3.4投标人的责任A.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保证污泥处理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本身的性能,以及包括在整个系统内同类的、相关的设备与设施的兼容。如果由于设备质量、控制软件、土建安装等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陷造成效果不能保证,为此投标人必须承担责任。B.投标人应负责在试运转之前,在现场设定或调整所供设备参数。1.4 人员培训和设计联络 1.4.1人员培训A.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及经招标人或工程师批准的培训计划对招标人所指派的人员进行培训。B.培训地点应选在设备制造厂所在地、安装现场和在国内已建成的安装运行类似工艺的污泥处理工厂等。C.培训目标使招标人的主要职员对所有设备装置的特性、结构、操作要求和维护要获得全面的了解和基本掌握,有能力独立运行和管理好污泥处理系统,并具有能够判断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总之,招标人的培训人员能理解并胜任对整个运行系统和设备的操作、检验、调节、质量控制及保养工作。D.主要培训内容为污泥处理工艺的基本理论,操作程序,维护程序,设备维修知识,运行维护实践;培训还应包括参观、操作示范、带班上岗等形式,应使受培训人员完全了解和基本掌握所有合同设备的特性、结构、操作、运行和维护维修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等。E.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受培训人员提供在设备所有操作项目中与设备相关的所需的工作条件,使受培训人员了解整个操作系统,并有资格操作、检验、调试、运行和维修维护系统设备。F.投标人应对招标人选派的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性、完整性、全面性的技术培训,使得每个接受培训的人员具备上岗工作的资格;G.投标人应选派技术熟练、合格的技术人员对招标人的职员进行培训,并解释和技术有关的一切问题。H.招标人的要求,在现场的投标人的工程师应解答所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维护问题。I.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服务、质量保证期等过程中,投标人还需对招标人派遣的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招标人的运行管理人员在接受移交后,有能力运行好处理设施。1.4.2设计联络A.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应尽快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所有详细设计文本、设计图纸。招标人和工程师将通过设计联络对投标人的不同阶段的设计进行审查,并提出可能的修改意见,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图纸、资料作为设备制造、供货的依据。图纸设计的深度应能满足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确定的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不同阶段的要求。B.设计联络会至少两次,联络地点暂定在瑞安(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在设计联络会召开之前至少7天,投标人应提交联络会上所需审阅的技术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2.0标准2.1.单位A.所有设备和相关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2.2.标准2.2.1适用标准A、本技术规范有关章节中列出的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和验收有关的主要标准、规范和规程,称为本技术规范的适用标准。B.工程开工前,投标人应取得所有的适用标准的文本。C、除非特别注明,投标人应使用标准或规范的最新版本,版本的确认权属于项目监理;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国家进行修编后,招标人或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应向投标人发出变更指令。D、如果在合同执行中,投标人认为需要使用某些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的标准,必须将该标准的文本及需使用的理由书面报招标人或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出于工程的需要,招标人或工程师也可增加某些标准为适用标准,对此投标人应遵照执行。E、上述对适用标准的增加,须报招标人备案。F、如某些标准的条文与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发生歧议,对歧议的解释权应属于招标人或工程师。2.2.2参考标准A、设备和附件应按照相关的参考标准即相关的质量标准、试验程序、操作规范、安装和验收规范来完成。B、投标人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选择采用国际标准、中国标准。C、投标人必须在其期望批复日前至少提前15天向招标人提交规定标准规范和推荐替代标准规范之间差异的完整书面说明。同时,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供适当的证据以证明替代标准和规范是适合的,并以证据证明投标人在以往的类似工程施工中成功地运用过此类标准和规范。替代标准和规范只有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被认为是本合同下的“适用标准”。D、如果标准规范与本合同有明显冲突时,应以合同文件为准,如果标准规范之间有矛盾,应以标准高的为准。E、除特殊规定外,可采用招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所发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F、技术规范中所使用的参考标准?操作规则?出版社及相关组织的缩写如下:1.ISO国际标准化组织2.SI国际单位制3.GB中国国家标准4.GBJ中国建设部标准5.JB中国机械部部颁标准6. CJ中国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7.HG中国化工部标准2.3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4)《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5)《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9)《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计标准》(CJJ31-89)(10)《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11)《城市排水泵站设计规范》(DGJ08-22-2003)(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01)(2006年版)(14)《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15)《给水排水工程钢筋砼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137:2002)(16)《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2000) (17)《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计规范》(GB50032-2003)(1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2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2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2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2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2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2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2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8)《工业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9)《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3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3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3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3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3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3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3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4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4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4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45)《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2.4机械设备参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2.4.1.材料标准1.《阀门球墨铸铁技术条件》GB/T12227-19892.《不锈钢棒》GB/T1220-19923.《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4.《优质碳素钢》GB/T699-19995.《灰铸铁件》GB/T9439-19886.《球墨铸铁件》GB/T1348-19887.《不锈钢热轧钢板》GB/T/T4237-19928.《输送流体用钢管》GB/T8163-19992.4.2.制造和设计标准 1.《刚性转子的机械平衡质量》IS01940/1 2.《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2888-1992 3.《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GB/T 13275-914.《离心式引风机》JB/T 4357-1999 5.《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GB/T12238-1989 6.《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3927-1992 7.《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1996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T985-19889.《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986-198810.《一般用途管法兰连接尺寸》GB255511.《钢溶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3323-198712.《阀门手动装置技术条件》JB/T8531-199713.《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ll345 14.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 2.4.3.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 2.《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3.《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6.《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4-88 7.《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3927-922.5电气自控仪表设备标准(包括但不限于)2.5.1材料质量及设备性能标准1.《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 755-20002.《电压互感器》GB 1207-973.《电流互感器》GB 1208-974.《旋转电机冷却方式》GB/T1993-19935.《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5171-916.《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3730-927.《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478-928.《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34-979.《工业自动化仪表用电源电压》GB 336810.《外壳防护等级》GB402811.《电力电缆》GBl2706.1~3-9312.《光纤总规范》GB/T15972.5-19981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基本尺寸及型式》GB 75353-8714.《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15.《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l31-902.5.2. 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7-9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9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9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9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l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9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10.《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11.《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032-8512.《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极限值》GB 10068-8813.《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极限值》GB 10069.1~3-198814.《热浸镀锌件镀锌质量》GB2694-882.6土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2.6.1混凝土工程标准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2000年12月1日实施)》GB175-99 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T53-96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2-92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55-9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6.《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369-20028.《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1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2.6.2钢筋工程标准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4—2002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3.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14. 《低碳热轧圆盘条》GB701—9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6.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9.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2.6.3钢结构标准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GBJ81-200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4.《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5-2001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6.《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1-19937.《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19938.《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19939.《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19932.6.4验收标准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2.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4.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5.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 214-896.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97.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928.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JGJ 52-929.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 55-8110.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 63-8911.《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96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1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9615.《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16.《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1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8.《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4-200219.《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3.0投标人提交资料3.1投标阶段提交资料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重)服务范围内的必要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图纸必须标注尺寸、材质、设备技术参数、设备的平面布置及运行荷载)以及工艺计算资料,全部技术文件应分类清晰,装订成册,并应以中文表达,所有尺寸和单位应当是国际单位制,以便使招标人或招标人聘请的专家能够详细理解投标人的意图和便于判断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A、污泥处理系统工艺流程说明、设计参数、详细计算、说明和主要设备选型及布置、单体构建筑物图等,提供给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技术资料,制造商、投标设备的彩色产品样本与具体选型,供货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及设备详细图纸(不能是产品目录或产品介绍);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都应根据标书中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资料B、总体的平面布置图、效果图、流程图;单体构建筑物的平、剖面图;各子系统平面布置图及立面图、污泥处理装置布置图和结构示意图等;必要的详图、设备的样图;其中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其工程内容,无论在投标阶段、设计阶段,还是在实施阶段、完工验收阶段,未经招标人和工程师的书面认可,不得发生实质性改变、更改和增减;C、系统及主要设备的详细说明、运行参数、计算书等。D、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详细说明书;E、资料应能体现项目系统建设的整体综合性考虑、设备的关键参数和性能、产品特点、结构尺寸、操作及安装等;所有的机械、电气、自控设备均应提供平均无故障时间及最大工作时间;F、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都必须满足标书“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对所有技术要求,应明确响应;G、对于电气设备,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附有系统图、供电一、二次系统及原理、防雷保护系统图、设备材料表等所有供货设备的必要技术资料;H、对于自控仪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提供以下图纸,并提供主要性能参数、平均无故障时间、软件功能说明等:1、控制系统组成(配置)图;2、中控室(柜)的布置图(如有);3、控制系统流程 (P&ID) 图;4、现场控制站系统配置图;5、组态画面样图(构筑物标准图、报表等);I. 提供供货计划、系统设备材料货物采购供应(包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及进行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进度计划、实施步骤、可能突发不确定因素的预案、质量保证体系,土建安装工程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与人员配备,设备到场后安装前的储存保管、完工验收方案等等;J.详细的调试、试运行、运行、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方案;K.满足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招标人所需的、投标人应考虑的其他文件资料;3.2设计阶段资料提交3.2.1设计文件审查A、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以便使招标人能够迅速完成项目建设的程序性要求,接受招标人或政府部门组织的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文件的修改。B、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投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准后90天内完成调试、完工验收,具备试运行条件; C、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完全符合中国工程建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和组成规范的要求以及招标人或审查人认为合适的要求。D、投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完全符合中国工程建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和组成规范的要求以及招标人或审查人认为合适的要求。E、投标人编制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需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审查人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修改、补充、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通过审查,并获得审查合格书;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投标人除及时修正、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获得通过审查外,还应承担全部相应、相关联的损失和责任。3.2.2设计阶段资料提交投标人按照国家规定提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A、满足本章3.1款中相关条款的文件要求以及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文件和图纸; B、详细的设计说明文件、设备材料表、工程概/预算书、结构设计计算书等;C、机械设备总图、安装图,管道布置图、安装图,单系统装配图,阀门仪表安装图;D、土建基础、尺寸、预埋件、荷载、安装等详细资料;E、电气设备应提供控制原理接线图、端子排图、电缆清册、设备元件清单等;F、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文件和资料;G、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文件和资料;H、其它:1.需要的补充图纸和文件,应待各构筑物的全部附图齐全后才呈交报批,以便正确审查,尽管招标人或工程师审查后又发现有错误、偏差和漏项,投标人仍应负责将其更正过来。所有图纸,包括操作系统和机械部件应一并递交,图纸上应清楚表示各线路的功能及现场安装方法。2.由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所准备的施工图,在交给招标人或工程师之前应由投标人自己对其精确性以及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校对,在这些图纸上应有投标人核对过的标志。若无这类标志,招标人或工程师将予拒收。3. 图纸修改图纸和本标书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均是严格的规定,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规定。但是投标人也可根据自己所提供的设备提出必要的小的改动,但所有的改动都应由招标人或工程师同意。4. 图纸尺寸与规格图纸大小应按国际A1号、A2号、A3、A4号尺寸系列,最大尺寸A1为841×594mm,A2为594×420mm,A3为420x297,A4为297x210。图面应用中文表示,单位采用国际单位。3.3施工阶段资料提交A.投标人在施工前应向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实施计划,说明有关施工阶段的计划安排(包括总进度计划及各个阶段、工序、分步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进度示意图))、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与措施(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力量和机械力量的配置、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等)、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措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该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体工程进度要求相一致。B.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及《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的规定,向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图纸、文件和报表,其规格和数量应符合上述两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C.投标人应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供其审批,该报告应涉及投标人的所有施工内容,如土方、降水、混凝土工程、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并应包含以关键线路图形式表示的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关键的工序,应有详细的时间进度。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十分详细,以表明投标人有能力按时、圆满地完成合同并使工程师满意。D.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各种材料(包括材质、规格、重量)、设备等货物供应计划,对于主要设备的预埋设施做出妥善的安排,确保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良好衔接。E.投标人应提供包括现场布置、基础开挖、基坑支护、材料加工等内容的工作图纸和详细说明。F.投标人的施工月报,包括按DBJ 01-41-98要求提供的有关工力、设备使用、材料消耗、支付申请等的各类报表,以及当月发生的有关设计变更、施工洽商等主要施工事件的记录;G.施工记录及图纸:a.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和工程师的要求,填写各种施工记录报表,如测量记录、隐检记录等。这些施工记录应按工程师的要求妥善保存。b. 在合同持续期内,投标人应在其工地办公室内保留一套完整的原始图纸,并在其上以显著的方式标出所有的有关永久工程的变动。这种变动应由工程师发出指令,由投标人遵照执行。对每处变更应注明变更的原因、发生的日期、变更内容以及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H.完工记录,投标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在招标人协助下,按有关规定向瑞安市相关部门及招标人提供相应数量的完工图和完工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照片、录相等资料)。除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计算机文件形式的竣工资料(光碟版)。I.监理单位质量检测记录与评定结果。J.权威部门的质量检测记录与评定结果。3.4安装阶段资料提交安装阶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投标人在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向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实施计划,说明有关安装工程的计划安排(包括总进度计划及各个工序、分步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进度示意图))、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与措施(包括详细的安装工程组织设计、技术力量和机械力量的配置、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等)、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该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体工程进度要求相一致。B.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设备材料等货物供应计划,对于主要设备还应提供详细的制作、运输、安装和测试等具体内容要求和进度日程,结合本工程情况作出的补充规定、执行的规范和技术标准、验收制度和储存保管办法等。C.投标人的安装人员应有土建交接单的复印件及设备安装人员对土建施工有关工程的复测记录。D.隐蔽工程验收单。F.设计变更单。G.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供系统及设备的设计、计算、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系统图、安装详图等设计图纸及设备说明书、设备材料种类、施工误差和注意事项等详细技术资料。H.设备、管道、材料的安装图纸应标明设备台数、附件、连接点、设备与设备以及设备与构筑物间的相对位置等以及适用于不同材料、设备、管道的连接材料型号和规格。I.投标人应提交以下的自控仪表资料:1自动控制设备、软件的说明手册2仪表的安装使用手册3系统控制方案说明文件4自动控制系统配置图(包括防爆、防雷、过电压保护、隔离保护、等内容)5自控设备清单(包括型号、规格、专用电缆、配件、)6仪表清单(包括型号、规格、专用电缆、、附件)7控制器、远程I/O柜外型尺寸及安装图8工艺控制应用软件的技术说明、流程图、软件(包括开发环境软件、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及软件编辑编译等)(光盘或软盘)9监控画面、报表格式、数据库内容等10模拟屏控制流程效果图(1:5)11控制器的文件,包括:控制器、远程I/O柜内部布置图及柜内电气元器件清单控制器、远程I/O设备清单控制器、远程I/O柜的供电系统图输入/输出模块的I/O清单控制器、远程I/O柜端子排清单12全部仪表安装详图、电缆的敷设布置图13给出适用于所选用的电脑操作控制监测所必须的全部软件和使用手册。J.记录图纸。要求如下:a. 在工程开始制造和安装时投标人应制作记录图纸,该图纸应在已被审批的施工图纸的基础上清楚地显示出全部合同设备在制造、安装包括管路的路径、主要电缆、电缆管子等方面的每处修改细节及工程完工实况,以及在工程进行中所补充绘制的图纸。b. 投标人应在全部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把记录图提交招标人或工程师批准,招标人或工程师批准记录图纸是发给投标人证书的先决条件,被批准的记录图纸将是完工、竣工图。K.投标人提供安装总体工程和各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检验评定结果。I.监理单位质量检测记录与评定结果。J.权威部门的质量检测记录与评定结果。3.5调试阶段资料提交A.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调试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调试、测试等具体内容要求和进度日程,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进度相一致。还应提供详细的设备调试的组织设计,包括单体空载测试、负载调试等计划进度)、质量保证方案和措施、调试标准与规范、每种设备的调试方案、联动试车方案等。B.编制调试大纲,调试大纲应不少于如下内容:1. 调试阶段详细的进度计划。2.调试阶段目标、程序、测试方法。3.调试班子的人员、设备、仪器的配备。4.对调试中可能出现的故障的预防及排除措施。5. 安全措施。C检查安装总体工程和各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检验评定结果。D.检查记录图纸与核对现场情况。E.检查和填写单机无负荷试车质量评定表。F.检查和填写单机带负荷试车质量评定表。G.检查和填写无负荷联动试车评定报告。H.检查和填写带负荷联动试车评定报告。I.质量或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如有)。J.其它招标人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K.调试报告和招标人的确认书。3.6完工验收阶段资料提交投标人在完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A.完工记录:投标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和规定的条件下,按有关规定向瑞安市相关部门提供相应数量的完工图和完工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照片、录相等资料)。除装订成册的完工资料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计算机文件形式的完工资料(光碟版)。B.完工图应是包括投标人、分包商或生产厂家在制造过程中或在测试工作完毕后所产生的差异,土建工程施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和检测过程所产生的变动,以及由上述施工所进行的修改等的最终记录,可以在原图上进行修改,也可以另外单独出图,注解须用中文,电气、仪表系统图应标出电气、仪表设施与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关系。C.监理单位质量检测记录与评定结果。D.权威部门的质量检测记录与评定结果。E.完整的土建施工、安装工程、调试试运行的技术资料;F.其它招标人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J.完工验收报告和招标人的确认书;3.7试运行阶段资料提交在试运行或联动试车前提供本合同范围内运行操作手册。手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操作和程序、设备的参数和注意事项、工艺控制说明和自动化仪表运行软件的详细操作说明,以及电气设备运行软件的详细操作说明等。3.7.1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投标人在设备交货的同时,应提供全套由制造厂签字的技术文件及所有设备的安装操作、运行、维修手册。这些设备包括系统所有的设备如污泥处理设备与泵、风机、电气设备、仪表自控设备等。3.7.2 运行手册、保养手册3.8.2.1总则A. 作为最终接手的条件之一,投标人还应负责提供完整的运行手册、保养手册。如果发生招标人或工程师对所提交的运行手册、保养手册的部分或全部不满意的话,投标人应作必要的修改。B. 手册应按处理工艺构筑物划分或按照子系统划分,说明工艺要求、设备情况及控制要求等污泥处理工艺中每个设备的机、电、仪表、自控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作为整体说明。C. 电、自控及公用设施系统有独立说明。3.7.2.2运行手册A.运行手册应有总体安装和各种操作的具体步骤,包括安装、调试、检测、运行、维护、拆卸和修理等,内容齐全,清晰易懂;投标人所雇的分包商和厂家提供的资料也要附在运行手册中,图纸和部件清单必须齐全,手册应是中文本,且装订良好。B.手册须包含所有设备的详细说明,包括结构、性能、特点、安装、存储、维护保养等。C.维护指南应有以图表形式表示的日、月、旬和更长时间的工作内容,如加润滑剂、检查、测试和零件更换等,以保证无故障运行,问题出在何处也标在其中以利日后追踪。D.手册的章节(或分册)应按处理构筑物、设备的类型和大小、以及工作系统来划分,每册应详细叙述该设备的操作方法和运行步骤,以及附有可根据制造厂家的产品订货的零部件清单,对电气设备的叙述应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并附有故障排除表(故障现象、故障出处和解决办法)。E.运转人员所用的运行手册,应当包括下列各项内容,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1. 操作步骤2. 在运行中应采取的安全操作须知3. 基本保养常识4. 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及解除的办法5.自控系统详细说明6.连锁关系清单7.参数设置推荐8. 其它3.7.2.3 保养手册和记录系统A.概述保养手册应当包括下述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保养手册。2. 保养记录系统。3. 制造厂的说明。 4. 其它记录。B.维护手册1. 日常维修、试验和更换部件的手续和步骤,分别按日、星期和月份列出,以保证设备能正常地不出问题地连续运行,这方面的资料应打成表格形式打在厚和硬的纸上,并装入硬塑料的文件夹内。2. 图示容易出事故的地方,并提出补救措施,以便操作人员可以迅速寻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消除这些误动作和误接合。3. 一份完整的可采用的润滑剂和单个设备的润滑图表。4. 一份完整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电气和机械设备必须的全部备品备件,并说明订货方面的参考资料和备件名称5. 一份完整的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名称表,包括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及当地经销商。6. 一份完整的由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维修的指导事项表,并用设备件号、型号、图号和文字相配合。C. 维修记录系统投标人应提供4卡记录系统,4卡系统应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全部机械和配套电气设备和控制设备,每1卡应有20%的额外贮存,并装入所规定的硬塑料文件夹内。卡上应注明下述内容:卡1 :设备资料a. 设备部件的名称b. 设备部件的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c. 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d. 当地代理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或电子信箱e. 招标人或工程师所决定采用的鉴别数号f. 库存中的备件数目及额外增加数目g. 提供地方以便记录已完成的维修工作及其内容和费用h. 预防性的保养工作的时间表,带有色彩的标签,以便查阅每一部件的保养执行情况i. 招标人或工程师所要求的其它方面的有关资料卡2 :重要的维护资料a. 记录所有按时维护程序,包括每个设备的元件所添加的润滑剂和添加频率b. 有一张保养维护手册的目录,以查取每一部件的维护的工作资料c. 一张特殊的设备表,这些设备是否能用起重机起吊的d. 招标人或工程师代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卡3 :预防性维护记录记录过去已完成的所有维修工作记录卡4 : 驱动机构的记录卡记录每一台电机,控制数据资料3.7.3试运行阶段资料提交A.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试运行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试运行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进度日程,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进度相一致。还应提供详细的设备试运行方案,包括试运行程序、关键控制点和注意事项(至少包括启动时、加载时、满载时、正常时、故障时的措施与方案)、保证方案和措施、试运行标准与规范、每种设备的方案、联动试运行方案等。B.编制试运行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 试运行详细的计划与安排。2. 试运行阶段划分、阶段目标、程序、确认方法、消缺等。3. 试运行班子的人员、设备、仪器的配备。4. 对试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的预防及排除措施。5. 安全措施。C.检查调试阶段工作记录,如单机无负荷试车质量评定表、单机带负荷试车质量评定表、无负荷联动试车评定报告、带负荷联动试车评定报告、质量或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如有)等,在此基础上提供给招标人试运行报告。D.其它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K.试运行报告和招标人的确认书。3.8竣工验收阶段资料提交投标人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A.竣工记录:投标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和规定的条件下,按有关规定向瑞安市相关部门提供相应数量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照片、录相等资料)。除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计算机文件形式的竣工资料(光碟版)。B.竣工图应是包括投标人、分包商或生产厂家在制造过程中或在测试工作完毕后所产生的差异,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和检测过程所产生的变动,以及由上述施工所进行的修改等的最终记录,可以在原图上进行修改,也可以另外单独出图,注解须用中文,电气、仪表系统图应标出电气、仪表设施与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关系。另外,每一电气设备应有其功能方框图和标有元件位置的接线图,各图上的线路符号要一致,且与实物相吻合。图纸应是黑白鉴制,并按规定的大小尺寸装订成册,图纸所示线条及字体必须清晰,以便以后需要的时,再行复制。C.完整的土建施工、安装工程、试运行、完工验收、技术服务的功能资料;D.完整的环保、安全、城建档案等验收资料;E.其它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3.10文件规格3.10.1提交文件的式样A.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该完整、清晰易读,并且正确。B. 全部资料应分类清晰、适当的装订成册,文件夹为硬塑料夹,夹内文件应取放方便。文件夹按下表规定的颜色:机械部分——蓝色或绿色电气部分——红色或橙色仪表、自控——粉色其它部分——黄色或其它颜色C. 技术文件全部应当用中文叙述;所有尺寸和单位应当是国际单位制的。D. 手册的版面尺寸应当是A4尺寸(297x210mm),所有的文字资料装订成A4尺寸,所有的图纸都要折叠成A4尺寸,并装入文件夹。如果大于A3折叠成A3。3.10.2 提交文件份数A.资料、图纸等必须同时提供两种(书面的、电子版的)格式,其版本应是OFFICE2007或 AUTOCAD 2007 。B.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技术资料数量:1.初步设计文件25套;2.施工图设计文件(附计算书2套)15套;3.土建施工阶段、安装阶段、调试阶段、完工验收阶段、性能考核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资料资料8套;C.安装、操作、维护手册6套;3.11总工程进度计划 合同签定后,要求投标人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9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具备试运行要求;投标人可以参照下表完成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该表仅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增加详细内容。总工程进度计划表序号 月项目1合同生效2提交资料3初步设计4施工图设计5详细设计修改6土建施工7货物到达8检测检验9设备安装10调试11完工验收12试运行13竣工验收14归档15移交注:表中所列项目仅为参考,投标人应结合自己的经验和实际情况补充完整。3.12.投标设备材料清单各个投标单位提供设备材料清单参照下表的形式进行填写。主要设备清单编号名称用途与性能说明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材质重量功率备注注:上述表格内容,可以设备材料表主项为基础,每项单独列出明细;也可根据情况,优化、补充。 4.0工艺设备4.1工艺设备要求4.1.1污泥处理工艺要求A.污泥处理的工艺流程应按要求的基础参数进行设计,工艺参数及系统布置均可进行适当调整,但应满足以下条件:1.满足第一章相关技术性能要求;2.具有较大范围的灵活性;对于一定范围内污泥含水量的变化有充分的适应性;3.满足系统安全、可靠、卫生等要求;4.低工程造价、低运行成本;5.操作及维修简单方便;B.投标人应负责核算所提供设备的性能参数,并与系统性能要求所需要设备相匹配,同时考虑对结构设计的影响。C.应满足相应的设计规范要求。4.1.2 工艺设备一般性要求A.所有工艺设备必须充分体现节能减排的原则,即:1.最大限度节约用电,所有设备均处在高效运行状态;2.最大限度节约用药;3.最大限度节约用水;4.最大限度节约用地;5.污泥处理工艺系统设备排放的气体、所产生噪音、排放的废水等完全符合第一章技术性能要求;B.设备应是新型、工艺先进可靠和结构坚固,并便于检查、清理、润滑和维修。C.设备应适应于现场条件,并能可靠地长期运行。D.材料的选用应考虑污泥和有害气体的酸腐蚀和电化腐蚀。E.设备易损件的更换及拆装应越简单、越方便为好。F.所有设备的质量、性能、可靠性及安全性等不能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4.1.2.1材料及其防腐A.产品应由新材料制成,且具备合格的质量、无缺陷。B、设备的材料应适于其操作条件,与污水、污泥、湿气、臭气或周围空气直接接触的部分应能够完全抵抗此类环境中产生的腐蚀或磨耗。C、金属材料的断面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柔韧性和刚度和腐蚀余度。D、在规定使用“不锈钢”时,最低材料要求为SUS304,需要焊接的不锈钢应采用不受晶间腐蚀影响的不锈钢类型。E.不锈钢部件应经酸洗和钝化处理;所有由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设备、管路等表面不允许有绣斑、划痕、打磨的痕迹等表面缺陷;任何由加工运输或安装造成的表面缺陷应由投标人负责修复。F.对于投标人所提供的不锈钢材料,招标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做材料鉴定,当材料检验合格时,费用由招标人负担;当材料检验不合格时,费用将由投标人负担。4.1.2.2铸件和锻件A.所有的铸件和锻件都应是良好的没有孔隙、裂缝、瑕疵、激冷硬块的金属,还应具有正确的轮廓、鲜明的外形,所有的形状与尺寸变化都应是渐变的,带合适的内外倒角。B.可锻铸铁不能用于任何需要承受工作应力的地方。C.所有铸件的外表必须有良好的平滑表面(通过处理)用以接受最后一道涂装。4.1.2.3焊接件A.所有焊接件的焊缝都应符合IS0857,IS03834和GB985,GB986标准的规定。B.所有的焊接件都应有熟练的操作工来操作,操作工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焊接许可证(上岗证),并符合相应焊接工程的标准和等级。C.所有的焊接接头必须采用已批准的焊接工艺,不得随意进行焊接操作。D.所有焊接无论是加工或不加工,一般都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对于焊接件无法退火处理的,应采用一定的焊接工艺来保证不产生应力集中和焊接件的变形。4.1.2.4电镀和镀锌A.电镀和热浸镀锌可作为长期在污泥环境中工作的金属体一种防腐措施,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4.1.2.5非金属材料A.非金属材料的选择要考虑其本身的抗潮、阻燃、耐压、抗腐等因素,应根据设备本身性能和所在的安装区域不同而异。4.1.2.6齿轮箱和电机4.1.2.6.1 齿轮箱A.所有齿轮箱的设计、配置应与设备实际所需最大扭矩、电机输出功率相匹配,并留有一定的余度。B.所有的齿轮传动及齿轮箱均应是封闭式的(除另有要求),齿轮箱外壳一般情况均应采用铸钢或钢板焊接件。C.齿轮箱盖及轴孔以及所有接缝处均应有较好的密封,以防止水与灰尘进入和润滑油的外流,且其设计要使齿轮传动部件便于检查和维修。D.齿轮箱应具有刻度清楚的玻璃管或量油尺,以显示油位或量取油位,应设有加油孔、放油孔和通气装置,如果需要的话加油口和通气口应延伸以免油的溢出及方便油品的注入。E.齿轮箱应根据需要配备吊耳或吊孔,以便吊装。4.1.2.6.2 电机A.除特殊规定外1.电源 380V,3ph,50Hz2.绝缘等级 F3.防护等级 室内:IP55室外:IP66或IP55并有安全可靠的防护罩水下:IP68B.如电压低于铭牌标定值的15%,电机仍须有足够的输出扭矩。C.当电机功率低于1.5kW时,采用预润滑球轴承。D.功率大于1.5kW的水平电机应设有耐磨轴承,并方便润滑。废油易于排出而无需拆卸电机。E.垂直电机应设有滚子止推轴承,用以承受由设备自重和运行所产生的轴向力。F.所有轴承的润滑方法应在操作维修手册中列明。G.所有轴承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0000小时。H.在三相平衡的供电系统中,无论电机工作在任何参数和任何载荷下,其三相不平衡电流应不超过:1.3.5kW以下:2.5%2.3.5kW以上:5%I.如果不稳定电流不超过上述极限,投标人也必须解决不稳定电流引起的设备的振动问题。J.电机转子应作动平衡。K.当电机转速≤1500rpm时,其最大振动量应≤O.04mm;当电机转速≤3000rpm时,其最大振动量应≤O.03mm。4.1.2.6.3轴系和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A.为保证轴与轴之间安装的同轴度,每一装置经调正检测合格后,必须用坚实的销钉或定位螺栓以坚固定位,保证各装置拆卸检修重新组装时得到正确的定位。B.投标人应在图纸上或安装技术要求上注明各转轴、联轴器间的标准允许偏差,以便准确的予以校准。C.所有转动轴系及转动部件的外部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金属网罩予以保护,以保证操作检查人员的安全。4.1.2.6.4平衡A.所有的旋转部件在出厂前必须作适当的静态与动态平衡,其不平衡度应符合IS01940/1(确定允许残余不平衡度规范)的要求)。B.所有旋转部件应作精加工,以保证机组的动态平衡。C.任何一部件过度的或不正常的振动将被拒收。4.1.2.7互换性A.所有同型号设备,不论是作为一个整体或是它的有关部件均应是完全可以互换的。B.所提供的设备应是标准的系列设计,这是使设备的部件能互换的必要条件。4.1.2.8法兰接口A.法兰连接规格必须符合ISO标准。B.密封垫片的材质和厚度应能满足密封性并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耐腐蚀、耐老化性能。4.1.2.9螺纹、螺栓、螺母和垫圈A.所有螺纹都用公制尺寸,中等配合,符合GB2515和GB2516以及相应的ISO标准。B.螺栓长度应在完全拧紧状态下有2~3条螺纹露在外侧,螺母下必须有平垫圈和弹簧垫圈,以保证螺栓不产生弯曲应力。C.所有与湿气接触的螺栓、螺母和垫圈应采用不锈钢材料,不与湿气接触的则应经过热镀锌处理,受力较大的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热镀锌螺栓。不锈钢螺栓在安装时必须加黄油或者其它防粘死剂。D.封闭覆盖系统和管道输送系统采用不锈钢化学膨胀螺栓;承受动载荷的浸没于水中或与湿气接触的地脚螺栓应采用化学不锈钢地脚螺栓,承受静载荷的地脚螺栓可采用不锈钢化学膨胀螺栓。重要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采用高强度螺栓。4.1.2.10设备基座A.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设备应设有由高强度铸铁或结构钢制成的基座,基座置于混凝土或钢基础上。基座固定用的螺栓、螺母、垫圈、调整螺丝等安装附件均应包括在设备供货范围内。4.1.2.11 管道A.1.本合同采用的各种钢管规格最小厚度如下:管径(mm)DN50DN65-100DN150-300DN400-600DN700-DN800DN900-1200壁厚(mm)34681010-122.本合同采用的各种不锈钢管规格最小厚度如下:管径(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