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综合部署采购公告

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综合部署采购公告


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综合部署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综合部署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0)0301号2、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综合部署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05568.00元最高限价:505568.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项目--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综合部署505568.********.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根据省院统一要求对12楼会议室及检委会会议室办公装备及音视频融合平台进行综合部署,以便于和省院统一对接。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以开标日期为准)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单位将否决其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7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偃师市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六号楼1913、1914室联系人:任女士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女士联系方式:****-********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2020年0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融合平台 音视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