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曹妃甸港堆场、道路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中投咨询)
国投曹妃甸港堆场、道路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中投咨询)
国投曹妃甸港堆场、道路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45-20ZB048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曹妃甸港堆场、道路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煤码头
2.2 项目规模: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道路及零星维修工程,共有四部分组成:
(一)堆场工程:总面积118582m2,其中续建14#堆场联锁块场地维修面积78673m2;9#堆场排水沟钢筋混凝土结构改造面积5970m2;流机停车场联锁块场地维修面积6060m2;履带停车场混凝土场地维修面积1245m2;建筑、管网工程联锁块铺面修复面积23316m2;改造排水沟、沉泥井开挖联锁块面层恢复面积2714m2;起步堆场北侧排水沟连接段、沉泥井开挖联锁块面层恢复面积604m2。
(二)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约3000米,面积19648.5m2,其中起步及续建堆场北侧道路(沥青路面)改造面积9656m2;地下通道连接道路(沥青路面)面积1858m2;翻车机房区(沥青路面)场地改造面积5152m2;BF5东侧驱运站下方场地(混凝土路面)改造面积242.5m2;BF4东侧转运站维修平台(混凝土路面)面积333m2;BF2与BF3转运站之间道路改造(混凝土路面)面积1525m2;BF1西侧道路改造(混凝土路面)面积882m2。
(三)给排水工程:消防管线采用DN250钢骨架塑料复合管,长度共1500m,消防栓、阀门井等11座井室;排水工程B=4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明沟,过路处采用暗沟,长度共1825m,沉泥井池16座。
(四)零星维修工程:(1)道路堆场连锁块面层维修1112m2;(2)各类井室维修7座;(3)码头附属设施维修D300×300×1500-5Z型橡胶护舷21套,SUC1700H-RO一鼓一板鼓型护舷1套,码头D型护舷螺栓紧固389套;锚链更换11根;系船柱保养193套;(4)T10机房地面改造面积230m2,钢格栅排水沟22m;砖墙抹面144m2;(5)混凝土停车场约280m2。
2.3 招标范围:
(一)堆场工程:续建14#堆场联锁块场地标高调整维修(含标志标线);9#堆场排水沟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排水偏沟(含挡墙维修);流机停车场联锁块场地维修(含标志标线);履带停车场联锁块场地改造为混凝土场地维修(含标志标线);建筑、管网工程联锁块铺面(不含建筑、管网工程);改造排水沟、沉泥井开挖联锁块面层恢复(含排水沟、沉泥井土方开挖);起步堆场北侧排水沟连接段、沉泥井开挖联锁块面层恢复(含排水沟连接段、沉泥井土方开挖)。
(二)道路工程:起步及续建堆场北侧道路联锁块改造为沥青路面(含路缘石、标志线);地下通道连接道路泥结碎石改造沥青路面(含路灯等电气工程、路缘石、标志标线);翻车机房区场地联锁块改造沥青路面(含路缘石、标志标线);BF5东侧驱运站下方场地改造为混凝土路面;BF4东侧转运站维修平台改造为混凝土路面;BF2与BF3转运站之间道路改造为混凝土路面(含标志标线);BF1西侧道路联锁块改造为混凝土路面(含标志标线)。
(三)给排水工程:铺设消防管道及附属设施、修建排水沟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四)零星维修工程:对码头、堆场道路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损坏修复及T10塔地面排水设施的改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合同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道路工程和零星维修工程节点工期9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10万平米及以上道路堆场和1万平米及以上沥青路面的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并提供2020年3月(可含 3月)以后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其他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本);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0日16时至2020年09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sdi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项目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标书5日后在【项目管理】→【购买记录查看】中自行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7.6 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志越、李亚明
联系电话:****-*******、****-*******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煤码头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庆云、高会娟
座 机:***-********、***-********
手 机:188*****955
邮 箱:********@sdic.com.cn
地 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688-6166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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