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2020年度冬季取暖煤招标公告

龙城区2020年度冬季取暖煤招标公告


朝阳市龙城区2020年度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2020年度冬季取暖煤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G********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2020年度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1,006,6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末煤

1.低位发热量≥4200大卡/千克
2.全水≤11%
3.灰份≤15%
4.挥发份≥25%

约280


块煤

1.直径≥5公分 煤块≥90%
2.低位发热量≥4500大卡/千克
3.全水≤10%
4.灰份≤14%
5.挥发份≥25%

约1198


备注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所投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煤炭及煤炭制品批发零售字样。
(2).供应商在龙城区境内须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龙城区内的货物储存场地证明或租赁合同)。
(3)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9月-10月朝阳市 内 (不含各 市、 县)第三方检测煤质化验单原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 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30 至4:3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地点: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社会保险局出具的2020年近三个月的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费证明)。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14-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1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恒伟、李军
电 话:*******
辽宁省朝阳市区县用户-龙城区
2020年9月10日

标签: 取暖煤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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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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