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高压及低压一户一表配电招标公告
10kv高压及低压一户一表配电招标公告
目前我司裕达·悠然雅居项目10kv高压及低压一户一表配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裕达·悠然雅居项目10kv高压及低压一户一表配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来宾市星城路与桂中大道延长线交叉口西北角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建设二栋住宅楼和一栋商住楼。其中1#2#楼为住宅楼,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六层;5#楼为商住楼,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六层,首层为商铺;1#2#5#楼地下室面积为8354.57平方米,地上部分为41903.26平方米;本项目1#2#与5#分开设置,中间隔着锦绣森邻小区3#4#6#7#8#楼,1#2#楼与5#楼地下室也分开设置,不相连。1#2#5#楼共有住宅308户,1#2#楼每栋住宅数为104户,5#住宅数为100户,商铺、消防控制室及物业用房等11间。
备注:以上所统计面积均按单体建筑面积累加计算,最终结算以测绘面积为准。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1#2#5#楼共设置箱式变压器3台、干式变压器1台,配置1间配电房。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从来华站10KV高新II线967线路华侨大道IX环网柜993间隔接取。
2.商业用电范围:5#楼一层商铺做到电表总箱,含低压进出线电缆及商铺电表总箱。
3.公共设施:1#2#5#楼做到动力一级箱及双电源箱至设备自带专用电箱等,包含低压出线电缆及一级动力箱(发电机接线至发电机设备)
4.本项目强电工程由投标单位负责施工,为确保强电工程顺利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正常通电(含设备基础、不含低压户表后出线),工作内容以双方认可并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若有住宅部分需移交供电部门或抄表到户的,只抄表到户的须提供供电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强电工程需按照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供电方案协议、答复通知书及经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配电图纸结合设计公司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本项目建筑电施蓝图的示意,从供电公司指定接电处环网柜到小区一户一表,专变出线公共照明及公共用房部分做到各楼层各区域照明总空开箱或公共用房空开箱(如接到双电源配电箱或楼层总配电箱,再从双电源配电箱或楼层总配电箱接至各区域照明空开箱,含双电源配电箱、楼层总配电箱、空开箱、电缆的采购安装),公共动力设备需从专变接到所有设备终端(水泵设备需接到水泵控制柜;电梯需接至电梯机房总控制柜;人防设备需接至各设备末端),包括专变至用电设备的电缆及专变到用电设备的备用电源的电缆、中间配电箱(配电柜)均由投标单位负责采购安装,布置位置以原图(蓝图)为准,其中:专变出线部分要求采用铜芯电缆施工,铜芯电缆规格与型号的选定,应确保满足《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及《居民住宅小区电力配置规范》GB/T36040-2018 的相关标准,并符合供电局审批通过的供电方案要求。发电机出线至配电房线缆由投标单位负责,发电机组由招标单位购买安装。品牌要求详见附件1《强配电工程材料设备配置要求》(下文简称“附件1配置要求”)。
6.本项目强电工程范围及内容包含上级电源出线至本项目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公共用电的高低压线路、变压器、低压开关箱、低压配电箱、电表箱及电表、居民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设备配电箱、电梯配电箱、暖通配电箱、水泵设备配电箱、防火卷帘门配电箱、楼宇亮化配电箱、总平路灯配电箱、人防设备配电箱、地下室动力及照明配电箱等所有居民住宅配套的公共设备、发电机双电源线路、公共区域末端配电箱及线缆桥架。
7.设计需根据本项目建筑电气施工图、建筑面积、用户数量等数据配置满足本项目各居民、商业、公共用电满负荷需求,住宅及商业、办公均需设置一户一表。
8.负责与供电公司协商签订供电维护协议、办理电表事宜。
9.招标单位以现场现状交付,投标单位应无条件使用现场已完成的基础工程。如有配电设施占用绿化带,需征得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方能施工,不得破坏配电设施用地及施工道路外的小区总平及绿化,如有破坏须按原样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注明
1.高压电缆部分
(1)高压电缆过华侨大道需要顶管约70米,期间所有相关问题的协调,施工安全,施工费用,或者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等由投标单位负责。
(2)高压电缆沟不通或者其它原因影响施工的,由投标单位负责相关施工方案的制定并协调解决(高压电缆长约600米)。
(3)高压电缆进入悠然雅居小区的部分由投标单位进行开挖或者顶管
(4)如开挖,开挖过程后所遇到的问题(如遇市政水管、燃气管、光纤电缆等地下管线交叉问题)由投标单位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可遇见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2.锦绣森邻小区部分
(1)施工过程中,锦绣森邻临时变压器影响施工的,由投标单位进行协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2)施工过程中,通道上锦绣森邻小区的树木,业主的菜地,鸡棚等的移植和拆除问题由投标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3)小区内因埋设线管、线沟、管井等工作需破路、开挖绿化的,需提前征得招标单位及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样,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负责保持施工中的小区相应部位的环境道路干净、卫生。
因本项目较特殊,电缆需横跨至其他小区,报价前建议自行前往勘察现场
五、基本投标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属国家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工程承包方,需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类三级等资质,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广西电网标准的全新优质、成熟的产品。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二级]
(4)企业2009年以来在广西范围内至少具有3个已完工或者在建的高低压配电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10KV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二)根据集团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2020 年9月10日至 2020 年9月17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的,需在9月14日18: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单位提交,招标单位将在截标时间前1天予以回复。逾期未提疑,视同投标单位已完全了解并知悉本次招标条件与相关内容。
(二)获取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45楼4505招标管理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单位资质证书)等复件。
2.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联系事项
(一)项目对接联系人:何志万 187*****800
(二)招标联系人:覃 娜 ****-*******/187*****998;
注: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1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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