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1. 苏州轨道交通二号线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已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资本金及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市区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2号线全线22个车站站厅、站台、出入口墙面,站台三角房墙面\站厅、站台柱面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9-15 至 2013-6-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采购项目II-ZC-4.1标 /
0002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采购项目II-ZC-4.2标 /

申请人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汇率以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期限有效,投标人必须是玻璃的制造商或加工商(或集团公司或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2)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状况良好(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出具意见的视为财务状况不良);
(4)具有2007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钢化玻璃供货业绩(业绩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业绩,合同需为投标人或其经销商签订(若由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标的物应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
(5)有效的夹层玻璃3C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为联合体或代理商的投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2-8-1 上午 09:00 至 2012-8-8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2-8-8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2-8-8 下午 15:00
7. 备注: 一、对已在苏州建设有形市场备过案的企业,可到时直接投箱报名,对于未备过案的企业,先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到时再投箱报名。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
2.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2007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钢化玻璃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业绩,合同需为投标人或其经销商签订(若由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标的物应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3)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7)有效的夹层玻璃3C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8)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8月8日下午15:00-下午17: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007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钢化玻璃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业绩,合同需为投标人或其经销商签订(若由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标的物应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3)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有效的夹层玻璃3C认证证书;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7)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9)如无法提供上述(1)-(5)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承诺所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作假承担相应责任。该承诺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招标人将延发一次公告;如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9家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如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对各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9家的合格申请人入围。
只有满足资格预审基本要求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综合评审,各标段按照综合评审各项打分汇总并进行排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综合评审内容和标准见下表:
(1)注册资金(满分15分)
注册资金1000万元为8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加满15分为止,中间数据采用插值法计算。
(2)财务能力(满分45分)
主营业务收入(15分)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及以下为8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加满15分为止,中间数据采用插值法计算。
净资产(15分)净资产3000万元及以下为8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加满15分为止,中间数据采用插值法计算。
资产负债率(15分)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30%为15分,每增加3%减1分,扣完为止,中间数据采用插值法计算。
(3)企业业绩(满分40分,限5项)
2007年以来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钢化玻璃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为4分,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600万元为6分;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600万元为8分。

五、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半钢化夹层彩釉玻璃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上述一至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果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报价最高的标段中标人,另一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

六:资格预审通用文本格式可从****************6.doc">http://www.szcin.com/FileTransferUpload/****************6.doc进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申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余请投标人参考使用。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广济南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12室
联系人: 陈健 传真: ******** 电话: ********
邮编: 215004 E-Mail: sz_guidao_ghc@yahoo.com.cn
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8-1 至 2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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