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2020-2021年宁乡污染源监督性检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2020-2021年宁乡污染源监督性检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2021年宁乡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一单元5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2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0-2021年宁乡污染源监督性检测 | 详见附件 | 1 | 项 | 450000 | 450000 |
详见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本项目须提供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3)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
联系人:邓先生 |
电 话:158*****584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姜先生 |
电 话:150*****490 |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502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9 月1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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