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程分部物资(路缘石) 招标公告
政工程分部物资(路缘石) 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
物资(路缘石)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ZT21J5GS-LZSZ-2020-08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09:30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面件(报价表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发送至我方邮箱。(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354号二楼物资设备部),报价函必须在上午09:30发送,提前或逾期超过10分钟的视为无效报价.邮箱********6@qq.com参与报价供应商必须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完成注册,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货物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 地址 | 备注 |
1 | LYS-01 | 甲型、乙型路缘石 | 详见包件报价一览表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S136市政管廊工程工地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项目指定工地。
4、询价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要求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材质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书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2、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每月20-25日为结算时间,双方每月20-25日前对当月所供应物资进行对帐。乙方凭双方确认的供货清单或甲方收料单与甲方进行对账,经甲方现场材料员和物资部长审核确认后,向乙方出具当月结算单,乙方向甲方开具对应货物价款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按照甲方业主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支付,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354号中铁二十一局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
联系人:张永明联系电话:155*****821电子邮件:********6@qq.com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工程项目分部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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