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0-7700615-20412009022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0-7700615-20412009022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770 ****-********022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0-770 ****-********0222
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430.0万元
最高限价:43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96396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第一包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内容:1、第一包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项目,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计划于在武清区辖区内的主要城市道路共设置2个路检点位。对路上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进行抽查,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2、服务周期: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3、第一包采购目的、检测项目、点位和执行标准(1)采购目的: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物,严格管控、严厉查处柴油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2)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检测对象为武清区范围内行驶的柴油机动车;检测项目:柴油车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执行标准: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3)检测点位设置:在辖区内的主要城市道路共设置2个路检点位。4、第一包服务时段和频次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内,每天 (周一至周五,雨雾等不适宜开展检测的天气除外,但需作好记录)开展检测,每天检测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原则上每天检测时间不低于4小时。此外,中标人还需根据采购人的临时管理需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条件下开展柴油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如中标人检测人员根据采购人检测方案已经到达检测现场,但由于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如期开展检测的,中标人应做好出勤记录,并由采购人确认,其出勤工作量仍纳入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时段工作量。
第2包343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第二包委托第三方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内容:1、第二包委托第三方检测加油站油气回设施,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对辖区内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施进行检测。2、服务周期: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3、第二包采购目的、检测项目、点位和执行标准(1)采购目的: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督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效果,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转。(2)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检测对象为在武清区辖区内的加油站;检测项目:加油站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执行标准:依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3)检测点位设置:在武清区辖区内的加油站,130座。4、第二包服务时段和频次:每月检测8座加油站以上,检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约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无定向支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第二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期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8)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此参数:烟度/光吸收系数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附录A自由加速法)GB3847-2018(第一包);加油站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第二包)。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0日 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方式: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出售招标文件,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应能满足采购方与油气回收相关的其他检测要求。采购人如果取得检测资质,可随时终止本项目合同,按照实际检测的发生量结算。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C01-313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馨华
电 话:***-********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2020武清尾气0222.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油气回收 加油站 机动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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