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AFC系统集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AFC系统集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津区。
2.1.2项目规模:线路全长约28.22km,其中地下线长5.80km,高架线长19.62km,地面及过渡段长2.80km。全线共新设六座车站,设双福车辆段及控制中心。正线 28.22km ,正线范围内的折返线、渡线、存车线、正线与车辆段及与其它相关线路的联络线等,7 座正线车站(跳磴站为五号线修建),工程初期配属 15 列/90 辆编组列车,1 座控制中心,1 座车辆段。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2.2 招标范围: 包括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信号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综合监控系统(含BAS、FAS、安防及门禁)采购、AFC系统集成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如下:
(1)信号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信号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图纸、制造、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货、运输、仓储、现场卸货、交货、系统接口、测量、安装(系统机柜内)、安装督导、测试、调试、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竣工档案、验收、试运行、开通、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2)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通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传输、公务电话、专用电话、无线通信、视频监视、广播、时钟、乘客信息(PIS)、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电源、集中告警、公安通信等)的详细设计、设备性能、系统组成、系统功能、设计联络、接口管理、运营要求、系统接口、责任范围、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培训、制造、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货、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硬件安装督导、软件安装、调试、测试和验收、工厂考察及试验、装配、运输(含再次运输)、仓储、交货、调试、联调、试运行(含试运行期间的临时管理)、试运营、主要系统指标第三方(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测试和全套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以及为确保上述系统正常运营所需的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等;提交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全部资料、配合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设计,并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综合监控(含BAS、FAS、安防及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门禁(ACS)、安检设备(含安装)、安防集成平台及防入侵报警系统等全套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的设计及集成,软件和硬件开发与制造、装配、运输、供货、安装督导、单体调试、系统测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含测试仪器)、技术资料及图纸、技术培训,配合联调单位开展设备联调、全线系统联合调试、第三方检测等全套技术服务工作,全面负责并确保系统通过合同工程验收、档案及消防等专项验收,质量保证期内做好维修保养等。
(4)AFC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线路中心、维修模拟中心、车站系统等的设计、制造、装配、仓储、运输、安装督导、调试、联调、试运行、第三方检测、质量保证、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各种全套的技术服务,以及中央计算机系统与清分系统的接入、互联网电子票务系统的接入、本工程延伸或远期线路设备的接口预留,确保本工程正常运营所需的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5)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注:江跳线将与轨道交通五号线贯通运营,以上所有专业涉及江跳线与五号线的贯通及接入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预留江跳线二期工程的接入条件。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项目现场。
2.4 交货期: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该交货期为包括设备生产供货、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完成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须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交货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和运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的业绩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通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及以上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ATP或联锁子系统的开通运营(含试运营)业绩。
(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通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正线CBTC信号系统开通运营(含试运营)业绩。
(3)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通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集成(至少包含专用通信)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业绩。
(4)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通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监控(至少包含BAS、FAS中的一项)系统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业绩。
(5)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通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条及以上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 AFC 系统集成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负责信号系统的成员单位担任,并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招标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乡皮村北巷(铁十六工程局)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702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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