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通量监测系统和负氧离子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碳通量监测系统和负氧离子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保护局“碳通量监测系统和负氧离子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崇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为其“碳通量监测系统和负氧离子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 标书编号:SMS-********2

二、 简要内容:

2.1 招标方:上海市崇明县环境保护局

2.2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招标内容:

包件号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允许进

口产品

制造商

授权

包一

1.1

农田碳通量观测系统

1

允许

需要

包二

2.1

林地碳通量观测系统

1

允许

需要

2.2

土壤碳通量自动监测系统

1

允许

需要

包三

3.1

碳含量测定仪

1

国产

需要

包四

4.1

烟气在线检测系统

1

国产

需要

4.2

烟气采样仪

1

国产

需要

4.3

温室气体分析气相色谱仪

1

允许

需要

包五

5.1

负氧离子自动监测设备

4

国产

需要

包六

6.1

负氧离子监测仪

2

国产

需要

包件是最小的合同单位,投标人可投报其中一个包件,也可投报多个包件。

2.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代理商投标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及使用信誉;具有中国境内本地区的技术支持能力,注册有常驻机构;

3.5 投标人须是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且是中小企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3.6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2年1月份或2012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

四、 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4.1 会员供应商及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3 相应设备制造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4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2年1月份或2012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4.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6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 招标文件将在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

5.1 发售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至下列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发售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6室

5.3 联 系 人:陈玮萍 张琦娣

5.4 联系电话:***-*********105

5.5 传  真:***-********

5.6 电子邮箱:zhangming@shjl.org

5.7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徐家汇支行

5.8 帐 号:31****-********470

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标书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10:30止(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 开标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十、 开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以上招标、投标、开标顺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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