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业务用房建设及营山县教师进修校迁建监理招标公告

党校业务用房建设及营山县教师进修校迁建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营山县党校业务用房建设及营山县教师进修校迁建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县党校业务用房建设及营山县教师进修校迁建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发改投资【2020】334号、营发改规社【2020】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营山县委党校及四川省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投资【2020】334号、营发改规社【2020】3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城南街道兴隆村8社、14社

2.2 建设内容:党校业务用房占地23.19亩,总建筑面积10481.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党校主楼5371.28平方米,学员公寓约2500.02平方米,膳食中心约为1212.40平方米,门卫室约134.4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约为1263.32平方米以及配套道路广场、绿化、体育健身场等附属设施。教师进修校迁建占地面积20亩,规划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进修校主楼6600平方米,学员公寓2250平方米,膳食中心630平方米,门卫室6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460平方米及道路广场、绿化、体育健身场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智慧校园建设和红色文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造价审核、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新承接?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建设总投资0.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1日开始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附楼一楼)八角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营山县朗池镇红光路5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0年09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相关资料下载:营山县党校业务用房建设及营山县教师进修校迁建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zbid

标签: 教师 业务用房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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