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山科技园三期工程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观音山科技园三期工程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观音山科技园三期工程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价。
一、招标人名称: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观音山科技园三期工程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人民东路北、太平北路东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观音山科技园三期工程从现状到不动产登记整个过程的相关咨询服务(具体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见后附件)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许可、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程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管);
(三)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涵盖“工程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应营业执照中应载明),并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2、2019年9月1日以来,具有南通市区不动产登记业绩(项目所在地须为崇川区(含原港闸区),以项目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为准);
3、2019年9月1日以来,具有政府投资项目咨询类业绩(项目所在地须为南通市崇川区(含原港闸区)且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以项目取得可研批复的时间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备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与本项目投标代理人应为同一人。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含中标后为完成全部工作(详见附件五)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地点、现场环境、项目建设情况(部分规证缺失)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
3、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网站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证书、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相关资格证书、2020年6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格式见附件一,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四,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和顺序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予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10元/平方米。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请于2020年9月16日09:30前密封送至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送达后,招标人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
八、中标原则:招标人将组织二轮或者多轮商务竞争性谈判,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按最低价中标。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通建行城东支行 账户:****************9394);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包括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在签订合同之前递交给招标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后,由招标人在7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十一、合同的签订和重要条款
(1)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六),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在服务期限内未完成履约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付款方式:本合同款一次性支付,本工程在2021年6月30日前领取房产证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
(5)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规证、竣工备案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负责协调装修工程有关施工事宜。
(6)时间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
十二、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金花 联系电话:****-********
2020年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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